蒙台梭利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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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特梭利教育Montessori Education),由意大利心理學家兼教育學瑪麗亞·蒙特梭利發展起來的教育方法。據統計,全球有2萬多所的蒙台梭利學校實行該教育方法,服務於從出生至18歲的孩子。[1]

概述[編輯]

蒙氏教育法的特色在於強調獨立,有限度的自由和對孩子天然的心理、生理及社會性發展的尊重。儘管以「蒙台梭利」的名義進行的實踐多種多樣,但是國際蒙台梭利協會(Association Montessori Internationale,簡稱AMI)和美國蒙台梭利協會(American Montessori Society,簡稱AMS)列舉了以下幾個要素:[2][3]

  • 混齡的課堂,混齡的課堂普遍涉及2歲半或3歲-6歲大的孩子。
  • 學生從規定的選項中選擇活動。
  • 無打擾的學習時段,理論上為三小時。
  • 一個結構主義的或「發現」的模型。在這個模型下,學生從使用教具中學習概念,而不是從直接的指導中學到概念。
  • 由蒙台梭利和其合作者發展起來的特殊的教育材料。
  • 教室內行動的自由。
  • 一個接受過蒙特梭利教育培訓的教師。

此外,許多蒙台梭利學校參考蒙台梭利的人類發展模型(來源於她的出版物)來設計他們的方案,他們還把源自蒙台梭利在平生中介紹的教育方法,課程和材料運用於師資培訓。

歷史[編輯]

蒙台梭利於1897時開始發展她的學說和方法,她進修羅馬大學教育學課程,閱讀二百年前的教育理論。[4] 1907年,她在自己位於羅馬的住宅內開設了其第一個教室:Casa dei Bambini(或稱「兒童之家」)。[5]剛開始,蒙台梭利將自己工作的基礎建立在對兒童的觀察之上,還有對他們可行的環境實驗,材料和課程。她經常提到她的工作是「科學的教育法」。

蒙台梭利在她的平生繼續擴展工作,發展了從出生至24歲的心理發展的全面的模型,這亦是給處於0至3歲,3至6歲和6至12歲各個年齡階段的孩子的教育方法。她為12至18歲和更大的孩子寫書和演講,但是,這些方案在她的有生之年未獲發展。「蒙台梭利」是一個公共用語,所以任何人都可以使用這個用語,無論是否說明引用了她的作品。

蒙台梭利的教育理論[編輯]

自製,自由和自發行動[編輯]

蒙氏教育法從根本上來說是一個人類發展模型和一個建立在那個模型之上的教育方法。那個模型有兩個基本元素。第一,兒童和待成年者通過與環境互動而參與心理的自製。第二,兒童,尤其是六歲以下的孩子,擁有天生的心理發展之路。以她的觀察為基礎,蒙台梭利相信在一個根據她的模型而準備的環境裡,並在自由狀態下選擇並自由地行動的兒童將會自發地達到最佳發展。

人的天性[編輯]

蒙台梭利發現了普遍的存在於人類心理中的天生的個性,她的兒子和合作者在1957年將其定義為「人的天性」(Human tendencies)。對於確切的列表尚存爭議,但以下是經過鑑定的幾個條例:[6]

  • 自動教育
  • 環境取向
  • 指令
  • 探索
  • 工作,亦被描述為「有目的之活動」
  • 交流
  • 環境支配
  • 準確性
  • 重複
  • 抽象
  • 自我完善
  • 數學頭腦」

在蒙氏教育法中,他們發現這些人類傾向在每一個發展階段都是主動的行為,而且教育應該回覆並促進他們的表達。

準備好的環境[編輯]

蒙氏教育法呼籲在「準備好的環境」(Prepared environment)內的三個活動,這意味着在不同階段為人類的根本特點和孩子的具體特點量身定製教育。這種教育法的功能在於允許兒童根據他們天生的心理指令以在各個方面發展獨立能力。除提供適合一定年齡的孩子的蒙台梭利材料之外,所設置的環境還應該展現以下的幾個特色:

  • 符合兒童的比例和他/她需要的結構
  • 環境的美,和諧和淨潔
  • 指令
  • 一個能促進動作和活動的安排
  • 材料的限制,因此只有支持兒童成長的材料才包括在內

發展的階段[編輯]

蒙台梭利觀察到了四個顯著的時期,或「階段」。在人類的發展中,從出生到六歲,從六歲到十二歲,從十二歲到十八歲和十八歲到二十四歲。她發現了不同的特點,學習模式和發展的必要性在這個階段很活躍,她還呼喚對每一個階段實行不同的教育方法。[7][8]

第一階段[編輯]

第一階段從出生至大約六歲為止。在這個時期,蒙台梭利觀察到了兒童承受急劇的身心發展。他們發現第一階段的孩子是實際的和感性的發現者,同時也是參與心理自我構建和建立功能性獨立的學習者。蒙台梭利介紹了幾種學說來解釋這個工作,包括吸收性心智,敏感期和正常化。

吸收性心智(Absorbent mind):蒙台梭利描述年輕兒童的行為是無限地吸收對他/她的感覺的刺激,包括來自感覺的信息,語言,文化和與「吸收的意向」有關的概念。她相信這是第一階段的獨特作用,並且隨着兒童接近六歲而淡化。[9]

敏感期(Sensitive period):蒙台梭利也觀察到對特定的刺激有特殊的敏感的一個時期,她稱之為「敏感期」。據蒙氏教育法,當幼兒階段這些時期較活躍。此時,教學環境通過提供合適的教具及合適的活動來回應這些時期。她定義了以下時期和它們所持續的時間:[10]

  • 吸收語言——從出生到六歲左右
  • 指令——大約一至三歲
  • 感覺的升華——從出生至四歲左右
  • 對小物件的興趣——從十八個月左右至三歲
  • 社會行為——從大約二歲半至四歲

正常化(Normalization):最後,蒙台梭利從孩子那兒發現三至六歲經歷一個她稱之為「正常化」的階段。正常化始於兒童對活動中的注意力的集中(這服務於兒童的發展需要),而階段特色則是集中注意力的能力和「自智性的紀律,持續且快樂的工作,對於幫助和憐憫他人的社會情感」。[11]

第二階段[編輯]

第二階段大約從六歲至十二歲為止。在這個時期,蒙台梭利發現了兒童的身心變化,還有發展教室環境,課程和教具以回應這些新的特點。在身體方面,她觀察到了嬰孩掉牙齒和他們腿與軀幹在第一階段的逐漸變長,此外,還有接下來的均勻生長。在心理方面,她觀察到了「一哄而起」,或者在族群中工作與社會化的傾向,還有理智和想象的力量。隨着他們的逐漸發展,她相信第二階段的工作即兒童獨立思考能力,以及道德意識社會組織的形成。[12]

第三階段[編輯]

第三階段大約從十二歲至大約十八歲,包羅了青春期這個階段。蒙台梭利認為此階段的特色不僅是青春時期的身體變化,還有心理方面的變化。她強調了這個年齡階段的心理不穩和集中注意力的困難,以及創新的傾向和「正義感與自尊感」的發展。她用了「價值化」去描述受外部的驅動(源自對自身價值的估計)。隨着他們的發展,蒙台梭利相信第三階段的工作在於兒童是成人自身在社會的構造物。[13]

第四階段[編輯]

第四階段大約從十八歲至二十四歲左右。蒙台梭利關於此階段寫了相對較少的東西且未為其發展教育方案。她設想年輕的成年人用低一級的蒙氏教育法的經驗來準備完全擁抱關於文化和科學的學習以此影響和領導文明。她相信以金錢形式的工作帶來經濟上的獨立在此年齡階段很關鍵,而且她感覺對大學級別的學習的年月的隨意限制是不必要的,因為文化的學習將伴隨一個人的一生。[14]

教育與和平[編輯]

在蒙台梭利發展她的理論和並加以實踐之時,她開始相信教育對世界和平的發展有重要的影響。[15] 她感覺到那些被准許以他們內心的發展規律成長的孩子會帶來更和平,更持久的文明。自1930年至她生命的終結,她發表了很多關於這個主題的演講,她在1936年說道:

避免衝突是政治的事;締造和平是教育的事[16]

她在三年內總共被諾貝爾和平獎提名六次:1949年,1950年和1951年。[17][18]

蒙台梭利的教育實踐[編輯]

出生至6歲[編輯]

嬰幼方案(Infant and Toddler Programs):蒙台梭利教室為小於三歲的孩子提供一些類別,有許多用語被使用。一個「尼多」(Nido),意大利語中意為「巢」,服務於一群大約二個月至十四個月大或能自如地行走的孩子。一個「孩子社區」服務於許多一歲至二歲半或三歲大的孩子。兩者的環境都強調了教具和與孩子大小、能力相適應的活動,還有為發展行動的機會,發展獨立的活動。能自己如廁也是被着重強調的一點。有些學校也提供「家長——嬰幼」課程,那時候,家長們可以與他們非常小的孩子一起參加。

學前和幼兒園(Preschool and kindergarten):蒙台梭利為二歲半或三至六歲大的孩子所提供的教室被稱作兒童之家,創辦於蒙台梭利的第一家學校(1906年在羅馬創辦的Casa dei Bambini)之後。這個等級亦被稱作「初級」。一個典型的教室是為20—30個孩子服務,把他們加入跨年齡的組裡,由一個老資格的教師和一個助手負責。教室通常裝有適合孩子體型的桌椅並逐個安排或劃分為小群體,教室裡還布滿了與孩子齊高的都是器具的架子。活動最初的絕大部分都由教師主持,之後由於興趣使然,他們中或多或少地會被自由地選為「主持人」。教室裡的器具(通常包括活動)都是為了參與實際的能力訓練,比如「倒」和「舀」教具是為了感覺的發展,包括數學教具,語言教具,音樂藝術教具和更多。

六歲至十二歲[編輯]

初級教室(Elementary Classrooms):為這個年齡階段所提供的教室通稱為「小學」,而且孩子數量範圍可以很廣,從個位數到30個孩子以上,常常由一個老資格的教師和一個或更多的助手負責。教室通常服務於年齡混合的從6—9歲和9—12歲的小組,雖然6—12歲的小組也被使用。課程通常教授給一小部分的兒童,然後他們就可以自由地跟進單獨的工作(由個人興趣和責任支配)。小學的課程和工作的範圍是很廣闊的。蒙台梭利使用宇宙教育(Cosmic education)這個詞來表明不僅課程的範圍如宇宙般廣闊,還有第二階段的教育理念需要幫助孩子意識到在這個相互依存而運作的宇宙裡,他們的人類角色。教室的教具和課程包括語言、數學、歷史科學藝術和更多的工作。學生們主導教室外的資源探索活動,這在蒙台梭利被稱作「外出」,是小學教學工作的不可或缺的一個部分。[19]

十二歲至十八歲[編輯]

中學(Middle and High School):相對於為更小的孩子所提供的方案,蒙氏教育法對這個等級的發展較小。蒙台梭利在有生之年並未為青少年建立一個師資培訓項目或詳細的計劃。然而,許多的學校擴展了他們的教學項目,把項目延伸到了初中和高中等級的學校。此外,一些蒙台梭利組織已發展了師資培訓或方針課程和關於這個計劃的鬆散共識正在形成。蒙台梭利寫道:

我們計劃必須改革的一個觀點也許可以如下定義:青春時期的困難之時,讓他們離開習慣了的在小鎮裡的家庭環境,而去鄉下與自然相近。[20]

儘管有相當數量的蒙台梭利中學已合併了一些以地面為基地的教育(land-based education)的形式,但只有一個(即Hershey Montessori School in Concord Township, Ohio)運作完全的寄宿項目。

參考[編輯]

  1. ^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How Many Montessori Schools Are There?. North American Montessori Teachers Association. [4/22/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7-25). 
  2. ^ AMI School Standards. Association Montessori Internationale-USA (AMI-USA). [2011-04-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11-04). 
  3. ^ Introduction to Montessori. American Montessori Society (AMS). [2011-07-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05). 
  4. ^ Kramer, Rita. Maria Montessori.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6: 60. ISBN 0-201-09227-1. 
  5. ^ Kramer, 112
  6. ^ Montessori, Mario. The Human Tendencies and Montessori Education. Amsterdam: Association Montessori Internationale. 1966 [2011-07-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3-14). 
  7. ^ Montessori, Maria. The Four Planes of Development. AMI Communications. 1969, (2/3): 4–10. 
  8. ^ Grazzini, Camillo. The Four Planes of Development: A Contstructive Rhythm of Life. Montessori Today. 1988, 1 (1): 7–8.  已忽略未知參數|month=(建議使用|date=) (幫助)
  9. ^ Montessori, Maria. The Absorbent Mind. New York: Delta. 1967. ISBN 0-440-55056-4. 
  10. ^ Standing, pp. 118-140
  11. ^ Montessori, 1967, p. 207
  12. ^ Montessori, Maria. From Childhood to Adolescence. Oxford, England: ABC-Clio. 1994: 7–16. ISBN 1-85109-185-8. 
  13. ^ Montessori, 1994, pp. 59-81
  14. ^ Montessori, 1994, pp. 82-93
  15. ^ Standing, p. 80
  16. ^ Montessori, Maria. Education and Peace. Oxford: ANC-Clio. 1992: 24. ISBN 1-85109-168-8. 
  17. ^ Nomination Database - Peace. Nobelprize.org. [2011-06-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1-09). 
  18. ^ Kramer, p. 360
  19. ^ The Montessori Elementary Program. North American Montessori Teachers Association. [4/25/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3). 
  20. ^ Montessori, 1989, p. 67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