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閬中古城古建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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閬中古城古建築群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閬中市
時代清代
編號232
認定時間2012年7月16日

閬中古城古建築群位於四川省南充市閬中市,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閬中古城古建築群位於四川省閬中市閬中古城內,共5處,均為清代民居建築代表,分別是:水碼頭客棧、孔家大院、張家小院、李家大院、馬家大院。

  • 水碼頭客棧:位於四川省南充市閬中市古城區內下新街中段,占地2226.02平方公尺,總建築面積1896.02平方公尺,為傳統四合院式民居建築。客校建於明末清初,晚清時,因店主赴成都興辦銀行,客棧衰微,房屋成為船幫和袍哥聚會的重要堂口。1957年以後被政府沒收改作航運公司職工醫院;2003年,經過維修恢復後,重新恢復了客棧功能。第三次全國普查新發現點。
  • 孔家大院:位於四川省南充市閬中市古城區內,為孔子第65代孫孔衍唐、孔衍綋兄弟於康熙年間所建。該建築坐南向北,臨白花庵街,全院占地面積為731.56平方公尺,總建築面積512.28平方公尺,主要由大門、二門、東西廂房,正房和後花園組成,為一兩進四合院式古建築群。民國時期張瀾、章伯鈞、馬亮等曾在此院居住。建築格局保存完整,結構穩定。2010年1月7日閬中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 張家小院:位於四川省南充市閬中市古城區內雙柵子街3號,坐西向東,為前店後宅式民居,占地271平方公尺,總建築面積202.49平方公尺,呈兩進四合院平面佈局。該建築建於清初,至今仍保存完整,由大門、店鋪、花壇、廂房、圓門、花園組成。2010年閬中市人民政府公佈其為第四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 李家大院:位於四川省南充市閬中市古城區內武廟街47號,坐北向南,占地908.6平方公尺,總建築面積657.9平方公尺,是一個沿中軸線佈局的三進四合院建築群,該建築始建於明正德年間(1506年),為前店後宅式民居,經營「同心堂」藥房,歷五百餘年,至今仍保存完整的建築格局。建築佈局嚴謹、空間開敞、功能分區合理、裝修雕刻十分精美。2010年,閬中市人民政府公佈其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 馬家大院:位於四川省南充市閬中市古城區內筆向街38號,建於清代,坐南向北,平面佈局為沿中軸線對稱分佈的四合庭院建築群。占地626.4平方公尺,總建築面積374.77平方公尺。由大門、書房、正房、左右廂房、望遠樓、庫房等建築組成。

閬中古城古建築群佈局合理、裝修雕刻精美,充分體現了傳統川北民居建築的特色,對研究中國古城城市選址設計、研究傳統民居,特別是川北民居建築具有重要價值[2]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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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2.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