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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湖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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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湖府明朝時設置的

牂牁郡內地也,有龍馬湖,因名。唐為羈縻州四,總名馬湖部。元朝稱之為馬湖路,屬於敘南宣撫司。明朝洪武四年(1371年)冬,馬湖路總管安濟,遣其子安仁來歸附,設立為馬湖府,土知府安氏,下轄一個縣(屏山縣)、領長官司四:曰泥溪長官司,曰平夷長官司,曰蠻夷長官司,曰沐川長官司[1][2]。弘治八年,土知府安鰲有罪,巡按御史張鸞請治之,伏誅,遂改馬湖府為流官知府。弘治九年(1496年)改土歸流雍正五年(1727年),廢。轄今四川屏山,雷波、金陽,美姑、馬邊,沐川一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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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卷三百十一列傳第一百九十九土司二四川土司一馬湖
  2. ^ 張廷玉等,《明史》(卷43):「馬湖府元馬湖路,屬敘南宣撫司。洪武四年十二月為府。領縣一,長官司四(泥溪、平夷、蠻夷、沐川)。東北距布政司千一百里。」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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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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