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平景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齊平景(1954年7月河北省晉縣(今晉州市)人,中國外文局副局長、中國國際圖書貿易總公司總經理,大學學歷,副譯審。2013年12月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及公職。[1][2]

生平[編輯]

1954年7月,齊平景生於河北省晉縣。1975年1月,畢業於北京外國語學院法語系。1975年2月參加工作。1975年2月到8月,齊平景在中國國際圖書貿易總公司儲運部任職。[1][2]

1975年9月到1977年7月,齊平景留學摩洛哥文學院。1977年9月到1981年3月,擔任中國國際圖書貿易總公司歐美部翻譯。1981年4月到1984年6月,在中國國際圖書貿易總公司經理室翻譯科任職。1984年7月到1985年6月,在法國百周年出版社進修。1985年7月到1988年7月,擔任中國國際圖書貿易總公司歐美部法語科科長。1988年8月到1992年11月,擔任中國國際圖書貿易總公司歐美處副處長。1992年12月到1993年11月,擔任中國國際圖書貿易總公司德國分公司進出口部經理。[1][2]

1993年12月到1996年4月,齊平景擔任中國國際圖書貿易總公司總經理助理。其間,199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6年5月到2000年5月,擔任中國國際圖書貿易總公司副總經理。2000年5月,出任中國國際圖書貿易總公司總經理。2002年7月到2010年12月,擔任中國外文局副局長兼中國國際圖書貿易總公司總經理。2011年1月起,任中國外文局副局長,不再兼任中國國際圖書貿易總公司總經理職務。他還是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工作領導小組成員。[1][2]

2013年10月11日,齊平景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而接受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調查。[1][2]2013年12月26日,齊平景因犯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其中貪污、受賄問題已經涉嫌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經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齊平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3]

2014年12月15日,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對淄博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和公訴意見書的意見全部予以採納,以受賄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人個全部財產;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齊平景認罪服判未上訴。[4]

2023年3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將齊平景的刑期減為有期徒刑22年,刑期至2045年2月27日止。[5]

參考文獻[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

商界職務
前任:
劉質彬
中國國際圖書貿易總公司總經理
2000年5月—2010年12月
繼任:
孟祥傑
中國國際圖書貿易集團公司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