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小米集團
| ||||||||||
本條目已經由維基百科社群同行評審並已存檔,當中或有可以改善此條目的資訊。 |
本條目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丙級。 本條目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
---|---|---|---|---|---|---|---|---|---|---|---|---|---|---|---|---|---|---|---|---|---|---|---|---|---|---|---|---|---|---|---|---|---|---|---|---|---|---|---|---|---|---|---|---|---|---|---|---|---|---|---|---|---|---|---|---|---|---|---|---|---|---|---|---|---|---|---|---|---|---|---|---|---|---|---|---|---|---|---|---|---|
|
關於條目命名
[編輯]今天是小米上市的日子,我注意到條目由「小米科技」移動到了「小米集團」。小米集團作為註冊於開曼群島的小米上市主體公司,是否適合直接拿來作為條目名稱,我認為值得商榷。
對於小米公司,我們最熟知也最常用的名稱便是「小米科技」;而「小米集團」是新名詞,且顯然不是我們日常討論這家公司使用的名稱。(Google搜索小米科技(排除「有限責任公司」)和小米集團,前者有多年來小米各方面的相關信息,而後者只有今年以來小米上市的相關信息)
如果我們根據港交所的公司名稱認定「小米集團」是官方給定的名稱,那麼根據Wikipedia:命名常規#命名衝突第一條第三項:
當一個事物的名稱匹配「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但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區皆不常用時,應當繼續使用「時間優先」命名原則確立的首個常用名稱,而不應當使用匹配「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的名稱。
「小米科技」是該條目創立時的名稱,應當適用上述條款作為條目名稱。
況且,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今尚存在,且是小米公司官網上的自稱,也是小米公司眾多微博(例如@小米公司)的微博認證名。將「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官方給定的名稱(而適用Wikipedia:命名常規#公司行號將條目命名為「小米科技」)也不無道理。
我是新手且尚非自動確認用戶,淺讀一些方針和指引後產生如上疑問;若頁面移動的貢獻者或其他人認為我的觀點有道理,煩請撤銷移動操作,感謝!
乘便,祝賀小米上市成功。
不 織 圍 脖 2018年7月9日 (一) 06:05 (UTC)
- 上市後就是小米集團--Edison2017(留言) 2018年7月9日 (一) 13:52 (UTC)
- 簡而言之:「小米集團」不是小米公司的常用名稱,因此不適合用作條目名稱,與上市主體公司的名稱無關。
具體論據還請閱讀我的留言。
不 織 圍 脖 2018年7月9日 (一) 16:16 (UTC)
- 簡而言之:「小米集團」不是小米公司的常用名稱,因此不適合用作條目名稱,與上市主體公司的名稱無關。
- 上市後就成了小米集團,現在新聞有大量小米集團上市資料,上市自有新氣像,小米稱乎從公司升格為集團,新名更適合集團將來發展Edison2017(留言) 2018年7月12日 (四) 13:52 (UTC)
同行評審
[編輯]- 評審期:2020年10月24日 (六) 07:45 (UTC) 至 2020年11月23日 (一) 07:45 (UTC)
下次可評審時間:2020年11月30日 (一) 07:46 (UTC)起
為完善相關內容,提升條目品質,特進行同行評審。本條目可或提交條目質量評級標準。Plerxemo(留言) 2020年10月24日 (六) 07:45 (UTC)
- 你為甚麼會覺得這個樣子可以上GA?-hiJK910 七一七二一 2020年10月24日 (六) 16:10 (UTC)
- @Hijk910:您好,感謝您的回覆,我注意到了您的不滿。依我淺見,根據我的說明並不能證明我有意將此條目提名或認為有機會提名GA。作為此條目的眾編輯者之一,我希望收集其他維基百科編者關於這個條目的意見與反饋,期待各編者對條目改善發表意見並以此提升本條目的質量,了解優質條目的規範及本條目質量等級。同行評審之程序亦未明定需提名者認為達到GA或某個質量水平才得以提交。若我存在有失穩重之行為給先生帶來額外繁難,我將為此感到遺憾並仰求先生的理解。謹上。Plerxemo(留言) 2020年10月24日 (六) 17:05 (UTC)
- 來源方面:參考資料有註腳錯誤,「歷史」章節可以補充更多來源;「旗下品牌」、「代言人」章節來源明顯不足;第51號來源為自媒體,屬於不可靠來源,進而導致「文化」章節無來源支撐,語調有宣傳意味;第72號來源未必可靠,建議改用更好的來源。——BlackShadowG(留言) 2020年10月30日 (五) 08:41 (UTC)
- 看了下感覺很多地方都有待斟酌,以下簡單說說我的看法
1.「文化」章節問題同上,來源是搜狐一個自媒體的文章
2.「爭議」章節,英國搶購那段第54號來源同樣是騰訊新聞的自媒體,可以尋找文章提到的BBC報道進行替換。
3.「爭議」章節,黃章對小米9看法那段「有網友認為黃章突然的發言可能是因為小米將旗艦機價格壓得過低,擠壓了魅族的生存空間」並無來源支持,疑似wp:原創總結。來源36氪那篇文章只提到「發布會後,魅族社區有用戶發帖分析為何小米9的定價低,黃章評論稱,「想沖高端但眼高手低,賤慣了高不起來,賤人賤己賤行業。」並未提及社區用戶到底評論了什麼。
4.爭議-宣傳爭議「小米在紅米Note 5的宣傳頁面上使用Type-C接口....」整段無來源,「此事也登上微博熱搜榜,有網友認為Redmi小編用語不合適,亦有網友指責環球網是「新型文字獄」行為。」也無來源。
5.爭議-抄襲及侵權指控「Mimoji那段」一個是遊戲網站遊俠網的文章,一個是搜狐自媒體的文章,感覺並不可靠。可以考慮將小米微博發的聲明以及搞機少女的微博原文放上來作為第一手來源。
——他人が悪い。自分は悪くない。他人だけが悪い。自分だけが??🧡X-SHLIED 2020年10月31日 (六) 06:54 (UTC)
- 說一下我的一些觀點:
第一,概述是否過長?數了一下,概述一節有接近580個漢字,讓人第一感覺比較不舒服,有一些數據(如「連續入選……《財富》榜單……」)沒必要在概述中過於詳盡地闡述。同時該章節內部的邏輯也比較混亂。
第二,同X-SHLIED君,引用了一些自媒體來源,如果評GA的話有可能會被刁難。我注意到條目中來自國外的來源比較少,可以考慮利用Google搜集一些英文來源。現在的來源1有引用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