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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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道路標誌種類繁多。中國的交通標誌借鑒了歐洲、美國和日本使用的交通標誌。道路標誌在國標標準GB 5678-2022中有規定。同時,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使用的道路標誌與中國內地使用的道路標誌不同。

歷史[編輯]

中國的交通標誌可以追溯到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中華民國24年(1935年),江蘇、浙江、安徽、南京、上海五省市發佈交通標誌標準。195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公佈了《城市交通規則》,當中共有28種交通標誌。197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聯合頒佈《城市公路交通管理規則》,當中共收錄36種交通標誌。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公路規劃設計院編制部頒佈《公路標誌及路面標線標準》。1983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正式發佈實行(JTJ-072-82《公路標誌及路面標線標準》)。1986年,國家標準GB5768-1986《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頒佈。1999年,國家標準GB5768一1999《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頒佈。2009年,國家標準GB5768一2009《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頒佈。[1]2022年,國家標準GB5768一2022《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頒佈。

標誌列表[編輯]

警告標誌[編輯]

禁令標誌[編輯]

指示標誌[編輯]

旅遊區標誌[編輯]

輔助標誌[編輯]

車輛標誌[編輯]

指路標誌[編輯]

已廢止的標誌[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2.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 第2部分:道路交通標誌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