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果共和國簽證政策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剛果共和國

剛果共和國政府與政治
系列條目



其他國家 · 圖集
政治主題

訪問剛果共和國的遊客必須獲得剛果共和國駐外機構之一簽發的簽證,除非他們來自免簽國家或可在抵達時獲得落地簽的國家。

簽證政策地圖[編輯]

剛果共和國簽證政策

免簽[編輯]

以下5個國家持有生物識別護照的公民可以在沒有簽證的情況下訪問剛果共和國最長90天[1][2]

中華人民共和國因公護照持有人可免簽入境。

貴賓邀請函持有人不需要簽證。

巴西中華人民共和國俄羅斯外交或公務護照和葡萄牙土耳其外交護照持有人可免簽入境[3]

與安哥拉簽署了外交和公務護照簽證豁免協議[4],該協議尚未生效。

落地簽[編輯]

以下國家的公民可在抵達時獲得落地簽[7][6]

過境免簽[編輯]

在同一天內有確認前往第三國的航班機票的乘客。他們必須留在機場的國際過境區,並有前往下一個目的地所需的文件。

參考資料[編輯]

  1. ^ Country information (visa section). Timatic. 國際民航組織 (IATA) 與 海灣航空. [1 April 2017]. 
  2. ^ 存档副本. [2019-04-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07). 
  3. ^ Under visa exemption agreement on 15 November 2012; from 13 July 2013 [1]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4. ^ 存档副本. [2019-04-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1-02). 
  5. ^ [2]
  6. ^ 6.0 6.1 https://mobile.twitter.com/Rwandamigration/status/1052212463935115264
  7. ^ Country information (visa section). Timatic. 國際民航組織 (IATA) 與 海灣航空. [1 April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