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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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慘案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國民政府組織的一起殺戮事件。

1946年3月18日,千餘名群眾在江蘇南通集會,要求和平、反對內戰,並迎接來到南通的軍事調處執行部淮陰執行小組。執行小組離開後,中國國民黨派人逮捕參加迎接的群眾20餘人,殺死8人,其中就包括新華社記者孫平天[1]

參考資料[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