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英文维基 | 中文维基 | 日文维基 | 草榴社区

史邁斯報告

典範條目
本頁使用了標題或全文手工轉換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原子能的軍事用途的
方法發展總報告
1945年普林斯頓版的封面
原名A General Account of the Development of Methods of Using Atomic Energy for Military Purposes
作者亨利·德沃爾夫·史邁斯
語言英文
發行資訊
出版機構普林斯頓大學
出版時間1945
出版地點 美國
頁數264
文本原子能的軍事用途的
方法發展總報告
互聯網檔案館
規範控制
OCLC770285
LC分類法595388938

史邁斯報告》(英語:Smyth Report)是美國物理學家亨利·德沃爾夫·史邁斯曼哈頓計劃所撰寫的組織沿革報告。曼哈頓計劃是盟軍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原子彈研發計劃。該報告的全稱為《原子能的軍事用途的方法發展總報告》(A General Account of the Development of Methods of Using Atomic Energy for Military Purposes)。1945年8月6日及9日的廣島、長崎原子彈爆炸事件才過去了幾天,報告便於8月12日出版。[1]

史邁斯受曼哈頓計劃的負責人格羅夫斯少將的委託而撰寫了《史邁斯報告》。[2]這份報告是第一份官方出版、關於原子彈的發展和其基本物理原理的報告。同時,人們也依據這份報告來確定哪些機密已經得到解禁——報告談及的任何內容都可以公開自由地討論。因此,報告中的大量的核物理基礎理論知識都是早在科學界就已經廣為人知,或者可以利用現有知識輕鬆地推導出來。而報告對於化學冶煉軍械等方面的細節則一概沒有透漏。[3]這最終會誤導人們以為曼哈頓計劃只和物理學有關係。[4][5]

《史邁斯報告》在頭八版中售出了幾近127,000份,並登上了《紐約時報》1945年10月中旬至1946年1月下旬的暢銷書榜。[6][7]該報告已經被翻譯成至少40多種語言。[8]

背景

[編輯]

亨利·德沃爾夫·史邁斯普林斯頓大學的物理學教授,曾於1935年至1949年間擔任大學的物理系主任。[9]二戰期間,他於1941年初參與了曼哈頓計劃。一開始他是作為美國國防部科研委員會S-1鈾委員會的一員加入計劃,後來則改為以芝加哥大學冶金實驗室的副主任身份參與其中。1943年年末,因當時物理學家大都忙於戰事,時任普林斯頓大學校長哈羅德·道茲英語Harold W. Dodds堅持要求史邁斯在普林斯頓大學兼職,以彌補人手不足的問題。普林斯頓大學承諾為政府培養軍隊人才,因此道茲需要像史邁斯這樣的物理學家來兌現大學的承諾。[2]自此,史邁斯一周在普林斯頓工作,一周返回芝加哥作科學顧問,[2]設計以重水中子減速劑核反應堆[10]

在1944年初,史邁斯提出想要面向公眾做一份曼哈頓計劃的公開報告。冶金研究所主任阿瑟·康普頓贊成這一想法,並與哈佛大學校長、曼哈頓計劃資深成員詹姆斯·布萊恩特·科南特商討此事,發現對方也有類似的想法。科南特隨後向曼哈頓計劃的負責人萊斯利·理查德·格羅夫斯少將提及此事。當年四月,史邁斯收到了格羅夫斯的正式來信,請他來撰寫這份報告。五月,曼哈頓計劃的管理機構——軍事政策委員會批准,允許撰寫該報告,並允許史邁斯擔任報告的作者。[2][11]

這份報告有兩個目的。首先,它是美國政府對於原子彈發展狀況的一個官方的公開報告。報告描述了位於洛斯阿拉莫斯橡樹嶺漢福德區的秘密實驗室、秘密工廠的發展情況,以及原子彈爆炸的物理過程(尤其是核裂變核連鎖反應這兩個方面)。第二,其他科學家也用它來作已經解密的信息的參考。任何在《史邁斯報告》中談及的問題都可以公開討論。報告中描述的大量核物理基礎理論知識此之前就已經在其他的解密文檔中出現,都是早早地在科學界就已經廣為人知,或者可以利用現有知識輕鬆地推導出來。[3]

在《史邁斯報告》的前言中,史邁斯說明了這篇報告的目的:

每一位公民都有責任和義務執行我國的國策。但是,只有當公民對這些責任充分知情時,才能明事理地執行這些義務。我們不能指望普通公民了解原子彈的原理是什麼,但所幸國家有着大批工程師和科學家,他們能明白這一切,並向人們詮釋原子彈背後蘊藏着的可能性。這篇報告正是為這些專業人士寫的,其中描述了美國自1939年來的原子彈製造工作。這篇報告不是一份官史,也不是專家們的技術指導。出於保密原則,部分細節內容、報告關注重點與曼哈頓工程本身有所出入,所以許多可以說很有意思的中間過程被略去了。[12]

但這段文字和格羅夫斯在前言中寫的不盡相同:[13]

本卷放出了目前不違反國家安全規定前提下的一切相關科學信息。禁止向任何直接或間接參與計劃的個人或團體索取額外的信息。任何未經許可,試圖泄密或加密信息的行為將會依照間諜法受到嚴厲處罰。[14]

起草

[編輯]
理查德·托勒曼(圖左)和亨利·史邁斯(圖右)

史邁斯通過了安全檢查,被准許參觀曼哈頓工程試驗場所、調取文檔,也可與研究人員討論有關進展。格羅夫斯也同意了史邁斯的請求,允許他僱傭林肯·G·史密斯,另一位來自普林斯頓的物理學家,作為研究助理。一封給曼哈頓計劃的高層管理人員肯尼斯·尼科爾斯羅伯特·奧本海默歐內斯特·勞倫斯哈羅德·尤里富蘭克林·馬賽厄斯的信中這樣寫道:

這麼做的目的是明確地、及時地表彰那些長久以來一直不得不默默無聞地做着幕後工作的人們……史邁斯博士為了達成他的目標,對您的計劃需要能夠得到足夠多的相關信息,也需要能夠調取必要的文檔……(以及)您或者您的首席助理提供的有關信息與建議。[15]

鑑於史邁斯在普林斯頓和芝加哥兩地還有別的事情要做,他只能兼職完成這份工作,[16]在他普林斯頓帕爾馬實驗室的辦公室里作報告。史邁斯的辦公室和與緊挨着的另一間辦公室窗戶上都裝了鐵條。此外,史邁斯的辦公室還上了鎖,被一個巨大的保險柜隔開,想進去也只能從隔壁由警衛值守的辦公室進入。警衛八個小時一輪班,全天有人值守。史邁斯完成任務後,他們坐着軍車將報告遞交至身在華盛頓特區的格羅夫斯。[17]

1944年8月,史邁斯將報告的提綱和草擬給格羅夫斯送審。1945年2月,前十二章的草稿被送審,只剩下報告的最終章節尚未完成。[16]格羅夫斯和柯南特把稿子審了一遍,也加了一些批註進去。他們覺得報告對於大眾來說太過專業化了,沒有提到足夠的曼哈頓計劃參與者,而且關於洛斯阿拉莫斯國家實驗室的活動佔了太多篇幅。[18]格羅夫斯分外執着於提及那些作出了貢獻的人們,因為他覺得這麼做可以減少這份報告將國防安全暴露在危險之下的機會。[19]史邁斯對此作出一系列更改後,格羅夫斯將草稿送到了他的科學顧問理查德·托勒曼那裏,由托勒曼和他在國防研究委員會的兩位技術助理,德克薩斯州大學奧斯汀分校的保羅·C·凡和哈佛大學威廉·舒克利夫英語William Shurcliff[18]一同編修報告的草稿。[20]

史邁斯和托勒曼接受了一套準則,同意報告中所有的信息都按照以下的標準放出:

I.(A)該信息對於了解曼哈頓計劃的全貌十分重要,或(B)該信息極具科學價值,將使得我國全體科學工作者集體受益;以及

II.(A)該信息已經基本為權威科學家們所知曉,或(B)在已知計劃成功的前提下,該信息可以由權威科學家依照現有知識推斷、猜測出來;或

III.(A)該信息對製造原子彈沒有實質上的影響,或(B)該信息由一小組權威科學家(不超過15人,其中年長者不超過5人)在設備精良的大學實驗室中鑽研一年便可發現。[21]

1945年4月,史邁斯在寫給奧本海默的一封信中寫道:

一切有關軍火方面的討論也得剔除。不反對就軍火問題進行概述,但是關於問題解決方案的細節還是得略過去。此外,我覺得他們不反對報告裏出現核物理相關知識。將軍覺得冶金和絕大部分化學方面的工作都得去掉,因為在沒有給予足夠的材料的情況下,一般的科學家要想推導出有關信息,很難。我不清楚將軍具體的標準是什麼,但我感覺提煉鈈的部分可能得整個拿掉了,估計還得去掉一些化學方面的東西。[22]

1945年7月,美國戰爭部長亨利·劉易斯·史汀生和他的顧問們在德國檢閱美國陸軍第2裝甲師。從左到右依次為弗洛伊德·帕克斯英語Floyd L. Parks少將、喬治·巴頓將軍、威廉·H·凱勒上校、約翰·J·麥克洛伊哈維·H·邦迪英語Harvey H. Bundy

1945年7月,托勒曼和他的助理們完成了潤稿工作,[18] 並將草稿交由格羅夫斯,由他將稿件快遞給一些指定的人選。這些人又寫了一些評估報告,隨後評估報告連同稿件一起被快遞迴格羅夫斯那裏。[19]這些評審人員個個都是大忙人,許多人只有幾天甚至只有幾個小時來審閱稿件。好些人(但不是所有)只是簽了個字,表明他們覺得這份稿件還不錯。曼哈頓區指揮官尼格爾斯則交回了一份詳盡的評審報告。他很關心報告是否為各個組織團體和每個人的努力給予必要的肯定,並建議「起草報告的部分要完全歸功於史邁斯,而且要說明軍方除了要求他作報告之外並沒有出力。」[23]史邁斯得到了肯定,但沒有出現有關軍方所作出的貢獻的說明。[23]為了準備印發前的終稿,格羅夫斯將通過了安全檢查的打字員由曼哈頓區總部轉移到了華盛頓特區。[19]

由於曼哈頓計劃是盟軍的協作成果,格羅夫斯需要同時取得英、美兩國政府的同意才能出版《史邁斯報告》。1945年8月2日,美國戰爭部長亨利·劉易斯·史汀生的辦公室中舉行了一項會議,與會人員有史汀生本人及他的兩位助理哈維·邦迪英語Harvey Bundy喬治·哈里森英語George L. Harrison,以及史汀生的軍事助理威廉·H·凱勒上校。格羅夫斯、柯南特和托勒曼三人則作為曼哈頓計劃的代表列席。曼哈頓計劃英國科學任務的負責人詹姆斯·查德威克,與英國大使館的羅格·馬金斯英語Roger Makins, 1st Baron Sherfield代表英國方面出席。[4]會議持續了兩個小時,期間格羅夫斯和柯南特兩人一直在試着讓史汀生放心,這份報告絕對不會向蘇聯泄漏任何機密。[24]

英方代表之一查德威克一開始還沒來得及讀一讀史邁斯報告的草稿時,實在想不通美國人為什麼要將這種文件公之於眾。[24]但當他看過史邁斯報告後,他一下子警覺起來,隨後在和格羅夫斯、柯南特的一次會議中表明了自己的擔憂,但後來又接受了他們的想法。「我現在已經確信,」查德威克寫道,「曼哈頓計劃本身的特殊性也好,計劃背後的組織也好,它們都需要被人們特別對待。類似史邁斯報告這樣的東西也許可以恰到好處地掩住那些真正需要保密的東西,因此這份報告很有必要。」[4]

出版

[編輯]

報告在五角大樓里用平版印刷印出了一千份,[1]全部貯藏在格羅夫斯位於哈里·S·杜魯門大樓的辦公室中,放在安全的地方並鎖好。[25]1945年8月9日,廣島與長崎原子彈爆炸結束後的三天,在白宮的一次會議中,報告被遞交至時任美國總統哈里·S·杜魯門手中。 史汀生、哈里森、格羅夫斯、柯南特、萬尼瓦爾·布什海軍五星上將英語Fleet Admiral (United States)威廉·D·李海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隨後,杜魯門准許立刻放出報告。[1] 美國戰爭部將格羅夫斯辦公室里放置的報告盡數放出。1945年8月11日晚九點,報告被送抵電台;8月12日,報告被送抵報社。[26]

《史邁斯報告》帶有「原子彈」紅印章的平版印刷初版。該版本現藏於國會圖書館的珍本和特殊藏書區。

在成書之前,報告一開始起名為《核彈:在美國政府的支持下為軍事目的利用原子能的方法發展的總的報告,1940-1945》(Nuclear Bombs: A General Account of the Development of Methods of Using Nuclear Energy for Military Purposes Under the Auspices of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1940–1945)。雖然說物理學家更喜歡用「核彈」一詞,報告還是把這個詞換成了「原子彈」,因為「原子彈」的叫法當時在坊間更為流行。這個標題也用在了史邁斯報告的版權聲明中。報告的版權為史邁斯所有,但報告聲明「允許部分或整體複製」。格羅夫斯將版權授予了史邁斯是為了防止別人將版權據為己有。[27]

格羅夫斯擔心標題對國防安全不利,因此印刷的時候封面上「原子彈」的字樣被拿掉了。他們又額外製作了一個「原子彈」字樣的橡皮章,以便需要的時候再加蓋回去。報告繳送本的封面全都蓋上了「原子彈」章,但那些新聞媒體手中的版本則沒有蓋上「原子彈」。結果,報告原本不起眼的副標題反而成了主標題,最後大家都開始稱這份報告為《史邁斯報告》了。[27]

在1945年年中,史邁斯找到了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負責人達圖斯·C·史密斯,問他能不能在印刷廠夏季停工兩周的時候暫租給政府,這樣史邁斯就可以把某個頂級機密報告印上5000份了。史密斯回答說,他實在不明白為什麼有人會需要打印5000份頂級機密報告。事實上,他覺得更可能發生的是出現意料外的印刷故障,然後印刷工人放假回來後發現滿屋子的機密報告。想到這裏,他不就太敢承擔這種風險了。[28]

在《史邁斯報告》正式向公眾放出後,史密斯立刻決定將其出版。史邁斯耐着性子解釋說任何人都可以隨意出版,但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方面則稱,他們要出版的只能是「史邁斯版」的報告。與此同時,史邁斯還找到了麥格勞-希爾集團商量出版的事情。麥克勞-希爾的編輯覺得報告寫得太專業了,希望能夠按照普通人的水平重寫一遍。史邁斯對此很猶豫,畢竟這意味着他得拿着修改的稿子又重新在政府那邊過一遍審。麥克勞-希爾的董事長詹姆斯·S·湯普森指出,美國政府印刷局肯定也會出版《史邁斯報告》,而且定價會比麥克勞-希爾集團的定價要低,這樣一來就沒法盈利了。史邁斯只得回到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那裏。他只有一個要求:他不要版稅。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同意了,但是附加了一個條件,要求出版必須得到格羅夫斯的批准。史邁斯在1945年8月25日的一封信中得到了格羅夫斯的授權。[29]

《史邁斯報告》的卷首

1945年8月17日,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拿到了報告的平版印刷版,史邁斯還在報告裏動手糾正了些錯誤。字體排印工旋即着手開始再版工作,賓夕法尼亞州約克縣Maple Press則負責印刷工作。由於戰爭時期物資短缺,出版商總擔心找不着打印用紙。史密斯找到Central Paper公司的曼尼和李奧納多· 雷耶斯,跟他們講起《史邁斯報告》,解釋說報告很重要,問他們能否在12天內向Maple Press送去30短噸(27公噸)紙。結果他們弄來了一車皮的紙,順着一條側線鐵路從新英格蘭運到了約克。這麼多紙可以打印出足足三萬份報告了,儘管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只需要用其中的一半。當他們在打印前三萬份報告時,有消息稱又有新的紙源了,還可以再多打三萬份。這些紙隨後通過側線鐵路運到了約克,卸到了卡車上,並運到了工廠中。[30]

原版報告和普林斯頓版的報告有一點小小的不同。原版中用了簡寫的名字在普林斯頓版中被補上了完整的名字(即「名+中間名+姓」)。為了化解公眾對核輻射問題的擔憂,格羅夫斯在第十二章第18節中解釋說廣島、長崎的原子彈爆炸在相對較高的位置,因此減少了放射性落下灰的範圍,也將核裂變產物停在上層大氣中。[31]此外,他還刪掉了一句有關核反應堆中核裂變產物中的中子毒物說明。俄文翻譯者們很快就注意到了這次刪減,並推定這與蘇聯原子彈計劃有關。[32]

在普林斯頓版之後的版本中也有不少改動。人們除了發現了四處誤植,還有大量的讀者來信認為,第一章的第44節中「光子photon)」一詞應當是「質子proton)」(其實只是讀者會錯意了),結果導致這段話被重寫了一遍。[30] 英國政府則開始擔心《史邁斯報告》沒有點明英國的功勞,因此自己又出了一版40頁的報告。這段報告在1945年11月的第五次印刷中被加到了附錄七中。加拿大政府也寫了一段兩頁紙的報告,收錄在附錄八里。[6]

《史邁斯報告》被翻譯成了超過40種不同的語言。[8]除了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之外,美國政府印刷局、《Infantry Journal》和His Majesty's Stationery Office英語His Majesty's Stationery Office均有出版,此外《現代物理評論》1945年10月刊中也重印了該報告。[33]

格羅夫斯並沒有打算用這份報告為曼哈頓計劃畫上句點——報告變成了曼哈頓計劃的官史《曼哈頓區歷史》(Manhattan District History)的補遺。《曼哈頓區歷史》寫了35卷,還有39個附錄,於戰後由曼哈頓計劃的化學家、冶金學家、管理層撰寫。這份官史在當時屬於機密,因此不需要顧慮什麼能寫什麼不能寫。除了製造原子彈的一些細節外,大部分史料已經在1960年代至1970年代間解封,並向學者開放。[34]

評價

[編輯]
俄語版《史邁斯報告》的封面

9月10日,第一批印好的報告送抵書店。許多書店覺得報告太偏技術了,擔心銷量會走低,只有巴諾書店大批預定了許多份報告。在曼哈頓計劃的大本營橡樹嶺,報告通過員工福利組織賣出了八千份。書店稀缺的洛斯阿莫斯和里奇蘭也照橡樹嶺如法炮製,通過員工福利組織來銷售報告。[35]

《史邁斯報告》登上了《紐約時報》1945年10月中旬至1946年1月下旬的暢銷書榜。從1946年到1976年停止印刷為止,報告一共印刷了八次。其間,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售出了62,612本平裝書,64,129本精裝書。[6][7]

瑞貝卡·史瓦茲在她2008年的博士論文中寫道,史邁斯本身擁有較強的相關學術背景,加之《史邁斯報告》出於安全考慮而着重強調物理,忽略了曼哈頓計劃的化學、冶金學和軍械製造過程,這會使公眾誤以為曼哈頓計劃主要是物理學和物理學家的成就。史瓦茲還補充道,戰後歷史和流行文學也大都在效仿史邁斯報告,突出強調起物理學的功勞。[5]「從此,」喬·阿嘎爾寫道,「原子彈被視為物理學的成就。」[36]愛因斯坦的質能等價方程也因為很流行的緣故,人們無可避免地將它與曼哈頓計劃緊緊地聯繫起來。[36][37]羅伯特·P·克里斯英語Robert P. Crease寫道,《史邁斯報告》「在將E = mc2升華為原子能的象徵中做出了無可替代的貢獻。」[37]

格羅夫斯則認為:

總體來講,考慮到當時報告寫作環境十分艱苦,《史邁斯報告》非常成功,準確、公正地認可了那些作出貢獻的人們。本來,寫出一個讓大家都滿意的報告就是一個很難的事情,但史邁斯報告在終審的時候,那批最了解曼哈頓計劃的人幾乎一致通過報告的出版。此外,毫無疑問,對於長崎原子彈爆炸後四處挖掘新聞的美國而言,這份報告提供的信息再準確不過了。[38]

——格羅夫斯,1962

註解

[編輯]
  1. ^ 1.0 1.1 1.2 Jones 1985,第560–61頁.
  2. ^ 2.0 2.1 2.2 2.3 Smyth 1976,第176–77頁.
  3. ^ 3.0 3.1 Brown & MacDonald 1977,第xix頁.
  4. ^ 4.0 4.1 4.2 Groves 1962,第350頁.
  5. ^ 5.0 5.1 Schwartz 2008,第iii–iv頁.
  6. ^ 6.0 6.1 6.2 Coleman 1976,第208頁.
  7. ^ 7.0 7.1 Smith 1976,第198頁.
  8. ^ 8.0 8.1 Smith 1976,第199頁.
  9. ^ Henry Smyth. Array of Contemporary American Physicists. [2014-12-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13). 
  10. ^ Compton 1956,第100頁.
  11. ^ Jones 1985,第556–57頁.
  12. ^ Smyth 1945,第vii頁.
  13. ^ Wellerstein 2012c.
  14. ^ Groves 1945,第v頁.
  15. ^ Jones 1985,第557頁.
  16. ^ 16.0 16.1 Smyth 1976,第177–178頁.
  17. ^ Smyth 1976,第182頁.
  18. ^ 18.0 18.1 18.2 Jones 1985,第558頁.
  19. ^ 19.0 19.1 19.2 Groves 1962,第349頁.
  20. ^ Smyth 1976,第178–179頁.
  21. ^ Jones 1985,第558–559頁.
  22. ^ Wellerstein 2012b.
  23. ^ 23.0 23.1 Jones 1985,第560頁.
  24. ^ 24.0 24.1 Jones 1985,第560–561頁.
  25. ^ Groves 1962,第27–28, 351頁.
  26. ^ Groves 1962,第351頁.
  27. ^ 27.0 27.1 Smyth 1976,第183–85頁.
  28. ^ Smith 1976,第191–192頁.
  29. ^ Smyth 1976,第187–88, 192–94頁.
  30. ^ 30.0 30.1 Smith 1976,第195–96頁.
  31. ^ Groves 1962,第351–52頁.
  32. ^ Rhodes 1995,第215–17頁.
  33. ^ Coleman 1976,第208–11頁.
  34. ^ Brown & MacDonald 1977,第xvii–xxi頁.
  35. ^ Smith 1976,第196–197頁.
  36. ^ 36.0 36.1 Agar 2012,第292頁.
  37. ^ 37.0 37.1 Crease 2009,第127頁.
  38. ^ Groves 1962,第352頁.

參考資料

[編輯]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