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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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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群體,又稱弱勢社群弱勢族群,指的是社會生活困難的弱者群體。例如低收入戶者啃老族獨居長者失業工人請願民眾、露宿者農民農民工殘障(身心障礙)者、等,以及是某些地區的婦女等。

相對於優勢群體而言,弱勢群體往往因競爭力不足、適應力不佳、缺乏某些生活能力或環境因素,而遭受不同程度的壓抑、剝削或不平等的對待,以致較無創造財富的能力,社會地位低,無權、無勢、無人脈關係、無投票權,在社會標籤化歧視

  • 中華民國於2019年6月由中華民國內政部頒佈的《108年度住宅補貼計劃》中,針對於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鑑別如下:
  • 除上述10類對象外,2018年5月1日《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核定本)》,已認列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者計12類,並有「不能自理生活,社工要求自立自足」、「青壯年人口弱勢長者」。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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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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