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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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春華(1956年2月),男,漢族,山東廣饒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河北廣播電視大學中文專業、中央黨校研究生院在職研究生班科學社會主義專業畢業,河北大學世界經濟專業碩士,天津大學管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管理學博士學歷。

生平[編輯]

景春華1973年11月參加工作。197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開灤礦務局團委副書記、中國共青團唐山市委書記,共青團河北省委副書記、書記,中共承德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等職務。2006年7月,任中共衡水市委書記。2008年10月,任中共河北省委秘書長。2011年1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1]

違紀被查[編輯]

2015年3月3日,景春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2]。同年5月8日,因為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收受巨額賄賂,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與他人通姦,被開除黨籍並開除公職,同時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3]

2001年至2013年,景春華先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承攬工程、企業經營發展、職務晉升或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妻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054.7598萬元。另外,景春華對共計折合人民幣8635.7137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2016年12月23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景春華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對被告人景春華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對景春華受賄所得財物和來源不明財產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4]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河北密集人事变动 景春华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 中新網. [2012-05-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2-21). 
  2. ^ 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景春华接受组织调查. 中國網. 2015-03-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3-04). 
  3. ^ 河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景春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2015-05-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4. ^ 河北省委原常委景春华受贿超6000万获刑18年. 中國法院網. 2016-12-23 [2016-1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2-24). 

外部連結[編輯]

中國共產黨黨徽 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
張 力
中國共產黨河北省委員會秘書長
2008年10月-2015年3月
繼任:
范照兵
前任:
李俊渠
中國共產黨衡水市委員會書記
2006年7月-2008年10月
繼任:
陳 貴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趙文鶴
承德市人民政府市長
2001年7月-2006年7月
繼任:
艾文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