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諤 (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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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諤(?—?),隋朝官員,字士恢趙郡人。

李諤好學,通曉辭章,能寫文章。在北齊中書舍人,有口才,常常接待南陳使者。周武帝平北齊,拜他為天官都上士,李諤見楊堅儀表非凡,於是與他深交。楊堅為丞相,李諤很被親近,常常向他諮詢得失。當時經常發生戰爭,國家財用被空耗,李諤上奏《重谷論》來勸諫。楊堅深深採納。隋朝受禪,李諤歷任比部考功二曹侍郎,賜爵南和伯。李諤性情公正方直,明達世務,被當時輿論所推重。轉任治書侍御史,隋文帝楊堅對群臣說:「朕原來是為大司馬,每每請求到朝外任職,李諤上書十二策,苦勸不贊同,朕於是決意在朝內。現在這個事業,是李諤之力。」賜給他布帛二千段。

李諤見禮教凋敝,公卿去世,他們的愛妾侍婢,子孫或嫁或賣,已成風俗。李諤上書勸諫。李諤又因為寫文章的人物,舉止輕薄,互相效仿,樂此不疲,於是上書批評。李諤又以當官的人喜歡自我標榜誇耀,又上奏批判。文帝以李諤前後所上奏的文章頒示天下,四海迅速響應,大大革除了弊端。李諤在任數年,盡力存大體,不追求嚴猛,於是沒有剛正忠直的聲譽,而暗中多有匡正。邳公蘇威以為路旁的店舍,都是求利之徒,他們的事業污雜不純,沒有敦本務農之義,於是上奏隋文帝,讓他們限期歸農,有願意做買賣的,所在州縣錄在市籍,還是撤毀他們的舊店,讓他們遠離道路,營業限以時日。正值寒冬,沒有人敢陳訴。李諤因有其他差事出使地方,見這件事竟然如此,認為士農工商四民有業,各安附本行,路旁旅店酒亭,自古不能一概而論,即附於市籍,於理不合,而且這是行旅之人所依託的,豈能一朝廢除,只會引起煩勞擾亂,對事情不合適,於是專斷,令店舍還是依舊,出使後還京,然後奏聞皇帝。文帝贊同他說:「體國之臣,應當如此。」因為年老,出拜通州刺史,很有好的政績,百姓悅服。三年後,在官任上去世,李諤有四子。李大體、李大鈞,都官至尚書郎。世子李大方襲爵,最有才能品德,大業初年,充當內史舍人。隋煬帝正想要任用他,卻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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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隋書·卷66》,出自魏徵隋書

參考文獻[編輯]

  • 隋書》卷六十六 列傳第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