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交通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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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交通標誌由各州政府監管,但在全國範圍內總體上是標準化的。1999 年,國家交通委員會(National Transport Commission,簡稱NTC)制定了澳大利亞第一套道路規則。按照標準,官方道路標誌必須使用 AS1744 系列字體,該字體基於美國的聯邦高速公路字體。澳大利亞在道路標誌設計實踐方面緊隨美國(例如,使用黃色菱形作為警告標誌和綠色方向標誌),但澳大利亞的某些類型的道路標誌,例如用於限速、道路施工的道路標誌,「減速」標誌和 V 形箭頭式方向標誌受到英國使用的影響。

歷史[編輯]

澳大利亞最早的標準化道路標誌使用黃色圓形標誌作為監管標誌,這一特徵現在保留在「人行橫道」和「安全區」標誌中。

1964年,澳大利亞採用了美國道路交通管理標誌統一守則(MUTCD)道路標誌設計的變體,它是1948年美國版MUTCD的1954年修訂版的修改版。澳大利亞採用的版本與美國版本的不同之處在於,它使用紅色的「give way」標誌而不是黃色的「yield」標誌,使用「no entry」而不是「do not enter」,圓形人行橫道標誌(早期遺留下來的),採用英國的一些道路標牌設計,並使用英國的英制單位系統(英里和碼),而不是習慣的單位美國的單位系統(英里英尺)。

1974年,澳大利亞的道路標誌設計實踐發生了重要變化。受維也納路標和信號公約啟發,澳大利亞傾向於在標誌上採用符號代替文字,並採用公里和米代替英里和碼。這一變化與澳大利亞大規模採用公制相一致。澳大利亞以紅色圓圈作為圖例的限速標誌的數量大於包含圖例「SPEED LIMIT」的數量。 澳大利亞車輛上的車速表不是必需的,但鼓勵更改或更換車速表部件,以便以公里/小時顯示。 除橋樑淨空和洪水深度標誌外,未使用雙重標記。

為了避免混淆所顯示的距離是以英里還是公里為單位,新的主要距離標誌上貼有一個臨時的黃色牌,顯示符號公里。 在小路上的許多新的公里標誌上,在現在永久的公里距離指示下貼有一個顯示相應里程數的黃色銘牌。 這些臨時標誌在1975年至1976年間被拆除。

自1974年以來,澳大利亞一直保留基於文本的低間隙警告標誌,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現在都使用符號版本。如果對澳大利亞道路標誌進行進一步研究,基於文本的低間隙標誌將在2030年代之前消失。

監管標誌[編輯]

監管標誌告知駕駛員交通法規和禁止的行為。道路使用者必須遵守禁止標誌上的所有指示,否則將面臨罰款並被從駕照中扣分的風險。地方議會可能對停車時間有當地限制,這些限制將顯示在標誌上或標誌附近。

參考[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