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登 (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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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登(11世紀?—1148年),字彥先,號東溪宋朝漳州漳浦人。

宋徽宗宣和年間太學生。宣和七年(1125年),兵南下時,與陳東等上書請求斬殺蔡京等六賊。次年,金兵圍汴京,廷臣主和,奪种師道李綱兵權,高登與陳東率軍民數萬詣闕上書,痛斥和議。被逐還鄉。宋高宗紹興二年(1132年)登進士第,廷對極言朝政之失,授富川主簿。召赴都堂審察,又上疏萬言和《時議》六篇。被秦檜所忌,改知靜江府古縣,不屈豪強,不阿權貴,拒絕為秦檜父立祠。編管容州。他屢遭誣害,至死不屈。去世時五十餘歲。撰有《東溪集》及《家論》、《忠辨》等篇。去世後五十年,朱熹奏請褒錄,贈承務郎。

參考資料[編輯]

  • 宋史》卷三百九十九 列傳第一百五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