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參政院
臨時參政院是段祺瑞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於1925年7月30日成立的常設民意機構,後於1926年4月20日解散。
沿革
[編輯]1924年10月,馮玉祥、孫岳、胡景翼發動北京政變,推翻直系曹錕、吳佩孚,後擁段祺瑞組織北京臨時政府。1924年10月21日,段祺瑞在赴北京京前夕發表通電稱:「共和肇造,十有三年,干戈相尋,迄無寧歲,法統已壞,無可因襲,計維徹底改革,方足以定一時之亂。」同年11月底,根據司法總長章士釗提議,臨時執政段祺瑞以搜檢曹錕賄選證據為名,派人搜檢賄選議員們的私人住宅,賄選議員紛紛逃走。國會事實上已解散。北京臨時政府原準備下令撤銷《中華民國憲法》,同時宣告《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無效,並解散國會。但鑑於當時沒有參加賄選的護法議員正在北京、上海等地集合,並於1925年1月4日通電錶示「民國之成,基於約法」,「除由總民意機關得另制定根本法替代外,無論何人,均無加以毀棄或變更之權」,北京臨時政府的上述解散國會命令未發佈。[1]
但是,廢棄法統是各地方實力派及在野人士的共同觀點。在上述護法議員發出通電後的兩天,即1925年1月6日,唐繼堯發表通電稱「賄選國會當然解散,約法及曹錕公佈之憲法,當然無效。」段祺瑞乃於1925年4月24日發佈廢棄法統令。首先召開善後會議解決政治糾紛並制訂《國民代表會議條例》,準備根據該條例召開國民代表會議,由該會議議決通過新憲法。[1]
由於善後會議、國民代表會議會期均僅三個月(如有必要,善後會議可延長二十天),故均非常設民意機構,尚需在上述兩會議之後另設常設民意機構,此即臨時參政院。[1]1925年4月7日,國務會議通過《臨時參政院條例》共9條,並於4月13日公佈。該條例內稱:[2]
臨時參政院條例
- 第一條 臨時參政院輔佐臨時執政,設於臨時政府所在地,以下列各員組織之:
(一)各省軍民長官各派代表一人。
(二)京兆、熱河、察哈爾、綏遠、西康長官各派代表一人。
(三)邊防督辦及中央直轄或指定之總司令,各派代表一人。
(四)內外蒙古、西藏、青海、滿籍各旗、回部及華僑,由臨時執政共派十六人,以當地旗部人為限。
(五)各省省議會議長一人,各區有議會者亦同。
(六)各省區法定各團體之會長互選一人。
(七)由臨時執政派充者十人至二十人。
前項各員,均為參政。第一項第六款互選程序,另以命令定之。
- 第二條 左列事項,臨時執政得具案提出於臨時參政院議決之:
(一)關於省自治之促成及在國憲並省憲未施行前,應先規定之自治暫行條例案。
(二)關於善後會議、財政整理委員會及軍事整理委員會議決之執行事項。
(三)關於消彌及調停各省間或各省內部相互間之紛爭事項。
(四)關於與外國宣戰、媾和或與締結之條約案。
(五)關於募集內外公債及增加租稅事項。
(六)其他臨時執政認為應行諮詢事項。
- 第三條 臨時參政院關於前條第一款至第三款各事項,得建議於臨時執政,建議案須有參政十分一以上之連署,始得提出。
- 第四條 臨時參政院議決案或建議案,臨時執政認為可行時,分別發交各主管官署執行。前項議決案臨時執政認為不可行時,得於接受後二十日內交付複議。複議通過,即予執行。
- 第五條 臨時參政院設議長、副議長各一人,均由臨時執政就參政中特派。會議時,議長為主席;議長有事故時,由副議長代理。
- 第六條 臨時參政院之議事,非有過半數之到院參政列席,不得開會。其表決以列席參政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可否同數時,取決於議長。臨時參政院議事細則,由臨時參政院定之。
- 第七條 臨時參政院行使職權,至正式政府成立之日止。參政之任期,以正式政府成立之日為限;但原派之長官有變更,或各該參政所屬之會經改選時,應即改任。
- 第八條 臨時參政院設秘書廳,掌文書、議事、速記編輯、會計、庶務等事項。秘書廳設秘書長一人,秘書六人,事務員四十人。秘書長由臨時執政特派或簡派,秘書由秘書長呈請派充,事務員由秘書長派充,秘書廳因繕寫文件及襄理雜務,得酌用僱員。
- 第九條 本條例自公佈日施行。
由於法定團體代表函陳臨時參政院中的法定團體代表過少,故謝絕參加,5月1日又頒佈了《修正臨時參政院條例各條》,5月3日頒佈了《各省區法定團體會長互選參政程序令》。[3]
1925年7月30日,臨時參政院成立,共有參政193名,其中大部分為善後會議代表,臨時參政院議長趙爾巽、副議長湯漪也分別是善後會議正、副議長。[1]
1926年4月9日,段祺瑞因北京的政變而再次倒台,臨時參政院於同年4月20日不復存在。[1][4]
參政
[編輯]以下列出1925年7月30日臨時參政院成立時參政名單:[4]
- 議長參政:趙爾巽
- 副議長參政:湯漪
- 參政:賀培桐 楊以儉 仇玉珽 襲玉崑 張恕 王莘林 陳國權 丁夢武 周乃文 陶保晉 汪聲玲 劉朝望 方達智 黃自希 晉延年 邵章 米材棟 蔡鳳禨 程明超 沈庸 蕭堃 趙心筠 逯長增 呂斅琦 寇遐 胡春林 溫壽泉 蘇體仁 虞維鐸 馮炳奎 丁搏霄 王達 王樹枏 王乃蔚 羅澤暐 張英 盤珠祁 甘嘉儀 簡書 孫晉陛 闞鐸 龔柏齡 郭景岱 王郁騤 魯鴻琛 李垣 恩克阿穆爾 穆奇賢 吉稚圖 王壽崑 趙從軺 袁金鎧 陳金綬 張繼寵 尹朝楨 任可澄 張建 張再 關建藩 高家驥 劉汝賢 瞿壽禔 鄧萃英 程昌恆 魏軍藩 馬育航 蔣拯 邢麟章 劉炳南 周廷勱 馬君武 蒙民偉 周沆 費行簡 丁潤身 李荀 丁汝晟 劉白 黃乃楨 渠英 崔季友 夏東曉 段班級 胡若愚 李嶽淵 鄧嘉章 原智銘 羅經猷 顧韶 阿木爾沁格勒圖 頓柱汪結 楚稱丹增 羅桑堅贊 陳興貴 林沁旺濟勒 溥倫 寶熙 馬良 馬福祥 馮自由 郭禎祥 凌升 補英達賴 多爾濟帕拉穆 吳得祿 范先炬 齊耀瑭 李維周 徐果人 戴秉清 沈鈞業 鄭豐稔 屈佩蘭 宋傳典 胡鼎元 胡仕學 李溶 慕壽祺 熊㠏 林正煊 趙世銘 段茂森 成維新 李世俊 張玉琮 任道源 馮廣民 張松齡 傅崙 甘鋐 李紹臣 盧芳 阮性存 張芹 周以燦 戴耀東 劉逵九 劉星涵 李澍榮 張履中 劉文龍 劉濬清 張翼廷 張萬善 郭象伋 姜郁文 孫學仕 張志良 徐紹楨 周學熙 江朝宗 屈映光 王印川 張廣建 陸宗輿 呂公望 言敦源 彭養光 黃書霖 王伯群 楊士驄 治格 劉驥 劉傳綬 凌毅 陳漢第 邵瑞彭 烏澤聲 鄧漢祥 劉振生 金鼎勳 金兆棪 何葆華 李國鳳 周肇祥 杜光俊 范毓靈 黃永熙 康新民 邵揚輝 趙爾巽 湯漪 吉雅泰 張建 劉文揆 李維周 宋傳典 王家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