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爾成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吳爾成(?—?),字伯玉,號玄水[1]南直隸松江府青浦縣竈籍,華亭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應天鄉試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進士,初授行人司行人,三十八年復補行人,四十一年升工部主事,本年改南禮部主事,四十三年升郎中,四十五年京察,降長廬運判,天啟三年升南兵部車駕司主事,四年升光祿寺丞,冠帶閑住。崇禎元年起尚寶司丞,二年升少卿,升南大理寺右寺丞。[2]

參考文獻[編輯]

  1. ^ 《萬曆三十二年甲辰科進士履歷便覽》:吳爾成,玄水,庚午十月初二日生,刑部政,乙巳授行人,庚戌補行人,癸丑升工部主事,本年改南禮部主事,乙卯升郎中,丁巳京察,癸亥降長廬運判,癸亥升南車駕司主事,甲子升光祿寺丞,冠帶閑住。戊辰起尚寶司丞,己巳升少卿,升南大理寺右寺丞。
  2. ^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四十八》:天啟四年十二月丙申,御史張訥趙南星壞政十罪,上命張訥指其事,言南御史王允成改北,台網何在;鄒維璉程國祥夏嘉遇調部,亦壞成規,上是之,命俟削籍。初訥兄朴營升巡撫不得,故憾南星。《啟禎兩朝剝復錄》:十一月,原任吏部郎中鄒維璉、員外夏嘉遇、主事程國祥、御史王允成俱削秩,張訥誣衊趙南星,參其十罪,內連允成等,有旨:舊銓臣罪狀欺天罔人,深可痛恨,其引用私黨匪人,著張訥逐一指名回奏。南御史王允成無端突改北道,憲網何在?鄒維璉、夏嘉遇、程國祥調部亦壞成規,俱著為民,當差有司不得情庇。 原任典簿許念敬緹騎逮治,潘一鳳、周卿、王鍾龐、趙洪陽俱撫按提問。史記事、李炳恭、賀烺、丁元薦、沈應奎、毛士龍俱削秩。李邦華、吳爾成、王元翰俱閒住。孫鼎相、魏大中、施天德俱聽勘。張經邦革任閒住。以張訥糾奏所參也,訥首誣大宰,並摧諸正人如拉朽,此真逆豎之先鋒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