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文輝劫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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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文輝劫持案又稱紅基會劫持案,是指2011年3月31日下午,河北滄州河間市村民孫文輝因兒子患再生障礙性貧血無錢醫治向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小天使基金申請資助。因被告知再生障礙性貧血不屬於白血病,不在受助範圍,孫文輝持刀劫持辦公室一女工作人員。僵持1個多小時後,孫文輝被警方控制。因被鑑定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4月25日孫文輝被取保候審[1]

事情經過[編輯]

36歲的孫文輝是河北滄州河間市果子窪回族鄉果四村村民,2010年3月,孫文輝10歲的兒子孫凱被查出罹患再生障礙性貧血,在近1年的時間裏,家中債台高築治療花費了近30萬元,雖然新農合能報銷一部分,但遠遠不夠。2010年臘月從病友處聽說,可向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申請資助。孫文輝一家三口曾到紅基會說明情況。工作人員當時告知,沒有針對急性再生障礙性貧血的救助,因此不能受理申請[1]

2011年3月31日清晨,孫文輝沒有告訴家人獨自離家去中國紅基會[1]。當天下午16:00多,孫文輝來到中國紅基會「小天使」基金辦公室[2],希望得到援助,但被告知根據《小天使基金管理規則》,再生障礙性貧血不屬於白血病,不在小天使基金援助範圍之內,孫文輝走出辦公室站了一會兒,17:30再次來到小天使基金辦公室,當時只有一名女工作人員在場,孫文輝趁其轉身之際將之撲倒在地,並用菜刀抵住該工作人員的脖頸將其劫持,要求對其孩子予以救助。後紅基會人員趕到現場勸說並報警,在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對持後,孫文輝被警方制服,後孫被刑事拘留在東城區看守所[3][4]

事後進展[編輯]

案發當晚,中國紅基會為從老家趕到北京的孫文輝之子孫凱聯繫北京軍區總醫院,讓其入院接受治療,並聯繫河間當地政府,對孫文輝的家人予以照顧[3]

在東城區看守所被關押了26天後,被鑑定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而被取保候審。當天下午16點多,孫文輝被家鄉的政府官員接走[5]。據律師和法律專家介紹,劫持是綁架罪的一種方式,是判刑較重的罪種,量刑起點在10年以上[6]。限制刑事責任能力是指,經鑑定為不能完全控制行為能力,或者是心因性控制能力減弱,比如說,這個人因為生氣着急、衝動,導致情緒激動,無法控制自己,這兩方面都可以考慮從輕處理[2]

案發後,孫文輝妻子曾說中國紅基會曾出具過一份「諒解書」[1],不過紅基會否認了這種說法[3]

孫文輝獲釋後,在接受《新京報》採訪時表示願意到北京給被劫持的紅基會女工作人員「下跪道歉」[2]

評論[編輯]

此事於2011年4月下旬被媒體報道,由於前不久剛剛曝光了上海盧灣區紅十字會萬元餐事件中國石化「天價酒」事件,再聯想到多年來老百姓看病難、看病貴、高油價等問題,而有關部門一直以來缺乏切實有效的作為,人們對一次次有關部門感到失望,而貧富差距越來越大,社會保障制度的缺乏或無力,將弱勢群體逼到絕路。甚至有評論認為,孫文輝劫持工作人員的行為有欠妥當,但是認為如果沒有劫持事件的發生,孫文輝兒子被救助的可能性極小[7]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1.3 儿患重病求助心切 男子劫红基会人员. 新京報 (北京: 新京報社). 2011年4月21日: A01 [2011年4月29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年4月29日) (中文(簡體)). 
  2. ^ 2.0 2.1 2.2 王卡拉. 孙文辉愿进京下跪致歉. 新京報 (北京: 新京報社). 2011年4月27日: A22 [2011-04-29] (中文(簡體)). [永久失效連結]
  3. ^ 3.0 3.1 3.2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 红基会就工作人员被劫持事件答记者问. 中國紅十字會. [2011-04-29]. [永久失效連結]
  4. ^ 胡浩. (新华网)中国红基会回应“父亲欲救子劫持红基会人员事件”呼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 [2011-0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5. ^ 代晴、韓澤祥、李家偉. 孙文辉昨获保释回沧 今日深情父子将团聚. 燕趙都市報(河北新聞網). [2011-0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14). 
  6.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7. ^ 何葉麗. 何叶丽:孙文辉“下跪致歉”,没有必要!. 荊楚網. [2011-0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24). 

外部連結[編輯]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