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建昌府 (南詔)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建昌府中國南詔大理國元朝明朝時設置的

戰國秦朝漢朝初年皆稱「邛都」,秦朝曾略通五尺道,置吏。漢武帝司馬相如設邛都縣,後來廢除。元鼎六年(前111年),置越嶲郡,設邛都縣。蜀漢丞相諸葛亮於建興三年(225年)南征,在此地斬越嶲高定北周改作越嶲縣,為越嶲郡治所。唐朝巂州

公元9世紀南詔改唐朝巂州置建昌府,屬會川都督,治所在今四川省西昌市大理國時轄境約相當今四川省大渡河以南、金沙江以西、雅礱江以東,德昌縣寧南縣二縣以北地區。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年)改為建昌路。轄境相當今四川大渡河以南,金沙江以北,大涼山美姑縣寧南縣以西和冕寧縣會理縣以東地區。

明太祖洪武十五年(1382年)正月,復為建昌府,屬雲南布政司,又兼置建昌衛,屬雲南都司。之後建昌府、建昌衛改屬四川。轄境相當今四川西昌市及德昌縣、米易縣等地。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廢建昌府。

參考文獻[編輯]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元代卷》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明代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