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偉 (196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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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偉(1963年5月),男,北京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曾任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副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副書記、常務副主任、中共北京市委副秘書長、市委政法常務副書記、北京市人民政府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廳主任、北京市政協副主席等職[1][2]

生平[編輯]

1982年12月參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0年8月2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宣佈,李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李偉此前最後公開露面在2020年8月17日。被查前,李偉的前下屬北京市政府原副秘書長林向陽被查,北京市政府原副秘書長王曉明也於2018年5月墜樓身亡[2][3]

2021年1月1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佈,經立案審查調查、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對李偉處以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北京市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違紀違法所得,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4][5]。1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決定對李偉實施逮捕[6]。9月7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李偉受賄一案。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2001年7月至2019年10月,被告人李偉利用職務之便,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房地產開發、煤炭購銷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296.3481萬元。提請以受賄罪追究被告人李偉的刑事責任。李偉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沒有當庭宣判[7]。2022年3月18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李偉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李偉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8]

參考資料[編輯]

  1. ^ 北京新一届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简历. 中國經濟網. [2019-03-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9-08). 
  2. ^ 2.0 2.1 《財經》雜誌. 北京市政协副主席李伟因何落马?其下属一人坠楼一人被查. 新浪財經. 2020-08-25 [2021-01-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9-08). 
  3. ^ 北京市政协副主席李伟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0-08-25 [2020-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4. ^ 長安街知事. 甘于被“围猎” 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李伟被“双开”. 新浪. 2021-01-11 [2021-01-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12). 
  5. ^ 北京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1-01-11 [2021-01-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13). 
  6. ^ 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李伟被决定逮捕. 中新網. 2021-01-26 [2021-09-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31). 
  7. ^ 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李伟被控受贿超3296万元. 新浪網. 2021-09-07 [2021-09-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9-07). 
  8. ^ 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李伟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每經網. 2022-03-18 [2022-03-18].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孫康林
北京市人民政府秘書長
2013年2月-2018年1月
繼任:
靳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