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以智
外觀
王以智(Mimi Monica Wong),前滙豐亞洲區私人銀行服務行政總裁。
王以智的父親為已故「船王」王國桐,1950年代中國政權轉移後由上海遷居香港,創立僑聯航運,其母親為江文琤,曾任編劇及導演,王以智的姨媽則是聲樂家江樺。
王以智於美國大學畢業,曾任職電腦程式員,1970年代加入銀行界,曾在紐約花旗銀行任職,其後轉職至滙豐私人銀行服務部,任職超過20年,離職前為亞洲區行政總裁。
王以智未婚,近年喜愛出席舞會及時裝表演。她現居於香港中環的雅賓利(The Albany),曾打破住宅大廈售價的世界紀錄。
拉丁舞導師索償案
[編輯]王以智於2000年以巨額學費跟隨意大利籍拉丁舞高手Mirko Saccani以及其第15屆世界專業拉丁舞冠軍、獲領MBE勳銜的英國籍妻子Gaynor Fairweather學習拉丁舞,二人訂下3份共10年的舞蹈訓練合約,共值1.2億港元。2004年8月25日,王以智為參加9月在美國邁阿密舉行的拉丁舞比賽,與Mirko在銅鑼灣麗花大飯店搭檔表演時,因妒忌同場另一對舞者獲得的掌聲而鬧翻,Mirko並當眾辱罵王以智。其後雙方決定解約,但Mirko拒絕歸還預繳學費並向王以智追討餘下未繳付的學費。[1]
王以智其後入稟香港法院,向前拉丁舞導師索償共6000萬港元的未來8年預繳學費,2006年9月6日,法院判王以智勝訴,可取回共6259萬港元款項。11月20日,法院再審理賠償金利息計算的問題,原本的利息為460萬港元,但王以智堅持要以「P+1」(即銀行最優惠利率加1厘)計算,即是950萬港元。3日後,法院裁定前拉丁舞導師只須按一般銀行存款利息率計算,繳付460萬港元的利息。
資料來源
[編輯]- 王以智發聲明滿意裁決[失效連結] 星島日報
- 滙豐女總裁追跳舞學費勝訴(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明報
- 舞王罵王以智:拋你出窗 現任舞蹈老師作證[失效連結] 明報
- 億元學舞遭公開羞辱 香港銀行女總裁索償(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王以智參加時裝表演
- ^ 跳舞群組|傳前匯豐一姐王以智為starlight常客 06年官司揭花1.2億包跳舞導師|壹經典. 壹週刊. 2020年11月23日 [2020年11月23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