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母瑪利亞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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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母瑪利亞的孩子(德語:Marienkind)是格林兄弟收集的一則德國童話故事。它是《格林童話》一書中的第3個故事。[1]

格林兄弟注意到,該故事與意大利的《The Goat-faced Girl》以及挪威的《The Lassie and Her Godmother》兩則故事之間有相似之處。[2]他們也注意到了它與故事《費切爾的怪鳥》中那扇禁止打開的門之間的聯繫。[2]

按照AT(Aarne-Thompson)分類法,該故事被歸為第710類[3]

故事梗概[編輯]

一個的樵夫和他的妻子有一個三歲大的女兒妍緹,但由於貧窮他們無法繼續供養女兒。此時,聖母瑪利亞出現,她告訴樵夫她可以照顧妍緹,於是樵夫和妻子把妍緹交給了她。妍緹在天堂里快樂地長大了。一天聖母要出遠門,她把天國的十三道門的鑰匙給了妍緹,告訴她她可以打開十二道門,但不能打開第十三道。妍緹打開了前面的十二道門,看到了十二使徒

然後妍緹打開了第十三道。看到裏面在火光中坐着三相神,她把手向火光伸去,手立刻沾上了金子。她想把它去掉,卻怎麼也無法去掉。瑪利亞回來後,連續三次質問妍緹,她都向瑪利亞撒了謊。最後,聖母瑪利亞告訴妍緹她再無法忍受她的違抗與撒謊的行為。

這時,妍緹睡着了,醒來時發現自己在一個樹林里,她想張口呼喊,卻發現自己發不出任何聲音。她住在樹洞裏,吃野生的植物,衣服也被扯破了。一天,一位國王發現了她,決定把她帶回宮裏並娶她為妻。

一年後,妍緹生了一個兒子。聖母瑪利亞現身要求她懺悔自己打開了那扇門。妍緹又撒了謊,於是聖母便把她的孩子奪走,而人們則在私底下議論說妍緹把孩子殺掉吃了。又過了一年,妍緹又生了一個兒子,但結果也和前面的一樣。第三年,妍緹生了一個女兒,聖母瑪利亞把她帶到了天堂,讓她見到了自己的孩子們。但妍緹仍拒絕懺悔,聖母又把她的第三個孩子奪走了。這次,國王再不能壓制住自己的大臣們,妍緹被判了死刑。當她被帶到火刑堆上時,她才最終軟化了下來並希望在被處死前能懺悔自己的過錯。而這時,她的聲音回來了,她大聲地為自己的過錯作了懺悔。聖母瑪利亞把妍緹的孩子還給了她,讓她重新得以說話,並讓她幸福地生活下去。

評論[編輯]

別的女人把她的孩子帶走了,孩子的母親卻要承受謀殺的指控,這是童話中的一個常見的構思,正如《十二隻野鴨》、《熊皮》或《六隻天鵝》中的一樣。而像《聖母瑪利亞的孩子》中這樣,奪走孩子的女人以一個公平正義的形象出現的構思就顯得不同尋常。一般而言,奪走孩子的女人是邪惡的,在故事的結尾也會受到懲罰。[4]

參考資料[編輯]

  1. ^ Jacob and Wilhelm Grimm. Household Tales "Our Lady's Child"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2. ^ 2.0 2.1 Jacob and Wilhelm Grimm. Household Tales "Our Lady's Child" Notes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3. ^ D.L. Ashliman, "The Grimm Brothers' Children's and Household Tales (Grimms' Fairy Tales)"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4. ^ Maria M. Tatar, "Beauties vs. Beasts", p. 140-1, James M. McGlathery, ed., The Brothers Grimm and Folktale, ISBN 0-252-01549-5.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