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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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廷玉(?—782年),唐朝幽州昌平縣(今北京市昌平區)人。

蔡廷玉事奉安祿山時,沒有名聲。與朱泚是同鄉,小時候很親近,朱泚為幽州節度使,奏請蔡廷玉署幕府。蔡廷玉深謀遠慮,善與人交往,內外之人都和他友好。幽州將士驕悍,蔡廷玉多次勸說朱泚入朝,於是被囚禁了一年多。朱泚問他:「能悔過嗎?不然,你就死了。」他回答:「不殺我,公得名。殺我,吾得名。」朱泚不能屈,待之如初。朱泚最後聽從勸說,把軍隊交給弟弟朱滔,入朝,蔡廷玉跟從,唐代宗下詔授朱泚為涇原鳳翔節度使,蔡廷玉以大理少卿為朱泚司馬。朱滔非常討厭蔡廷玉,上表請殺了他,又寫信給朱泚,朱泚不從。唐德宗時,朱滔參與河朔四王(魏王田悅、趙王王武俊、冀王朱滔、齊王李納)之亂,誣害蔡廷玉。唐德宗貶蔡廷玉柳州司戶參軍,來慰撫朱滔。蔡廷玉在途中經過靈寶時,投黃河自殺。

參考文獻[編輯]

  • 新唐書》卷193 列傳第一百十八 忠義列傳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