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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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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野(英語:field of view,FoV)又稱視場,是在任何給定時刻經由視覺或裝置能看到的「可觀察世界」的範圍。在光學儀器傳感器的情況下,視場是檢測器對電磁輻射敏感的立體角。此術語用於物理學天文學航天學測繪學生物學醫學等許多領域。

動物與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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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與人類眼科檢查,均使用「視野」[1][2]一詞。

不同的動物有不同的視場,依據眼睛所在的位置來決定,以角度為單位來表示大小。人類的視場是面向前方的180°,有些鳥的視場有360°,視場在垂直方向也有不同的範圍。

視覺的能力在視場內也非完全一樣,在不同種類的動物間也有所不同。例如立體視覺景深有密切的關係,人類的立體視覺只有140°,其餘在邊緣的40°就沒有立體視覺(因為在那些角度內的圖像沒有相互重疊的部分)而前面所提的鳥只有不到20°甚至10°的立體視覺。

各種顏色的視野大小也不同:綠色最小、紅色較大、藍色更大、白色最大;這主要由於感覺不同波長光線的視錐細胞比較集中於視網膜中心。

同樣的辨色力的好壞與對物體形狀和運動的認知也與視場有關。人類的辨色力以視場的中心區域最好,而鳥類卻是週邊較佳。這是因為能分辨顏色的視錐細胞在視網膜的視軸處密度較高,而辨識運動的視桿細胞的密度在周圍較高。因為視錐細胞要在明亮的光線下才具有活力,結果是人在夜晚時的視覺主要依靠週邊的視桿細胞,因此立體感就降低了。

天文學中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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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文學上,使用「視場」一詞,是指經由光學設備(如雙筒鏡或望遠鏡)觀察夜空時能直接觀察到的範圍,以角度為單位來表示大小;視場大小取決與光學設備的特性和放大能力。普通雙筒鏡視場(以8×50為例)標準值是8°左右(普通滿月的視直徑約半度);高倍觀看的話,視場會變得較狹窄(如10×50隻有5°)倍數較低的則可達到10°或更闊,視場大小在能更換目鏡之天文望遠鏡上尤為顯著。

另外經特別光學設計的目鏡以同樣倍數使用,視場亦會比普通目鏡較闊廣,當然價錢比普通目鏡貴一倍以上。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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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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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視野概述: 自動視野檢查及Octopus視野計指南,人民衛生出版社, 2019,ISBN 9787117281096,222 頁
  2. ^ 視光學,尤振宇,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19,ISBN 9789577632890,30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