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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服性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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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服性定義規定性定義的一種形式,旨在描述術語的真實或普遍接受的含義,而實際上卻隱含了情感上的用法,通常是為了支持某種觀點的論點和說服別人。 這類定義的術語通常會涉及情感但毫不精確的概念,例如「自由」、「恐怖主義」、「民主」等。在論證中,說服性定義有時被稱為權威性謬誤

說服性定義(定義謬誤)的示例包括:

  • 民主黨:「一個左派人士,希望對公司加重稅金,並取消經濟領域的自由」。
  • 無神論者是尚未意識到上帝存在的人。

說服性定義通常出現在政治宗教等有爭議的話題中。由於受到情感的影響,定義者會隱晦表達自己的立場而不是表達公正的事實。說服性定義通常有利於一個論點,或不利於另一個論點,但這定義呈現時容易讓人感覺中立且被人們接受的,因此聆聽者可以毫無疑問地接受這樣的定義。

哲學家查爾斯·史蒂文森引入了「說服性定義」一詞,作為他的情感意義理論的一部分。 [1]

總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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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可以同時轉達信息和感覺。[1]說服性定義與其他常見的邏輯定義類型不同,它着重於語言表達性,並以影響讀者和聽眾的感受,從而改變其行為為目的。[1]因此說服性定義不是考慮真實性和虛假性,而是思考其說服性手段是否有效。[2]史蒂文森[3]在研究「道德」和情感這些術語時,運用了這兩方面的結合。[4]他指出,和平與戰爭這類型的詞語不僅能描述事實,他們還具有改變對方的態度並引導採取行動的能力。結果,受試者引起了情緒反應。正如史蒂文森[3]所說的:「他們不僅在描述人們的狀況,還改變和增強了他們的利益。然而,他們是稱對該事物有興趣,而不是說有利益。」這代表說服性定義鼓勵了他們將來的行動,並影響了聽眾的興趣來引導聽眾做出決定。[5]史蒂文森通過這種詞語的使用對聽眾心理影響進行區分,並將它們標記為「描述性意思」和「情感意思」。 [5]這種區別揭示了人們使用道德詞語作為說服工具,這是一種偏好情感的工具: [5]

道德定義涉及描述和情感的結合,因此經常用於引導和強化態度。 只要定義的詞具有強烈的情感色彩,便能用其來辯解。

在說服力定義中,監禁可以成為「真正的自由」 [6]而屠殺則可以成為「和平」。 [7]故此,說服力定義可以改變或扭曲含義,同時又保持了單詞的原意。這包括在不改變描述性單詞的情況下修改了單詞的情感含義。例如,我們可以考慮以下取自Casanova的Fuga dai Piombi的定義。在此示例中,Soradaci先生試圖說服Casanova「偷偷摸摸」是一種光榮的行為: [8]

我一直鄙視「間諜」這個名字所具有的可惡的偏見:這個名字聽起來只對討厭政府的人有害。 偷偷摸摸是為國家利益,對騙子的禍害,亦為王子的忠實僕人。

在示例中,採用強調「情感」的方式,把「間諜」一詞與共享價值的聯系上來,從此形成「偏見」。而「間諜」一詞的說明賦予了不同的價值層次結構,從而可以了改變情感含義。然而,信任這含義並沒有被銷除,而是被賦予成國家最高價值。[9]

史蒂文森為我們提供了「文化」一詞的兩個定義,以說明一個說服力定義可以完成的工作:

  • 最初的定義:「廣泛閱讀和熟悉藝術」
  • 有說服力的定義:「想像力和感性」

這兩者都帶有文化上積極情感意義。無論使用哪種定義,都值得支持。他們改變的就是「文化」的含義。 因為文化是一種積極的特質,所以社會將閱讀和藝術都視為具有積極的特質。 然而只要把「想像力和敏感性」和「文化」聯結起來,社會便開始積極地看待這些特質,因為它們與具有積極情感意義的詞語聯繫起來。 [10]

然而,人們經常使用不清楚的、比喻性的語言來形成說服力定義。[1]可以使用幾種技術來形成這樣的定義,[4]其中就有從屬差異定義[2]上面稅收示例中的兩個定義都同意屬是與治理有關的程序,但在區別上意見不一致。有說服力的定義結合了規定性定義詞彙定義以及理論定義的要素。[2]

具有說服力定義通常出現在政治演講、社論和其他需要影響力的情況。[2]但是一般通常被駁回,因為混淆讀者和聽眾且沒有合法目的。 [11] 為了確保論點中的中立性,通常必須進行嚴格的審查。[2][1][4]

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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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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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Copi & Cohen 1990.
  2. ^ 2.0 2.1 2.2 2.3 2.4 Hurley 2008.
  3. ^ 3.0 3.1 Stevenson 1937.
  4. ^ 4.0 4.1 4.2 Macagno & Walton 2014.
  5. ^ 5.0 5.1 5.2 Stevenson 1944.
  6. ^ Huxley 1936.
  7. ^ Orwell 1946.
  8. ^ Casanova 1911.
  9. ^ Walton & Macagno 2015.
  10. ^ Stevenson, Charles Leslie. Persuasive Definitions. Mind. 1938-01-01, 47 (187): 331–350. JSTOR 2250337. doi:10.1093/mind/XLVII.187.331. 
  11. ^ Kemerling, Garth. Definition and Meaning. Philosophy Pages. 2001-10-27 [2011-04-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8-08).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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