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河燈歌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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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節(資源河燈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申報地區或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資源縣
分類民俗
序號1197
編號項目Ⅹ—122
登錄2014年[1]
苗族山歌
廣西壯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
申報地區或單位資源縣
分類傳統音樂
序號118
登錄2010年[2]

中國廣西資源縣每年農曆七月十五前後有放河燈和唱山歌的風俗。從1995年起,當地政府將兩項民俗活動整合成為一年一度的河燈歌節

資源縣的合浦街[a]位於資江沿岸,清朝時曾是貨物(尤其是[b])轉運中心,往來於資江與灕江間的貨物在此上、下岸,因此日益繁盛,湖南客商雲集。財力雄厚的湖南會館每年中元節出資舉辦盂蘭盆會,組織集中漂放河燈超度在資江落水的亡者。粵鹽限禁入湘及湘桂鐵路通車後,資江水運和沿江商埠衰落,合浦街和大埠頭[a]的盂蘭盆會遂不再舉行,但居民仍保留每年七月十四放河燈的習俗。1949年後,中元節放河燈被視為封建迷信遭到禁止。1981年,縣文化館重新組織了一次放河燈活動,唯獨不燒紙錢,此後民間每年自行漂放。[3]:35-36[5][6]:430[7]

資源縣的五排一帶[c]生活着從城步縣遷來的苗族,稱農曆七月十五為「月半節」。傳說這一天是楊氏家族祖先到五排定居的日子,因此每年舉行歌會以紀念祖先。歌會持續三天三夜,七月十三在小地(今屬車田苗族鄉),十四在車田街上,十五最為隆重,在楊氏祖先最早定居的煙竹坪(今屬兩水苗族鄉)舉行。當地苗族有不能在家、不能在長輩面前唱山歌的規矩,唯獨這三天不加禁忌[7][8][6]:62

1995年,縣人民政府在縣人大常委會提議下,將縣城中元節放河燈和五排月半歌節合二為一,嫁接、整合為河燈歌節。[5]政府高度參與其中,每年組織河燈歌節的開展,撥款提供經費,並大力宣傳。[9]:160縣城的資江西岸建造起木結構長廊,開發為4A級景區「資江燈谷」。[10]

註釋[編輯]

  1. ^ 1.0 1.1 今俱屬資源鎮,為縣城所在地。[3]:35
  2. ^ 在清朝鹽政中,湖南屬兩淮鹽區。但湖南南部多被兩廣鹽區滲透,食用走私的粵鹽。[4]
  3. ^ 1950年至1961年間曾設五排區、五排苗族自治區,今析為車田苗族鄉兩水苗族鄉河口瑤族鄉,屬柳江古宜河)流域。[3]:33,38

參考來源[編輯]

  1. ^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2014-12-03 [2020-09-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1-11). 
  2.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一批第二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的通知.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2010-07-20 [2020-09-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17). 
  3. ^ 3.0 3.1 3.2 资源县志. 南寧: 廣西人民出版社. 1998. ISBN 7-219-03862-3. 
  4. ^ 黃國信. 区与界 清代湘粤赣界邻地区食盐专卖研究. 北京: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2006. ISBN 7-108-02524-8. 
  5. ^ 5.0 5.1 覃曉秋. 话说资源县河灯歌节. 桂北文史集粹 桂林文史资料第51辑. 桂林市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 2006: 179-184. 
  6. ^ 6.0 6.1 桂林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 桂林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览. 桂林: 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2018. ISBN 978-7-5598-0583-6. 
  7. ^ 7.0 7.1 於蘭階; 蔣昌緒; 陳建新. 资源县群众文化概略. 资源文史资料第2辑. 資源縣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 1990: 36-41. 
  8. ^ 何政榮. 资源五排苗族歌俗文化调查. 藝術教育. 2006, (07): 48+39. 
  9. ^ 中央文明辦(編). “我们的节日”100例. 北京: 學習出版社. 2011. ISBN 978-7-80116-994-5. 
  10. ^ 莊盈. 我市新增3个4A级景区. 桂林晚報 (桂林). 2018-11-15 [2020-09-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