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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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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block-zh.org

再議設立編者著作權調查

《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草案)》和Unblock-zh.org

基於報復心態而遊戲維基規則

User:TonyTTCH由於在編輯彌助上與人起衝突,便於數個條目以沒有來源、原創研究等理由,逕行刪除大量內容,甚至包括了典範條目大惡臭,使得條目殘破。以上行為一個月多了都沒人處理,本人已將其恢復原狀,並視需要加上來源請求模板。--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6:51 (UTC)

T某的部分刪除沒有問題(例如幪面超人系列),請不要擴大化/不AGF。--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9月4日 (三) 09:53 (UTC)
我並非無差別回退,例如我沒有回退他在三國的編輯。--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9月5日 (四) 04:37 (UTC)

請求社群判斷已經數據過期的用戶是否為傀儡

新聞動態病句

又有一堆臺灣政府標誌被提刪

請求CCI Lki5168

香港南華早報指一維基人被全域封禁,指他人肉搜索及威嚇香港記者

管理操作覆核請求:不對顯然違反雙向交互禁制的行為進行處理

再論Mys的封禁與禁制實施行為

根據「意見」一欄下的意見,此話題已無討論必要,因此關閉此討論。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10:24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首先我跟大家說下,管理員Mys_721tx(以下稱「Mys」)已經於2024年8月經投票被解除管理員權限,這對每一個維基人來說是喜聞樂見的好消息。但是,一提到Mys,我們首先想到的是其激進的行為,對用戶採取具有爭議性的封禁與禁制。而我也於2024年2月被Mys無限期封禁過,當時創建侵權條目無端指責提報人,之後被Mys解除巡查豁免權限(這還是AT君的申請,關於其質疑我會在下文詳細闡述),不久後即被無限期封禁(而且是沒有充分警告的情況下),隨後對此表達不滿。被解封後,我便看了其他用戶的申訴,已經察覺到Mys實施的封禁與禁制存在問題。雖Mys的管理員權限已被解除,但之前遺留的問題還有很多,因此我在客棧展開討論,再次討論Mys的封禁與禁制行為。

事件時間線

這裏先列一個表,以時間線形式回顧當時我被Mys實施封禁前後的一些主要事件:

時間(UTC) 時間(UTC+8,北京時間,我所在的時區) 事件描述
2024-02-05 13:56 2024-02-05 21:56 創建了大江大河之歲月如歌條目
2024-02-05 14:02 2024-02-05 22:02 被用戶提報侵權,隨後開始無端指責管理員
2024-02-05 14:45 2024-02-05 22:45 重寫條目,刪除劇情一節(之前仍繼續無端指責)
2024-02-06 12:20 2024-02-06 20:20 互助客棧/其他繼續無端指責,以此達到擾亂目的
2024-02-07 15:09 2024-02-07 23:09 AT提出解除我的巡查豁免申請,之後指出「閣下申請對我是加害,請予以撤回」的言論(討論存檔
2024-02-07 16:16 2024-02-08 00:16 被Mys解除巡查豁免權限
2024-02-07 16:23 2024-02-08 00:23 被Mys無限期封禁(距前一次事件僅過去7分鐘)
2024-02-08 03:06 2024-02-08 11:06 提出封禁申訴,首先指出「把我永久封禁,就是對我進行文革式的批判」(這可以說是對Mys處理手段的不滿)
2024-02-08 13:29 2024-02-08 21:28 經用戶提醒後改寫封禁申訴
2024-02-09 10:50 2024-02-09 18:50 被Mys解封,轉為禁制(兩項,其中一項無限期,原定一年後可申訴;另一項一年)

Mys的封禁與禁制行為討論

綜合我當時被Mys封禁以及Mys對其他用戶的處理手段,本用戶認為,Mys的處理手段主要有以下問題:

  1. 未有充分調查:以我被Mys封禁為例,本用戶的被封原因其中一條是「長期抄襲」,但僅列出了三條(世穠泰字節科技當代東方問蒼茫,第一條2022年創建,第二、三條2023年創建),因此我認為這一認定有瑕疵。「長期抄襲」這一標準如何界定,這非常難說。而我被封禁之前,也被Mys解除了巡查豁免權限(提出者是AT),同時指出「兩年內不得申請」(詳見討論存檔)。在被解除權限後的7分鐘內,Mys就把我無限期封禁。我現在需要質疑的是,Mys當時是如何及時作出無限封的決定的。
  2. 未獲充分警告:依照封禁方針規定:在一般情況下,用戶在首次被封禁前會收到數次警告,但執行封禁時仍應當在被封禁用戶的對話頁提供適當說明或理據以減少爭議;再犯者在被重新封禁前可能不需再次警告較有經驗的維基人(包括管理員及一般用戶)在發現用戶作出與方針指引精神相違背的編輯時,應予以提醒或警告……封禁應為最後的手段……明顯破壞、人身攻擊或為繞過封禁的賬號不在此限,可直接封禁。而我被Mys封禁之前,則沒有收到任何警告信息直接封禁;同樣有問題的是PaintWoodStZheng Zhou(二者創建的條目均侵權,雖有收到侵權提示)以及User3204(他表示在頁面「烏合麒麟」添加了他的配偶資料,只犯了一次錯誤就被無限期封禁),這三人在封禁之前未有收到相應警告。另外Mys在Zheng_Zhou的討論中說「方針建議在封禁前發出提醒或警告知會不當編輯行為」,而封禁方針的原文是予以提醒或警告。我需要說明的是,「建議」和「應」二者是有區別的,Mys很明顯是對現有的方針內容作不當曲解,以至於用戶被Mys封禁或禁制後引發不滿情緒。
  3. 雙重標準:再以Wikipedia:申請解除權限/存檔/2024年為例,我因創建大江大河之歲月如歌明顯侵權(只有劇情一節是侵權的),控告提報人(後來發現是侵權提報模板和流程有問題,已提出了修訂建議並取得通過等於說是基本解決,惟模板因為與新版本不適配還沒有修訂完成)之後還「辯稱自己沒有侵權」,結果被除權,兩年內不得申請。同樣寫侵權條目的Zheng Zhou一樣也被取消巡查、回退權限,且半年內不得申請。我就搞不清楚了,兩個編輯因為同樣的問題被移除權限,而「不得申請」的期限為何不同?這就是赤裸裸的雙重標準。
  4. 激進且充滿恐嚇,甚至有暴力和處罰傾向:前面說到,一些被Mys封禁或禁制後的用戶,在此之前都未獲充分警告。而他實施封禁還存在細節上的問題:如User3204「因IP用戶破壞被半保護加入泄漏他人私隱站點連結」是「嚴重違反生者傳記」而被無限期封禁,這明顯是曲解生者傳記#封禁的規定,同時在實施封禁時也未通知用戶,僅在用戶頁標註無限期封禁用戶模板(當然此模板我認為已經沒有保留的需要了,後續我會再開討論)。而對Zheng Zhou的封禁本身是只有兩星期的封禁,但用戶討論通知顯示是「無限期封禁」,這種錯誤通知很明顯是恐嚇用戶,有欺騙的導向。之前我多次強調過,Mys是典型的激進派,而我也不鼓勵採取激進和暴力的手段,因為採取激進和暴力手段很容易產生更進一步的問題。另外封禁應該具有保護性,而絕非是處罰或恐嚇用戶。
  5. 強迫用戶道歉,不接受他人批評(缺乏理性溝通):從多份封禁申訴記錄來看,許多被Mys封禁的用戶在提出解封之時都批評了Mys的做法。而Mys本身就劣跡斑斑,卻不接受、不理會他人的批評,只在極少數情況下(如考慮解封時)回復他人發言,只強迫用戶道歉,嚴重違背合作精神。
  6. 封禁或禁制時間過長:包括我在內,一些被Mys實施的封禁或禁制持續時間相對偏長,例如Martinc021受到的禁制是:實施頁面禁制。禁制期間不得直接建立任何新條目。任何條目都需要自草稿空間通過WP:AFC建立。由於態度草率,亦禁止參加同行評審外的任何評選;另外Stevencocoboy於2024年4月5日被無限期禁止編輯條目(自Mys被除權後我便跟他講是否考慮再次申訴,但他還沒有提交申訴);同樣Raymon090因為繁簡破壞一度被Mys封禁一年。我需要說的是,封禁與禁制時長屬於管理員自由裁量權,但也要根據封禁方針來執行。特別是違規情節較輕的,實施時間過長的封禁與禁制,這完全不合理。

我要再次引用《管理員不是什麼》的一句話:封禁是管理員可以執行的最具爭議的行為之一,被認為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不當的封禁可能會導致您不受社群知名成員的歡迎,並且在這種情況下,您可能會遭到明顯的人身攻擊。在某些情況下,不良的封禁實施記錄可能會導致管理員被解職。而我就是一個「社群知名成員」,被Mys實施有爭議的封禁,自然是有問題的;當時封禁的時候我就有更進一步的批評、辱罵Mys的想法了,但後來想此舉會因「濫用用戶討論頁」而被取消用戶討論頁權限,最終為了保住賬號而放棄這一想法。

其他管理員實施之封禁存在的問題

除了Mys,我發現其他的管理員在實施封禁的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例如User3204的一次封禁申訴中,重審封禁的管理員Kuailong對User3204調整封禁期限至兩周,但我認為封禁時間還是過長,這種情況之下幾天的封禁應該就足夠了;還有一個是如果您未來有類似行為會被加重處罰,這句話本身有問題。前面說過,封禁不應是懲罰性的,而是保護性的,所以「加重處罰」說法是不當的。

還有一個要討論的是Shizhao在8月26日對自由雨日Chinuan12623封了31小時,但這是有爭議的:起因是自由雨日出於正義之目的將留言刪除(多次回退),但這是回退明顯的破壞行為屬於豁免範圍,結果還是被Shizhao封了。由此可見,中維還存在着少數的暴力與衝突行為,這一點我是不能容忍的。

封禁結束後我所做的一些事

自我被Mys封禁至被解除封禁,我便察覺到中維當前的社群情況已大不如前,還第一次了解了基金會行動(有一些管理員被全局禁制或除權,這是令人遺憾的)和折毛事件。為了改善社群情況,我做了一些對改善社群有益的事,例如進一步修訂封禁方針(這是我加入維基12年來第一個在客棧成功取得共識的提案,之前的三次都沒有取得共識,因此對我來說具有意義),之後又提出了侵權提報模板與流程的修訂。除此之外,為了對付包括Mys在內的有問題的管理員,我已經創建了幾篇論述,最近的一篇是零容忍。另外我還對管理員不是什麼做了大幅修訂。後續我會對部分方針與指引作進一步的修訂。

結語

回顧Mys作出的具爭議性的封禁與禁制,很顯然,這除了會對用戶造成一定影響(亦會產生心理問題),還會對社群的發展造成一定的阻礙。因此我在客棧展開討論的目的,除了繼續討論Mys的問題之外(以上列出的只是一部分,或許還有很多),還要建議管理員們能夠對Mys作出的目前有效封禁與禁製作進一步的複查,把封禁與禁制對用戶的影響降至最低。以上。--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9月14日 (六) 16:12 (UTC)

意見

我的想法和您不太一樣,您提到Mys解除管理員權限「這對每一個維基人來說是喜聞樂見的好消息」,我覺得此一說法誇張了些(至少還是有不少維基人反對解除其權限)。目前維基百科裏還有不少需管理員處理的事務(如當前的破壞、編輯爭議,其他不當行為等),我認為在此討論Mys的封禁和禁制,會讓大家無法處理目前需處理的事務。--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14日 (六) 23:16 (UTC)

我知道Mys_721tx近些年的作風引起很多人的不滿,不過也不得不承認有些封禁措施確實是果斷的,就拿發起討論的Shwangtianyuan的事來說,我最早是在大約2016年的時候了解到Shwangtianyuan君的侵權問題(當時不記得是哪篇條目的DYK評選,有用戶以侵權為由投反對票,Shwangtianyuan一開始還不服,那個用戶直接詳細列出具體依據之後才得以改善的),七八年過去了,這個問題還是存在,不對你下狠手才是怪事了,就是具體採取的手段與行事作風確實需要調整。這也是我為什麼沒有參與近期針對Mys_721tx的解任投票。我也覺得在這裏討論這個沒什麼意義,與其糾結管理員不當操作,不如先確保自己今後不再出現侵權問題,自己沒有問題管理員自然不會找你麻煩,不然再溫和的管理員也要把你永久關進小黑屋。--💊✖️2️⃣3️⃣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05:26 (UTC)

我可以當作你試圖鞭屍把你提報到ANM嗎...--SunAfterRain 2024年9月16日 (一) 07:53 (UTC)

WP:NOTHERE。個人的意見是,不要持續放大再放大的檢視,每個人的行事有好有不好,現在是要到什麼地步才願意放手?閣下發起這個討論對於社群的實際效益是什麼?到底是罪大惡極到什麼地步?與其在這邊抓着不放,要不要去協助隨時發生的破壞?不要把管理員當成需要保護管束的東西在這裏那裏東修西改增加拘束器,說句不好聽的,持相反意見者不要一個個把現在的自己當英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08:44 (UTC)
其實我當時就有再次討論的看法了,既然閣下這麼說,那等於說事情就過去了,或者說沒必要進一步討論了。--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9月16日 (一) 14:03 (UTC)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已完成:
已由管理員Manchiu  不限期封禁,另外相關編輯已被刪除了。--Sinsyuan✍️💙🐻 2024年9月18日 (三) 14:44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該用戶已被英文維基判定為傀儡,且已被全域鎖定。請處理其建立的頁面。103.141.155.13留言2024年9月15日 (日) 02:54 (UTC)

慢了(--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15日 (日) 14:28 (UTC)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管理操作覆核請求:被提報用戶明顯存在不文明行為時拒絕做出相應處理

關於「你知道嗎」欄目的上榜順序

管理員佈告板排版

一直很困擾,不知一般社群討論應排在「處理」段落的上方還是下方?其餘一些採用類似格式之站務頁面也應一起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3日 (一) 03:41 (UTC)+1

處理那一行已經寫了「非管理員僅可標記已執行的封禁,針對提報的意見請放在下一行」。
應該修改Module,將發現人放在處理下面,方便回覆。--Miyakoo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4:26 (UTC)
這個好。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9月23日 (一) 05:52 (UTC)
按慣例是下方,另不反對Miyakoo的提議。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23日 (一) 14:22 (UTC)
我個人只覺得{{archive top}}關閉這種討論是最好看的方案。--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12:31 (UTC)
不過佈告板好像不用這種模板來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4日 (二) 18:39 (UTC)
所以說我覺得是時候改用這個模板關閉。當然有人不願意也沒辦法咯--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26日 (四) 01:16 (UTC)

之前(phab:T359998)提出的申請IPBE的站內方式似乎已經啟用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19日 (四) 03:34 (UTC)

如何避免遭人濫用(郵件轟炸)?--Txkk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1:22 (UTC)
可以用驗證碼擋一下,當然這種事情遇到再說吧。 Stang 2024年9月20日 (五) 06:26 (UTC)
被郵件轟炸後有沒有什麼封禁措施?--Txkk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12:37 (UTC)
這個建議您詢問基金會。--SunAfterRain 2024年9月26日 (四) 18:40 (UTC)

頁面內的圖表什麼時候掛掉了?

如題,看了看這兩個月的公告和客棧沒發現有人說這件事,圖表功能是什麼時候爆炸的?--2thuriel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20:40 (UTC)

@2thuriel沒人說正常,這玩意是2023年4月18日壞掉的。見phab:T334940Wikipedia:互助客棧/技術/存檔/2023年4月#Graph_extension_disabled。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9月23日 (一) 00:25 (UTC)
2030年之前這玩意能修好嗎?看了一下路線圖https://www.mediawiki.org/wiki/Extension:Graph/Plans#Update_April_2024 ,沒繃住--Bovemdep留言2024年9月28日 (六) 07:3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