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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討論:外部連結/存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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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鏈結的版權考慮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維基對於條目的內容的來源在版權上要求是不能侵權,那麼,條目當中的外部鏈結需不需要也考慮到這方面呢?譬如說有明顯侵權現象,未經授權的翻譯等等,是不是避免作為外部鏈結使用呢?

真的要禁止當然很困難,而且對大多數的人來說,是不是真的侵權是很難察覺的,不過,是否需要建立或者是建議一個不歡迎或者是不鼓勵使用的共識或者是態度呢?

如果覺得這些外部鏈結的版權對維基沒什麼影響而不需要考慮,那麼就不需要擔心了。謝謝。--cobrachen 21:53 2006年12月22日 (UTC)

在某些歌手、樂團的條目中,外部連結常常包含一些非法的音樂「試聽」(其實就是下載)的網站,或是一些 YouTube 上未經授權影片的連結。有些影集、電影的條目也會包含非法下載、線上觀看的連結。這些都不應該存在於外部連結之中,在英語維基百科加入這樣的連結很快會被刪除。--GiantTalk) 00:27 2006年12月23日 (UTC)

侵犯版權或違反版權信息中規範的網站。沒有提供版權訊息的網站都不應該被加入。而包含由公眾提供內容的網站,例如影片上傳網站(如YouTube),或是版權不明的照片或圖片收集網站,通往這些網站的連結也不應加入條目中。

詳參:Wikipedia:外部連結#連結上的限制--Charlotte1125 06:30 2006年12月24日 (UTC)
已解決

--百無一用是書生 () 11:51 2007年1月10日 (UTC)

新問題 外部連結

因為我開着監視列表呢,剛上來就看到有人說正視音樂的條目有問題,又改回fact了,查了一下,的確如此,明報的那個連結失效啦。當天(該條目我最後一次編輯吧,時間可以在歷史中查到)我是確認了那個連結沒問題才加上去的,誰知道現在...(當時是不是明報即時新聞沒注意),如果全文copy的話,肯定是版權有問題,可加連結的時候誰知道會這樣嘛。好不容易找到的資料,結果又回原點了。問題是還有今後呢,今後這種問題怎麼辦?因為有的資料不是國際時政啊,明報不行,隨便找個網站都能找到來解決掉的(這次好像是特約評論員的專欄文章?忘了)。
PS:所以說我的RP很黑啊,這種情況都讓我遇上了。唉……—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4日 (四) 06:12 (UTC)

== *好像的確是個問題,我也在想這個問題,現在許多參考來源,外部連結主要靠網站連結,這些連結總有一天會失效,那時候條目豈不成了「來源缺失」? —一葉知秋切磋 2007年6月14日 (四) 14:12 (UTC)

  • 事實上只要曾經存在夠久,Google Cache都可以找的到啦。--Jnlin討論2007年6月14日 (四) 14:37 (UTC)
    • 就是Hawyih提出的問題,現在我懷疑那個是當時的明報即時新聞,我查了一下,我是5.31 下午14:07加進去的,當時我確認了那個連結沒問題才動手的,今天Srr告訴我,那個連結已經不存在,我試了一下,的確是。所以並不存在Google Cache的問題,因為有時候Google Cache也沒這麼快的。何況我試過,我這邊(大陸/國內)就算掛代理也不能用Google Cache的(GFW啊),現在只能希望Google搬伺服器的事情快點結束,這樣部分功能或者能用了(Google正在從美國往國內搬運伺服器...),我現在可以提供的資料有,報紙應該是5.30的(或者5.31),並且在EF HK第一娛樂論壇的娛樂AIO區應該有帖子的全文轉載。我是被人提醒了,所以去找了明報的原文連結(帖子日期也是5.30 or 5.31)...—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4日 (四) 15:46 (UTC)
  • 大家果然都有同感。所以我一直覺得以條目中網頁作為信息來源,雖然可行、方便,但持久性很成問題,總覺得不是個長遠之計。一般的網頁能堅持個一年就很不錯了。--Hawyih 2007年6月14日 (四) 16:14 (UTC)
  • 因為大部份人習慣先從網絡上找資料,但報章之類若可行的話應加註幾年幾月幾日幾版之類的(有的報章網站對於過期內容會以收費式或會員式的服務讓人查詢)。—Ellery 2007年6月16日 (六) 15:37 (UTC)
  • 那麼大家可能要改變以下這個習慣了,多以圖書,報刊,雜誌,為主。畢竟網站的內容,幾乎都能找到紙質的原版。如果不方便,至少也羅列一下有關的書籍ISBN,報紙名稱,日期等--一葉知秋切磋 2007年6月16日 (六) 15:50 (UTC)
    • 不過那也有問題,現在紙質媒體眾多,所以還是只能參考網站為主。特別是香港的報紙等,我這邊是訂不了啊(有錢也沒用 見東方日報等的新版有關訂閱的宣傳,上海等大城市現在的確可以訂閱 不過僅限於企業用戶)。過期內容麼?這次要嚴重BS蘋果日報以及星島等(誇張啊,使用星島的搜索系統還必須是付費會員)。這方面國內新民報業和南方報業好多了,免費查詢不說,基本還都提供每日各版面的Html與免費的PDF電子掃描檔的下載。版面/文章標題一目了然。明報等那邊,我下次最多能多補充一個日期(看不出哪個版面的)+作者(稿源)。或者此事日後慢慢再議吧。—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7日 (日) 06:19 (UTC)

外部連結

求救,如果一個網址有「[]」應怎麼辦?例如[http://abc[123] 一二三],顯示出來是這樣[123 一二三],判定出來的URL是http://abc ,而不是本來想要的一二三和http://abc[123]。—Eky- 2008年6月24日 (二) 14:08 (UTC)

應可使用HTML Entity的十進制編碼。--百楽兎 2008年6月25日 (三) 00:18 (UTC)
感謝,順利解決。—Eky- 2008年6月25日 (三) 06:27 (UTC)
順便寫入Wikipedia:外部鏈接。—Eky- 2008年6月25日 (三) 08:14 (UTC)

百度百科連結?

注意到有用戶在中文維基中大量增添Template:Baidubaike這模板,於維基百科的條目中加上相對應的百度百科連結,考量到長久以來百度百科對維基的侵權作為,再加上該百科嚴重的內容偏頗狀況,總感覺在維基百科的條目中加上這模板,除了有替該站打廣告的嫌疑外,光是感覺上就讓人頗覺不舒服。不知道其他維基用戶們是否跟我一樣,認為這樣的模板不該存在於維基百科中?—泅水大象 訐譙☎ 2008年6月26日 (四) 13:37 (UTC)

  • 我先放下對百度百科偏見,但該模板中提到用途為表示以百度百科為外部連結和參考資料這點已經有問題了(版權問題,上面已有類似討論,故不贅述)。—Altt311 (留言) 2008年6月26日 (四) 13:43 (UTC)
現階段我拒絕添加百度百科的連結,因為百度抄維基太多,添加百度百科的連結有可能讓不知情的讀者反誤以為維基抄了百度。--百楽兎 2008年6月26日 (四) 14:09 (UTC)
百度百科只是一個不停地從其他網頁侵權的地方,與維基百科的精神相反,因此連結不具收錄價值。-SGT.Evers (留言) 2008年6月26日 (四) 14:54 (UTC)
先放下百度百科的侵權問題,假若要為每一個網站都搞模板,我們還要多少個這類的模板?超連結這玩意,連得上就好。如果真的要統一格式或者大量修改,用 bot 慢慢做也行,用不着拿牛刀殺雞。=)-小薯餅討論頁2008年6月26日 (四) 15:13 (UTC)

既然大家這樣對百度百科不屑和不滿,倒不如(×)刪除了這個模板一了百了—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26日 (四) 15:30 (UTC)

我也認為應當刪除,為一個網站設一個模板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模板要注重通用性,事實上,已有{{cite web}}模板。— fdcn  talk   — 2008年6月26日 (四) 23:47 (UTC+8) — 2008年6月26日 (四) 15:47 (UTC)

外部連結要比參考文獻的要求相對寬鬆,而且參考文獻的{{cite web}}也不適用於外部連結。zhwp的確也有不少為一個網站設一個模板的做法,比如{{commons}}、{{imdb}}、{{gutenberg}}等等。不過很有趣的一點是,這些網站要不就是有着非常嚴格的版權要求,要不就是其中的內容是受到行業認可甚而可作為參考文獻使用的。commons大家都很熟悉,gutenberg對版權的要求不下於維基百科,imdb是網上電影網站的權威,等等。可是,百度百科又有何德何能,可與這些網站比肩?的確百度百科資料要比維基百科豐富,但如果某一位讀者順着維基的連結鏈進了百度百科,結果發現是完全一樣的文章他會作何感想呢?先不說會懷疑誰抄襲誰的問題,有必要給讀者提供一個內容與維基百科條目完全相同的連結嗎?這有助於讀者獲取更多信息嗎?我看不出來。如果真要把哪門百科全書的連結弄進維基百科的外部連結,那還不如放台灣版的大英百科全書或者是中國大百科全書等的條目來得實在。—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6月26日 (四) 16:40 (UTC)

我是模板的作者。在創建模板的時候,的確忽略了百度的侵權情況,若有人因此模板的創建而感到不舒服,我想說一聲對不起。初創建模板時,原意是使經常被引用的外部資源統一連結格式。在看到英語維基裏Template:Imdb nameTemplate:KLOV gameTemplate:StrategyWikiTemplate:moby game等的引用模板讓外部資源排得井井有條,心想:「若果中文維基,也能做到這個程度,實屬美事」。雖然不可能替每一個網站也做一個模板,但把經常引用的網站造一兩個,作燃點火頭之用,也是好的。甚麼網站被引用得較多呢?首先浮現在腦海裏,就是經常在維基中看到被引作參考條目的百度百科。一個模板,就能把參考連結排成指定格式,那的確看起來整齊了,也能讓外部連結中的其它連結能依樣排板。回應上文的那位仁兄,我並不是要替百度賣廣告,我的原意只是要找一兩個模板去使外部連結變得整齊,給其它連結做個榜樣。可以的話,我也想製作台灣版的大英百科全書又或者中國大百科全書的模板,只是想到了它們要付費閱讀,一時間又想不到有何免費的在線百科,就以百度百科作先例。如上所述,我並沒有考慮到百度百科的侵權情況,那的確是我的過失。還一片痴心的在此處詢問申請置換的情況,希望不會為各位帶來太多麻煩。銀狐 (留言) 2008年6月26日 (四) 16:42 (UTC)

刪除百度百科這個,我不會有太大異議。但若果刪除的同時,創建另外有用的外部資源模板,那就造福維基百科不少。希望創建有用的外部資源模板後,能啟動菲菇所說的機械人協助指令銀狐 (留言) 2008年6月26日 (四) 17:00 (UTC)

百度百科的侵權問題嚴重,所以不建議連結到該處。香港網絡大典方面,則可限制於與香港網絡文化有關的條目(例如港女 (網絡用語))才可以放置其連結,其他條目(例如法證先鋒II,雖然網絡大典收錄,但與香港網絡無直接關係)則不可以。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6月26日 (四) 17:03 (UTC)

弱弱地說句,對比一下維基和香港網絡大典,覺得法證先鋒II是網典寫得好多了,裡面包含了許多對於節目的評價,而維基只是「數據庫」的內容。—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26日 (四) 17:38 (UTC)
沒必要保留這些模板;沒有實用意義,因為百度百科的內容毫無價值(真正去過那裏的人會知道我不是故意侮辱他們)。--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6月27日 (五) 11:28 (UTC)
不見得啊。崤山 百度「崤山」 陳思和 百度 陳思和。無價值?—Msuker (留言) 2008年6月28日 (六) 08:22 (UTC)
大致上百度百科的條目並無價值可言(抄襲嚴重+百科、字辭典、書籍、文庫不分),但亦有例外(如社會問題就是百度水準遠高於中文維基)--RekishiEJ (留言) 2008年6月28日 (六) 08:43 (UTC)
剛剛看過法證先鋒II網典的條目,內裏主觀性強,很多東西都沒有佐證,似個人評論,多於百科條目,其實維基沒有連結這些東西的必要。2014 (留言)

有無更具體的方針說明何種類型的blog或個人網站允許出現在外部連結中?

方針中只說了「除非經官方認定」,到底什麼是官方認定? 我的具體問題是關於蟲洞條目的,外部連結中出現了類似像盧昌海個人主頁這樣的個人網站以及Creating a Traversable Wormhole這樣的blog,考慮到我以前在條目的外部連結中也引用過某物理學家的blog,因此請問這樣以非廣告目的出現的個人網站是否被允許列出?(這些網站在科學性上都不欠缺,絕非「民科」類型的個人網站)

P.S. 蟲洞條目出現大量疑似侵權內容(或至少是被多個網站轉載的原創研究內容),上次被我刪除後又再次出現……—迷走SuiDreamまきますか?まきませんか? 2008年11月17日 (一) 16:47 (UTC)

如果是在外部連結中出現,這樣有教育意義和有用內容的個人網頁應該不違反維基的規定。但如果其它用戶要用它們來作為參考來源來修改條目,就該慎重了。—塔下人 (留言) 2008年11月17日 (一) 23:47 (UTC)
應該是對主題有權威發言權的,比如微軟技術,對應項目組的blog可以列出,而不是對應項目組的blog,即使也是微軟員工寫的,也不應列出。--Skyfiler (留言) 2010年2月14日 (日) 13:42 (UTC)

對於昔日有效但現已失效的連結之處理

有些條目在撰寫之時,作為參考來源的報章文章假如有網上版的,都會以連結方式展示。不過過了一兩年後,很多這類連結都會失效。不少維基百科編者會選擇把整項文獻刪除(例子),但我認為這個做法相當不妥,因為即使網上版本不復存在,仍可透過其他途徑(例如到圖書館翻查舊報紙)查證。另一方面,把整項文獻刪除並不合乎「可供查證」的原則。我建議的處理方法是只把連結的網址刪除,報章文章的名稱及日期則保留(例子)。請問大家對此有沒有甚麼意見?假如沒有異議,我希望能夠將之寫進方針內。 -- Kevinhksouth (Talk) 2009年4月26日 (日) 03:42 (UTC)

實際上我們不太可能管制到維基人對失效參考資料的處理方法,建議還是在有關用戶頁稍作提醒,甚至直接修正就好了。—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4月26日 (日) 03:50 (UTC)

(+)支持只把連結的網址刪除,報章文章的名稱及日期則保留。另外如果archive.org等處恰好有存檔可以考慮連結過去--Liangent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05:25 (UTC)
我個人是反對刪除失效連結的參考資訊,畢竟當初寫文時的確有參考過就該放上,至於該如何複查那是另外一件事。雖說『管制』上有困難,但如果決議這樣的參考資訊不該刪除,仍然可以寫入守則中明確說明。還有,萬一是純電子媒體的資料連結在刊登一陣子之後被業者刪除或是加密而導致無法參考,又該怎樣表達呢?有蠻多中文媒體都會採用類似的作法,相比之下,包括CNN與BBC在內的主要英文媒體,倒是都會永久保存這些資料供查詢,所以相對的問題就小很多……—泅水大象 訐譙☎ 2009年4月26日 (日) 11:09 (UTC)
如果有archive.org的話個人意見是,但反對將整項參考刪除。怎也好,也可證明曾經查實的內容(除非是惡意的)。—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9年4月26日 (日) 11:17 (UTC)
我也認為應該繼續保留,此外也建議在列上這些資料時,最好可以加上查閱日期,這樣就比較不會有爭議。—Alberth2-汪汪 2009年4月26日 (日) 13:05 (UTC)
我也認為應該保留,除非後來者找到新的參考資料來源可以註釋相關語句或段落的,那麼才應該更換。—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9年4月26日 (日) 13:41 (UTC)
應該保留,不過可以找到新地址來替代的例外(其實就算連結失效了,大部分時候仍然可以通過搜索文章的標題來找到新的連結(BBS、blog轉載的除外))。--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4月26日 (日) 18:03 (UTC)

什麼是「部分罕見的連結」?

Wikipedia:外部連結#連結YouTube、Google Video的侵權影片一段:

參見Wikipedia:版权信息,侵犯智慧財產權的連結網頁是被禁止的。但本頁指引容忍部分罕見的連結,並未全面取締。

這句話說得不明不白。判定的標準是什麼?是點擊率低、有可能被刪除還是其他?有相關實例嗎?請教下 --Inspector (留言) 2010年10月25日 (一) 01:44 (UTC)

來源於英文版2008年:「There is no blanket ban on linking to these sites as long as the links abide by the guidelines on this page (see Restrictions on linking), which is rare. 」蹩腳的翻譯。我已經改正了。謝謝提出。--蘋果派.留言 2010年10月25日 (一) 12:27 (UTC) 知道了--Inspector (留言) 2010年10月25日 (一) 13:03 (UTC)

提升Wikipedia:外部連結為正式指引

Quentinv57今天在IRC上跟我提到了關於在外部連結中spam的問題以及SPAMBOT。目前的spam形式除了創建新頁面外還有在條目中加入外部連結。維基百科外部連結帶有no follow屬性無法進行SEO,但是並不能阻止用戶以SEO目的加入連結。在一些冷門條目中加入的連結可能需要很久才會被維基人回退。除spam連結外,連接到侵犯版權材料的外部連結也是需要處理的。另外還有以往經常提到的非官方後援會連結等問題。

為了規範目前的外部連結情況,我提議將Wikipedia:外部連結列為正式指引。另外鑑於此頁面已經很久沒有更新,我提議社群探討此頁面可能不適合目前情況的內容。-Mys 721tx(留言) 2012年6月3日 (日) 09:52 (UTC)

同意要把外部連結升為正式方針。--留言2012年6月3日 (日) 10:15 (UTC)
在根據英維更新指引時,發現我們在限制一節有如下內容:「您所擁有、負責維護,或擔任代理人的網站;即使是在本指引中表示應該連結的網站。這是包含在沒有價值的頁面指引中。若是必須要加入該網站的連結,請將之放在討論頁中,讓其他公正和獨立的維基百科編輯者決定是否要加入連結至條目中。」然後我發現那個WP:沒有價值的頁面,在英維已變成WP:利益衝突。看來遲些也要一併更新。--Gakmo留言2012年6月6日 (三) 02:27 (UTC)

附議--Kegns 2012年6月15日 (五) 08:58 (UTC)

+1,建議無反對則1星期後升格。卍田卐JC1 2012年6月16日 (六) 03:50 (UTC)
無反對意見,完成--MakecatTalk 2012年6月24日 (日) 05:00 (UTC)

關於正文連結到維基文庫

條目正文連接到維基文庫是否要盡量避免?--葉又嘉留言2017年2月23日 (四) 08:54 (UTC)

專題的維基是否屬於《WP:版面佈局/附錄#外部連結》的收錄範圍?剛才看到條目《小林家的龍女僕》中的這筆回退操作(44173290),翻閱《WP:版面佈局/附錄#外部連結》,指引條文提到「提供推薦的網站連結」,若該專題維基確實有比維基百科有更詳盡的內容我認為可以收錄,在這部分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收錄準則,建議為《WP:版面佈局/附錄#外部連結》訂一個收錄標準,以免造成編輯戰。--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4月29日 (六) 12:04 (UTC)

外部連結的收錄標準已在Wikipedia:外部連結#連結什麽網站作出規範。--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7年4月29日 (六) 13:07 (UTC)
問題就在於「已經長期穩定地運作,且有可觀數量編者的網站」是很模糊的概念啊。 -KRF留言2017年4月29日 (六) 13:12 (UTC)
《小林家的龍女僕》中的這筆回退操作(44173290)為例好了,有些人認為符合,有些人認為不符合。--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5月5日 (五) 00:32 (UTC)
「3.保有中立且正確資料的網站,而且其內容可補充該百科條目,但因版權問題或是資料過於詳細等各種原因,而無法整合入維基條目中」,由此看來是符合的。-谷戻り留言2017年5月7日 (日) 01:47 (UTC)
主要是這類作品類(或者準確來說,日式ACG作品),我認為只保留與作品原始語言直接相關的,例如:作品官方網站或作品介紹頁(官方或原語言代理,即當地電視台的)、官方的作品發佈途徑、作者網站。其他認為不適宜作為外鏈保留。至少提及例子就屬於「開放式wiki站點」。另外部分這類條目,經常放入海外代理的作品發佈途徑,例如台灣的巴哈姆特播放源,或大陸的愛奇藝、bilibili等,我覺得也避免這種麻煩(如果從地方中心考慮,還要包括歐美的代理?),所以也應該拒絕。——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5月10日 (三) 07:30 (UTC)

外部連結失效

標題外部連結的有效期限其中一個外部連結[Internet Archive Wayback Machine]已經失效,Internet Archive目前的正式網址為Internet Archive,是否需要修改?--嫂嫂留言2017年7月22日 (六) 12:45 (UTC)

@Keko7349055您直接替換吧,但我覺得 https://web.archive.org/ 會更好。--A2093064#Talk 2017年7月22日 (六) 12:50 (UTC)

模板留存的必要性

標題維護和檢討部分有兩個模板,{{Off-topic-inline}}和{{no_more_links}},查看一下歷史版本發現2016年06月20日就已經存在了,至今卻沒發現有創建的跡象,請問還有留下來的必要嗎?--嫂嫂留言2017年7月22日 (六) 13:46 (UTC)

@Keko7349055Cleanup-spam在英文已被重定向{{Advert}},我認為意思不同因此移除;Off-topic-inline和{{Relevance inline}}是相同模板;no more links先留着吧,或許以後有需要會引入模板。--A2093064#Talk 2017年7月22日 (六) 13:56 (UTC)

內部連結失效

標題連結至影片分享網站其中版權問題沒有連接到相對應的位置,看了一下發現是版權信息链接到有版权的材料被替換成連結到有版權的材料這部分所導致,希望修改--嫂嫂留言2017年7月22日 (六) 16:09 (UTC)

已修改。--J.Wong 2017年7月22日 (六) 16:22 (UTC)

社群網站是否需要語言提示?

facebookTwitter等社群網站是否需要語言提示?163.16.240.2留言2018年1月27日 (六) 07:24 (UTC)

不太明白你的意思?--Temp3600留言2018年1月27日 (六) 11:33 (UTC)
{{Language icon}}吧?--Xiplus#Talk 2018年1月27日 (六) 11:37 (UTC)
感覺必要時可,不標亦可,避免濫標。標示發佈者的主要使用語言,而非網站界面語言。如新華網Twitter可標{{en}}以助讀者提前了解;法國人的法語Twitter標{{fr}}以提醒和告知讀者。--YFdyh000留言2018年1月27日 (六) 11:53 (UTC)

統一社交網絡連結模板語句及外部連結位置

根據這個這個編輯請求,現{{Facebook}}、{{Instagram}}等外部連結位置及語序不一(例如王菲#外部連結),且不恰當的外部連結位置容易導致讀者點錯,導致閱讀體驗變差。對於「某人在某網站上的頁面」,有人建議外部連結位置應在「某網站上的頁面」或是全部文字上,而不是在人名上。但相關模板不少,建議獲得更多意見後全面修改,故於此徵詢意見。--Xiplus#Talk 2019年4月3日 (三) 01:51 (UTC)

就是把「王菲的新浪微博」變成「王菲的新浪微博」這樣對吧,我(+)支持。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特色列表野太邊緣了吧 2019年4月3日 (三) 04:27 (UTC)
如果是那樣的話,我也(+)支持。——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CUCC 2019年4月3日 (三) 05:27 (UTC)
當然支持。--XL-028留言2019年4月3日 (三) 06:51 (UTC)

投票區

現在的日期與時間是2019年5月1日 16:14UTC)。按此更新

投票現已結束!
請勿再作任何投票或改票,否則會被視為廢票。

目前關於「統一社交網絡連結模板語句及外部連結格式」的討論已基本形成共識,但考慮到上述諸位對連結語句(即粗體)置於前或後存在分歧,且並未形成明顯共識,現在開始對此進行投票,每人一票,不設反對,意見請提交到意見區。投票期限為7日。最終得票多的選項將被採用。--Rowingbohe台州專題|方志群2019年4月7日 (日) 08:53 (UTC)

投票開始時間:2019年4月7日 (日) 08:53 (UTC)

投票結束時間:2019年4月14日 (日) 08:53 (UTC)

選項一:連結置於前面的人名

Example:王菲的新浪微博

選項二:連結置於後方社交平台名

Example:王菲的新浪微博

選項三:整段文字連結

意見區

@DevilMayCry. Powered by our proprietary RE Engine, this is Devil May Cry like you've never seen before! #DMC5 #E32018 (推文). 2018-06-11 [2018-06-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18) –通過Twitter (英語). 
  • 支持順便吐個槽,這個真的應該要統一一下格式,有些編輯者不知道在想啥,我還有看過「王菲新浪微博王菲是外部連結,新浪微博內鏈到新浪微博的維基條目,非常無言.......風鳴留言2019年4月8日 (一) 09:51 (UTC)
    • 這種寫法,兼顧了兩種需求,但的確是反習慣的,外鏈那個標示圖標也挺小。可惜技術上不能嵌套,如[https://weibo.com/1629810574 王菲的[[新浪微博]]页面]--YFdyh000留言2019年4月8日 (一) 11:30 (UTC)
  • (?)疑問「選項一」對「YouTube上的王菲頻道」怎麼改(「王菲在YouTube上的頻道」?如何加鏈)。選項二是條目名取消連結、平台名改成平台連結嗎,感覺不太習慣,連結是否[Facebook專頁]、[豆瓣電影上的頁面]這樣,不然感覺很割裂。選項三,其實挺合理,但讀者了解平台也有少許需求吧,比如大陸讀者不了解{{Instagram}}。--YFdyh000留言2019年4月8日 (一) 11:30 (UTC)
    • 所以才要統一格式啊,之後可不會出現YouTube上的王菲頻道這樣寫法,而這個是外部連結,要導向的是該人物不是網站,以我的角度,介紹王菲都來不及了我還介紹Instagram?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Violeta 2019年4月8日 (一) 12:36 (UTC)
      • User:Milkypine「王菲的YouTube頻道」、「王菲在YouTube的xx頻道」?似乎還行。問題在於,投票目前未說清平台名的內鏈作何處理(僅選項1有可能保留,但是否保留沒有說,提案標題也僅是統一語序),以及我認為它雖有混淆、誤導的情況,但也有一定價值。作為外部連結(不同於正文,類似於腳註、附錄),讀者想了解所列平台的性質、歷史也是很有可能、挺有意義的。--YFdyh000留言2019年4月8日 (一) 18:04 (UTC)
不同的平台可能無法強求語序一致。比如一個演員在豆瓣可以有自己的賬戶,也可以有演員介紹頁面,那麼很明顯二者的說明必然要有區分,不能用「xx在豆瓣」的統一格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4月9日 (二) 08:01 (UTC)
如果有這種情況,能輕易區分的吧,xx的yy平台頁面/介紹頁面/頻道/...,以及現在好像不涉及。--YFdyh000留言2019年4月10日 (三) 03:03 (UTC)
@Shizhao:分辨問題只要加上說明就好,你看小賈有兩個youtube頻道,[1][2]要展示不同只要加上敘述就好,豆瓣也是,而且豆瓣的模板不同,會有問題也是模板寫得不好(豆瓣的頁面會再加上電影豆瓣or音樂豆瓣)。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Violeta 2019年4月10日 (三) 03:10 (UTC)
另外你說的情況也不會發生,Template:Douban提供的參數不包含用戶,只有用到[]才會可能出現演員的個人帳戶而不是他的演員介紹頁面。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Violeta 2019年4月10日 (三) 03:19 (UTC)

投票結果

本次投票共收到合資格用戶11票,其中:

  • (+)支持選項一:1票;
  • (+)支持選項二:3票;
  • (+)支持選項三:7票。

選項三:整段文字連結當選,效果如:王菲的新浪微博。請@Xiplus等管理員協助執行共識。@MeritTim:因為本次投票僅設支持,您的計票不夠合理,故刪去您的計票結果,尚祈見諒。--Rowingbohe歡迎加入維基百科地方志交流群台州專題 2019年4月21日 (日) 09:17 (UTC)

原標題為:重看兩個指引以後發現的一個BUG

可靠來源指引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根據現行Wikipedia:可靠來源#非中文的來源

然而,這似乎和現時一貫的做法相衝突(我以前好像還看過其他用戶相反的表述),因此我有理由相信此條已經名存實亡。我建議根據現狀更改成這樣: 以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1日 (二) 09:22 (UTC)
修改於2020年7月26日 (日) 05:17 (UTC)。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6日 (日) 05:17 (UTC)
(?)疑問:方針從沒有禁止用「非中文來源」,只是鼓勵用戶在同時存在中文和非中文來源時,應優先選用中文來源,這個規定有甚麼問題?--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21日 (二) 09:47 (UTC)
個人感覺是「請不要使用」措辭有點強烈,充分可能造成誤讀,變成排除外文來源甚麼的-AegonINVICTUS留言2020年7月21日 (二) 12:09 (UTC)
同上。我只是希望消除「排除外文來源」的觀感。英文維基百科就有排除非英文來源的習慣,而我上面提到的「我以前好像還看過其他用戶相反的表述」就是在説那個用戶對這種做法提出批評,然後説中文維基百科絕不可照搬英文維基百科在這方面的做法。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1日 (二) 13:44 (UTC)
只是句子順序的問題,前後調換即可:「舉例說明,除非你在中文新聞報紙中找不到與其有關的報導 ,請不要使用非中文的報紙新聞為一個引用來源,不過……」--Yel D'ohan留言2020年7月21日 (二) 15:38 (UTC)
並非。即使你調整了句子順序,條文仍然對外文來源具有排拒性,然而我認為沒有任何合理的理由排拒外文來源。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2日 (三) 01:09 (UTC)
(-)反對:原文表述似乎沒有問題,在可靠性相同的情況下,比起非中文來源,應當使用中文來源,因為使用中文來源可以降低編者和讀者查證可靠性的難度。——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7月23日 (四) 03:21 (UTC)
然而實際上這樣的可能性非常低,我幾乎可以當成沒有這樣的情況。根據我的觀察,要麼就是英文來源非常可靠、中文來源可靠性相對較低,要麼就是根本沒有中文來源,要麼就是根本沒有英文來源。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3日 (四) 14:25 (UTC)
我也不贊成「舉例說明,請不要使用非中文的報紙新聞為一個引用來源,除非你在中文新聞報紙中找不到與其有關的報導」這一句話,請儘量都還好,請不要就不妥。--7留言2020年7月23日 (四) 13:59 (UTC)
我也覺得這個指引有點曲解了「來源」的意義。來源的重要目的是可供查證,至於讀者能不能拿到全文或看不看得懂原文,並不是寫作者的責任。如果用這個邏輯,我們是否還能要求「請不要使用書籍作為參考文獻,因為大家沒空跑圖書館」、「請不要使用1980年以前的報紙做為文獻,因為很難拿到」、「請不要使用要付錢的期刊做為參考文獻,因為我們沒錢」?---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24日 (五) 04:26 (UTC)
或許這樣說:這個模式只在英文行得通(因為英文的主導地位實在……),其他語種行不通。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4日 (五) 14:12 (UTC)
查了一下編輯歷史,這條規定是在該指引頁面創建之始就已存在(Special:Diff/2226769#Sources in languages other than English),根據編輯紀錄亦可推測應該是翻譯自英文維基百科,並把原文的「English」換成「中文」而已。不過大致同@Koala0090,標示來源是為了「可『供查證』」,而非為了顧慮查證者可能看不懂某種語言就特意排除該語言的來源。而且如果特意排除某些語言的資料,恐怕與WP:NPOV的精神不符。因此我建議這段整段刪除。--Bowleerin留言2020年7月25日 (六) 14:09 (UTC)
(~)補充:英文維基百科對應指引的對應段落已經刪除,詳見en:Wikipedia:Reliable sources。--Bowleerin留言2020年7月25日 (六) 14:09 (UTC)
Bowleerin我認為還是明定不應刻意排除某些語言的資料的規則為好,免起爭議。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6日 (日) 05:17 (UTC)
(+)支持。--Bowleerin留言2020年7月26日 (日) 08:19 (UTC)
現公示7日。SANMOSA SPQR 2020年8月3日 (一) 06:0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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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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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剛才在Wikipedia:管理員通告板/其他對用戶「維基小霸王」的提報中,我留意到Wikipedia:外部連結#非中文內容的條文也存在相類似的BUG,並導致有用戶不當刪除外語外部連結:

根據同一個道理,我建議將該部分條文修改成這樣: 以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5日 (六) 02:06 (UTC)
對於兩個指引的分別討論自2020年7月25日 (六) 02:19 (UTC)起分拆。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5日 (六) 02:19 (UTC)
就外部連結指引的修訂公示7日。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日 (六) 07:15 (UTC)
  • (+)支持:個人認為外部連結完全沒有必要限制語言。——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8月1日 (六) 14:50 (UTC)
  • (-)反對:這裏是中文維基百科,面向中文讀者。外部連結也應該主要連結中文網頁。想看外文外部連結的讀者,完全可以去外文維基百科。三個例外情況:
    1. 官方網站非中文,連結原文官方網站;
    2. 條目主要介紹外文文本(包括圖書、文學、法律等),連結原文;
    3. 外文存在優質介紹,且沒有相應中文替代。--維基小霸王留言2020年8月6日 (四) 03:45 (UTC)
    • 參照上面Bowleerin的說法類比,我認為此意見屬曲解外部連結之意義,而且此舉先前已產生爭議,並有改變指引實則意涵之意圖,與提案目的不合,因此技術性不處理此意見。如不服,還請另行提案再修訂。SANMOSA SPQR 2020年8月8日 (六) 07:15 (UTC)
鑑於以上情況,基於共識不強求一致,仍作通過論。SANMOSA SPQR 2020年8月8日 (六) 07:15 (UTC)
此提案未獲共識,未通過。如不服,還請另行提案再修訂。--維基小霸王留言2020年8月10日 (一) 04:23 (UTC)
不通過不是這樣來的。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0日 (一) 06:33 (UTC)
重開討論。@Bowleerin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0日 (一) 06:33 (UTC)
  1. 對於你不同意的方針,你就在標題裏說這是「bug」。
  2. 雖然有人反對,你卻直接通過、關閉討論。
  3. 你不通過就能說「如不服,還請另行提案再修訂。」,別人就不能做同樣的結論。憑什麽你能隨變關閉,要求別人要是反對就能重新開,你自己卻可以?
Sanmosa,你也太霸道了吧!沒你這樣欺負人的!--維基小霸王留言2020年8月10日 (一) 06:55 (UTC)
你不能把兩者搞混。你還沒有正式提出一個新提案,因此我請你另行提案;我現在已經正式提案了,「不通過」的結論也需要社群允許方能立定。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0日 (一) 06:57 (UTC)
對於同意反對1:1的提案,通過的結論你自己隨便定,別人就不行???你能代表的了社群,別人就不行?Sanmosa,你不要欺人太甚!--維基小霸王留言2020年8月10日 (一) 07:00 (UTC)
我當時給了未能接受反對意見的理由。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0日 (一) 07:02 (UTC)
你不同意別人的意見,就能直接通過了?你還是想把自己的意見強加於社群。--維基小霸王留言2020年8月10日 (一) 07:04 (UTC)
如果你執意要如此理解,我無能為力。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0日 (一) 07:10 (UTC)
重新公示7日。重複理據將不受理。SANMOSA SPQR 2020年8月21日 (五) 01:23 (UTC)
@Sanmosa:7日已過。--Super Wang※DC不是貪食蛇,請勿盲目刷分 2020年8月28日 (五) 09:4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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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Do Do Sol Sol La La Sol頁面外部連結

根據維基百科:外部連結#正常情況下應避免的連結:需要註冊或付費才能觀賞內容的網站連結,同時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也說明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因此我刪除了Netflix的鏈接,Netflix雖然買到這部電視劇的版權,但並被不是官方網站,這部劇的官方網站是KBS。

Netflix就是一間規模比較大的影音平台,如果Netflix的網站可以放在外部連結,那麼很多網絡影音平台(例如:愛奇藝、friday影音、LINE TV)都可以加入鏈接來宣傳了。

--KETTY LEE留言2020年11月14日 (六) 06:16 (UTC)

嗯 首先我編輯的資歷真的不久,所有編輯都是參照之前的編輯推敲出來的。
我不確定維基允許Netflix的模板存在是不是有什麼特殊意義,但我認為這個模板比較適用於Netflix自己出資的原創作品,未來也只會出現在Netflix這個平台,這時被視為官方網站並不為過。
但就這部劇來說,網飛應該只是出資買下了播放版權(當然我可能有理解錯誤),那愛奇藝、LINE TV等OTT平台是否也能夠以買下播放版權為由將自己的平台連結置於條目中呢?
就我的理解可能會因此造成亂象啦...不過如果有達成共識且都被允許的話我也沒什麼意見就是了。 --Cosulu留言2020年11月15日 (日) 12:32 (UTC)
畢竟電視劇沒有相關方針,這種東西真的是看編輯心情。但照理來說Netflix原創(例如屍戰朝鮮)使用Netflix模板沒有問題,Netflix獨佔的原創(例如誰是被害者)還說得過去,只是Netflix剛好有播(例如Voice 2)就使用這個模板就真的需要好好討論。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0年11月15日 (日) 12:59 (UTC)
英文維基百科的{{Watch on Netflix}}模板說明里已經很清楚地寫明了:This template should only be added to Netflix original programs, original films and original stand-up comedy specials articles.。我認為按照中文維基百科現在的方針,執行這一標準沒有問題,即除非某影視劇跟Netflix本身密切相關,否則不使用Watch on Netflix或其他模板、外部連結的方式到Netflix;其他流媒體平台同理。--Techyan留言2020年11月17日 (二) 00:19 (UTC)
請問有注意到《Do Do Sol Sol La La Sol》片名上有標上Netflix嗎?NF只要取得全球版就會標示為Netflix影集(或原創),就像臺灣的《雙城故事》雖然第一個首播的未必是NF平台,但他們就是有投資(版權購入有時亦是資金挹注),其他外購就不會標上Netflix影集(原創)。所以這樣究竟是否算NF原創?《誰是被害者》是獨家,但NF很多影集也都是購入獨家播映權非自製,各大製作公司在版權期限到期也有可能收回,NF original有很多種形式。--Sa Young Sun留言2020年11月22日 (日) 13:52 (UTC)
Netflix original就一句話,不用理會何種形式,只要掛上「Netflix original」就是可以使用模板,我個人是覺得這樣最方便,當然如果要討論哪些「Netflix original」才能使用,我建議把東西都列出來,乾脆做成方針算了。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0年11月27日 (五) 14:4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