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次官
事务次官(日语:事務次官/じむじかん Jimujikan、英语:Administrative Vice-Minister)是日本行政机关各府省的官职。事务次官位居大臣、副大臣、大臣政务官等特别职之下,为各府省一般职公务员(官僚)的最高职位,是事务方面的首长。防卫省防卫事务次官为特别职。
概要
[编辑]事务次官负责协助各省首长大臣安排省务(包含外局事务),监督各部局及机关事务(国家行政组织法第18条第2项),内阁府则是协助内阁官房长官、内阁府特命担当大臣安排府务、监督内阁府本府(不含外局)。各部局及机关事务(内阁府设置法第15条第2项)。
各大臣负责任命,但须经内阁事前承认[1]。1997年以后,各府省局长以上干部人事由官邸领导,在阁议前先由内阁官房长官与3名内阁官房副长官共4人组成阁议人事检讨会议进行人事确认。
事务次官是大部分府省职业官僚组高级官僚中的最高职位。影响力大,甚至具有各府省实质最终决定权。需有府省内外人脉资源与协调能力。
各府省的事务次官在过去会出席事务次官等会议,对政府提出法案等进行最终调整,之后在2009年9月上任的鸠山由纪夫内阁废除。
历史
[编辑]事务次官源自于内阁制度成立时各省设立的次官一职。1949年(昭和24年)6月1日实施正国家行政组织法修正(昭和24年法律第124号),改称为事务次官[2]至今[3]。
以前有与事务次官同样为大臣补佐角色的政务次官,2001年省厅再编时废止改设副大臣与大臣政务官,加强国会议员对行政的控制力。制度上,事务次官是政治任用职之下的事务总管职。
2012年12月成立的第2次安倍内阁为了府省间资讯分享新设以内阁官房副长官为首的“次官连络会议”。
地位、身份
[编辑]事务次官的身份是一般职的国家公务员(防卫事务次官除外[4])。一般职是依一般职俸给法决定俸给(检察官除外)。事务次官是该法俸给最高的指定职8号俸[5]。一般职职员中,与事务次官一样为指定职8号俸的官职有会计检查院事务总长、人事院事务总长、宫内厅次长、事务次官等会议成员内阁法制次长、警察厅长官、金融厅长官、消费者厅长官。事务次官年收约2,300万日圆。
另一方面,事务次官等会议的主导者内阁官房副长官是享有比事务次官更高的副大臣待遇,是作为认证官的特别职国家公务员。
特别职及检察官中与事务次官享有同等薪俸待遇的官职有内阁官房副长官补、内阁广报官、内阁情报官、专任内阁总理大臣补佐官与大臣补佐官[6]、国家公务员伦理审查会专任委员、公平交易委员会委员、国家公安委员会委员、式部官长、部分大使与公使、统合幕僚长、部分检事(检事1号俸)。国会的各议院事务局事务次长、众议院调查局长、各议院法制局法制次长,以及国立国会图书馆副馆长,和裁判所部分判事、最高裁判所事务总长也与事务次官俸给相当。
除了事务次官,各府省“所掌事务包含统整安排之职位”(总括整理职)还有次官级审议官(也就是省名审议官[7]),但其俸给与外局长官、警察厅次长等一样为指定职6号俸[8]。
事务次官的经历
[编辑]概要
[编辑]事务次官等是职业官僚的职涯目标,一般有同期入省或后期同僚出任事务次官时,同年次的特考组官僚会辞职让该名事务次官成为省内最资深的职业官僚。但法务省、财务省、外务省例外(后述)。
大致上会由通过行政职、法律职或经济职国家公务员采用I种试验(旧上级甲试验)的特考组事务官出任事务次官。虽无任期限制,但惯例上在1年至2年后便会辞职让后进接任。
近年事务次官任期开始有长期化倾向(如守屋武昌防卫事务次官在任4年1个月)。现在事务次官的退休年龄已延长至62岁[9],也有利用法律规定的退休延期制度[10]长期在任的案例。
技官(技术系行政官)出身的事务次官
[编辑]各府省有事务官优先的人事惯例,因此事务官就任职位与技官就任职位有明确区别,技官鲜少出任事务次官。但是建设省、科学技术厅系统的官厅(国土交通省、文部科学省)则可见由技官出任事务次官的情况。
旧建设省惯例上由事务官与土木系技官交互出任事务次官,而旧科学技术厅、北海道开发厅则主要由技官出任事务次官。中央省厅再编后,国土交通省由建设省出身事务官、建设省出身土木系技官、运输省出身事务官交替出任,文部科学省由文部省出身事务官与科学技术厅出身技官交互出任。环境省由环境厅入省事务官、厚生省入省技官与财务省借调官僚三方出任。省厅再编起至2018年8月现在,技官出身的事务次官有国土交通省六名、文部科学省四名、环境省两名。
外务省事务次官
[编辑]外务省惯例上由事务次官经验者出任大国或联合国等重要国际机构的特命全权大使,尤其是美国大使。但在2001年发生丑闻后,政府对于改为“以适材适所的观点”任用大使[11],直至2012年,睽违11年再由前次官佐佐江贤一郎出任驻美大使[12]。
法务省事务次官
[编辑]由于检察厅 (日本)是对应司法权的特殊行政组织,因此其人事体系必然对照裁判所体系,法务省则是内阁所辖之一般行政部门,因此形成检察厅高于法务省的人事体系(例如检察官的俸给体系是比照法官的俸给体系,而非一般公务员俸给体系)。最高裁判所裁判官及高等裁判所长官皆为认证官,最高检察厅首长检事总长、次长检事与高等检察厅首长检事长也对照裁判所最高首长地位,为认证官(检察厅法第15条第1项。此外最高裁判所长官与内阁总理大臣一样由天皇任命,这是由于最高裁判所长官为司法权之长(日本国宪法第7条第2项、裁判所法第39条第1项))。
相对地,事务次官是各省的事务方首席,并非认证官,为了与各省人事体系取得平衡,难以针对法务事务次官调整认证或俸给。
在两方差异之下,(含检察厅等的广义)法务省内的法务事务次官实质上是检事总长、次长检事、检事长的下位。与此同时,法务事务次官也成为人事金字塔的“通过点”而非终点。惯例上,法务事务次官多由检察官经历者出任。但由于法务事务次官与检察官是不同官职,出任法务事务次官时无法担任检察官。这点与法务省局长课长多具检察官身份不同。无检察官经历者也可出任法务事务次官,但若没有一级检事资格,依检察厅法规定无法升上检事总长、次长检事、检事长(检察厅法第15条第1项、第19条)。自1952年(昭和27年)8月1日行政机构改革,法务府改称法务省并设立法务事务次官职以来,尚未有未具一级检事资格者出任法务事务次官。
另一方面,事务次官经验者多会升至东京高等检察厅检事长、大阪高等检察厅检事长等主要都市高等检察厅检事长,可视为事务次官的实质地位高于主要都市以外的高等检察厅检事长[13]。不过,法务省是同时拥有“一般行政权”与“检察权”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力,检察官的地位与法务事务次官的地位无法以同一体系看待[14]。
事务次官等列表
[编辑]※包含复兴厅事务次官、内阁府外局的厅长官与警察厅长官。
府省等 :官职 |
姓名 | 就任年月日 | 出身大学等 | 入省官厅 ; 入省年次 |
前职 |
---|---|---|---|---|---|
内阁府 :内阁府事务次官 |
山崎重孝 | 2019年(平成31年) 1月15日 | 东京大学法学部 | 自治省 ; 1983年(昭和58年) |
内阁府皇位继承式典事务局长 |
复兴厅 :复兴厅事务次官 |
末宗彻郎 | 2019年(令和元年) | 7月9日东京大学法学部 | 自治省 ; 1983年(昭和58年) |
复兴厅统括官 |
总务省 :总务事务次官 |
黑田武一郎 | 2019年(令和元年) 12月20日 | 东京大学法学部 | 自治省 ; 1982年(昭和57年) |
总务审议官 |
法务省 :法务事务次官 |
辻裕教 | 2019年(平成31年) | 1月18日东京大学法学部 | 司法修习生 ; 1984年(昭和59年) 法务省检察厅 (日本) ; 1986年(昭和61年) |
法务省刑事局长 |
外务省 :外务事务次官 |
秋叶刚男 | 2018年(平成30年) | 1月19日东京大学法学部 | 外务省 ; 1982年(昭和57年) |
外务审议官 |
财务省 :财务事务次官 |
冈本薫明 | 2018年(平成30年) | 7月27日东京大学法学部 | 大藏省 ; 1983年(昭和58年) |
财务省主计局长 |
文部科学省 :文部科学事务次官 |
藤原诚 | 2018年(平成30年) 9月21日 | 东京大学法学部 | 文部省 ; 1982年(昭和57年) |
文部科学省大臣官房长 |
厚生劳动省 :厚生劳动事务次官 |
吉田学 | 2021年(令和3年) | 10月1日东京大学法学部 | 厚生省 ; 1983年(昭和58年) |
厚生劳动省保险局长 |
农林水产省 :农林水产事务次官 |
末松广行 | 2018年(平成30年) | 7月27日东京大学法学部 | 农林水产省 ; 1983年(昭和58年) |
经济产业省产业技术环境局长 |
经济产业省 :经济产业事务次官 |
多田明弘 | 2021年(令和3年) | 东京大学法学部 | 通商产业省 ; 1983年(昭和58年) |
中小企业厅长官 |
国土交通省 :国土交通事务次官 |
藤田耕三 | 2019年(令和元年) | 7月 9日东京大学法学部第2类 | 运输省 ; 1982年(昭和57年) |
国交审议官 |
环境省 :环境事务次官 |
镰形浩史 | 2019年(令和元年) | 7月 9日东京大学经济学部 | 环境厅 ; 1984年(昭和59年) |
环境省大臣官房长 |
防卫省 :防卫事务次官 |
高桥宪一 | 2018年(平成30年) | 8月 3日早稻田大学法学部 | 防卫厅 ; 1983年(昭和58年) |
防卫省大臣官房长 |
警察厅 :警察厅长官 |
栗生俊一 | 2018年(平成30年) | 1月18日东京大学法学部 | 警察厅 ; 1981年(昭和56年) |
警察厅次长 |
金融厅 :金融厅长官 |
远藤俊英 | 2018年(平成30年) | 7月17日东京大学法学部 | 大藏省 ; 1982年(昭和57年) |
金融厅监督局长 |
消费者厅 :消费者厅长官 |
伊藤明子 | 2019年(令和元年) 7月 | 9日京都大学工学部建筑学科 | 建设省 ; 1984年(昭和59年) |
内阁官房内阁审议官 |
参考文献
[编辑]- 大森弥‘官のシステム’(行政学丛书4)东京大学出版会、2006年
- 秦郁彦(编)‘日本官僚制総合事典’东京大学出版会、2001年
- 村川一郎‘日本の官僚 役人解体新书’(丸善ライブラリー)丸善、1994年
注释
[编辑]- ^ 存档副本. [2018-09-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1-23).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过去没有内务事务次官、递信事务次官、铁道事务次官等名称。正式名称为内务次官、递信次官、铁道次官。
- ^ 大臣厅亦设有视为事务方面首长的事务次官,与各省事务次官同等待遇。但是2001年(平成13年)中央省厅再编与2007年(平成19年)防卫厅改制为省后再无大臣厅。
- ^ 防卫省职员除部分例外外是特别职自卫队员。自卫队员出任的防卫事务次官亦为特别职,但待遇等与其他府省事务次官相同。
- ^ 检察官依检察官俸给法,俸给比指定职8号俸高(检事总长、次长检事、检事长)。另外,2004年国立大学法人化以前,相当于现行指定职8号俸的指定职11号俸之上有东京大学与京都大学校长(总长)适用的12号俸。
- ^ 专任内阁总理大臣补佐官与大臣补佐官在特殊情况下享有比事务次官高额的大臣政务官同等俸给。
- ^ 内阁府审议官(内阁府)、总务审议官(总务省)、外务审议官(外务省)、财务官(财务省)、文部科学审议官(文部科学省)、厚生劳动审议官(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审议官(农林水产省)、经济产业审议官(经济产业省)、技监与国土交通审议官(国土交通省)、地球环境审议官(环境省)。
- ^ 2011年5月,技监、地球环境审议官除外的次官级审议官依人事院指令适用与警视总监同等的7号俸。参议院议员𥐟崎阳辅君提出国家公务员の指定职及び特别职の俸给に関する质问に対する答弁书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参议院ホームページ、2013年2月28日阅覧)。
- ^ 人事院规则11-8
- ^ 国家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之三
- ^ 「衆議院議員鈴木宗男君提出外務事務次官経験者の大使任用に関する質問に対する答弁書」(内閣衆質164第226号). [2018-09-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2-24).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駐米大使に佐々江次官決定 中韓大使に外務審議官. 朝日新闻. 2012-09-11 [2013-02-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29).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此见解是从法务事务次官之后主要升任高等检察厅检事长为依据。然而,一级检事为检事长必要条件(检察厅法第15条),无检事资格者若要成为一级检事,至少必须是“具有司法修习生资格”或“在政令规定之大学担任法律学教授或副教授达三年以上”,并且在检察厅法第19条规定之职位(法务事务次官等)的在任期间通算达八年以上(同法第19条第1项第3号)。因此,仅有法务事务次官就任经历无法满足检事必要条件(所以无法满足检事必要条件者也无法出任一级检事),也无法出任主要都市以外的高等检察厅首长检事长。因此,此见解对于(具有检事资格)法务事务次官的未来性有益,但不足以推论事务次官的实质地位高于主要都市以外的高等检察厅检事长。
- ^ 实际上,检事长与法务事务次官在天皇认证(检事长是认证官,而法务省本省认认官只有大臣与副大臣)与俸给(根据检察官俸给法,东京高等检察厅检事长以外的检事长俸给额为122万8000日圆,比大臣政务官高(事务次官俸给额为120万4000日圆(一般职职员俸给法的指定职俸给表第8号俸)。此外,事务次官俸给额依检察官俸给法别表,与检事一号俸给同额)上有所差异。另一方面,两者指挥命令系统在法务大臣下个别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