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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武装力量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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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武装力量英雄
Anh hùng Lực lượng vũ trang nhân dân
类型单级荣誉
授予原因在民族解放、国防、保护人民的战斗、战勤与工作中表现出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的极为出色的成就[1]
国家/地区越南 编辑维基数据
颁发单位越南政府
颁授资格越南平民、军事人员、组织,外国人
状态当前颁发
设立时间1955

人民武装力量英雄越南语Anh hùng lực lượng vũ trang nhân dân英雄力量武裝人民)是越南的最高军事荣誉。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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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身为南方的解放军英雄与北越的军队英雄。[2]

1951年,越党中央越盟决定组织召开了战斗英雄与劳动英雄代表大会。1952年5月19日在越北抗法根据地第一届大会召开,党中央总书记长征、政府总理范文同讲话。1952年8月10日,胡志明主席签署 107/SL主席令,授予4名军队英雄:阮国治越南语Nguyễn Quốc Trị (Nghệ An)(308师)、阮氏檀越南语Nguyễn Thị Chiên罗文求越南语La Văn Cầu瞿正兰,3名劳动英雄吴嘉坎越南语Ngô Gia Khảm陈大义(大科学家,苏联科学院院士)、黄亨越南语Hoàng Hanh

奠边府战役后,1955年8月31日、1956年5月7日,又授予了两批军队英雄。至1970年,越南民主共和国的三届国会,总共授予了289名个人、85个集体为军队英雄或劳动英雄。

1965年5月2日-6日,南方人民解放武装力量召开了首届英雄模范大会,150人出席。南方民族解放阵线中央委员会与南方人民解放武装力量总部决定授予23名解放军英雄(越南语Anh hùng quân giải phóng),包括2名女性谢氏娇越南语Tạ Thị Kiều阮氏坞越南语Út Tịch[3],4名少数民族Hồ Vai、Pi Năng Tăk、Puih Thu、?。两年后,1967年9月召开第二届战斗英雄模范大会,授予47名解放军英雄。

1970年1月15日,越南民主共和国国会常任委员会颁布了国家荣誉称号法案,军队英雄从此改称人民武装力量英雄,与劳动英雄一起由政府总理提名,国会常任委员会决定,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颁布。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也把解放军英雄改称南方人民武装力量英雄。1973年召开了第三届战斗英雄模范大会,授予了一批南方人民武装力量英雄。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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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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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存档副本. [2018-09-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30). 
  2. ^ 存档副本. [2018-09-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30). 
  3. ^ 《女英雄谢氏娇》,绘画:林锴,人民美术出版社,1966年2月1版1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