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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愿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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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愿瑛,字符白,江南江都县(今扬州市)人。清朝政治人物。

四岁丧父,由母王氏抚养成人。初任河南怀庆府知府,屡断疑狱,由“白面包公”之誉。升江西赣南道,母丧丁忧去职,侨居仪征城南四坝。守丧期满,补授广东惠潮道。升广东按察使,署布政使。雍正五年(1727年)因被控受贿[1],左迁云南迤西道。乾隆六年(1741年)卒于官。[2]

孙女方婉仪,画家。

参考文献[编辑]

  1. ^ 《清史稿·尹继善传》:(雍正)五年,迁侍讲,寻署户部郎中。上遣通政使留保等如广东按布政使官达、按察使方愿瑛受赇状,以尹继善偕。鞫实,即以 尹继善 署按察使。
  2. ^ 清光绪十六年刻本《重修仪征县志》,39卷,24:方愿瑛,字符白,江都人。四龄失怙,母王氏守节抚孤。愿瑛目盲,王祈祷格天,目复明。初任河南怀庆府,廉明有惠政,屡断疑狱,怀人呼为白面包公。卓异,升任江西赣南道,丁母忧,侨居仪征城南四坝。服阕,补授广东惠潮道。时潮大饥,救荒如“汲黯矫制”故事,天语褒嘉,下其法于他州。升广东按察使,署布政使。后左迁云南迤西道。辛酉卒于官。子宝俭,监生。孙乔勤,济邑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