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襄
外观
冯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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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蓟州知州 | |
籍贯 | 四川省邻水县 |
字号 | 字翊垣 |
出生 | 乾隆癸丑年六月三十日(1793年8月6日) |
逝世 | 同治六年(1867年)[1] |
配偶 | 方氏 |
亲属 | 曾祖冯开悫;曾祖母杜氏、甘氏;祖冯学谟〔岁贡射洪县训导〕;祖母包氏、胡氏;父冯大秋;母甘氏。胞叔冯大稼、冯大和、冯大香、冯大秬;胞弟冯辉祖,子冯振鹭、冯翔鹤、冯搏鹏、冯舒鴂。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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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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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襄(1793年8月6日—1867年),原名耀祖,字象离,号灿如[2],又字翊垣[3],行一又行四,四川邻水县人,道光五年(1825年)乙酉科拔贡,道光十九年己亥科顺天乡试举人,咸丰三年九月带领引见,奉朱笔圈岀发往顺天以知县差遣委用[4],咸丰四年(1854年)四月补直隶平乡县知县[5][6][7],同年升署蓟州知州。咸丰六年兼理广宗县知县[8]。咸丰十年复任平乡县知县[9][10][11][12][13]。
注释
[编辑]- ^ “冯襄,名耀祖,字象离,九龙乡人,道光乙酉拔贡,中式己亥顺天乡试,大挑一等以知县用,选授直隶平乡县知县,改省江苏,加同知衔,襄才学并茂,所在人民歌颂不置,年七十五卒,子孙多显达者”,民国《邻水县志》
- ^ 《道光五年乙酉科明经通谱》
- ^ “己亥顺天……第107名……冯襄,翊垣,年四十二岁,四川邻水县”,《乾嘉道咸四朝乡会试题名录》《中国科举录续编》第十册
- ^ “十二日甲寅又将拣选发往顺天之道府州县等员见奉朱笔圈岀,金肇洛、林廷禧俱著发往顺天以道员差遣委用,郭襄之、查日华俱著发往顺天以知府差遣委用,祁之鑅、徐志导俱著发往顺天以知州差遣委用,冯庆、杨石衡、李廷瑞、齐士蕃、李铭翰、冯襄、查锦云、张瀚俱著发往顺天以知县差遣委用”,《清文宗起居注》卷十五咸丰三年九月
- ^ “平乡县,中缺,疲难,府东八十里地丁银二万七千八百八十九两仓榖一万四千石杂税银八十三两养廉银八百两,办公银一百两,知县加一级冯襄,四川邻水人,举人,四年四月补”,《大清缙绅全书》(咸丰五年冬)
- ^ “封州平乡县中缺疲难……知县加一级。冯襄。举人。四川邻水人。四年四月补”,[荣录堂]《大清缙绅全书》清咸丰六年夏
- ^ “平乡县,简缺,疲难,府东八十里地丁银一万七千八百八十九两仓谷一万四千石杂税银八十三两养廉银八百两辨公银一百两,知县冯襄四川邻水人,己亥,五年三月补”,《大清缙绅全书》(咸丰九年冬)
- ^ ‘冯襄,邻水举人。咸丰六年兼理’。民国《广宗县志》卷十二
- ^ ‘冯襄,四川邻水人。举人。咸丰四年任’。民国《蓟县志》卷二
- ^ ‘冯襄。邻水举人。咸丰五年来任’。‘冯襄。咸丰十年复任。剿匪滋扰。集团招勇防守。同治元年贼入城。随以失守被议去任’。〔同治〕《平乡县志》
- ^ “又奉谕旨恒福奏撤任知县欠解钱粮请交部议处一折,直隶撤任平乡县知县冯襄,本任徴存暨前任移交地粮正耗银二千余两,并不即时报解,辄归入交带案内,以所垫留支等项作抵,实属不合,冯襄著先行交部议处,并摘去顶带,勒限一个月如数完解,傥逾限不完,即行从严叅办”,《清文宗起居注》卷四十九咸丰十年三月三十日甲午
- ^ “十八日壬午内阁奉谕旨,恒福奏知县欠解钱粮限内全完请开复顶带一折,撤任直隶平乡县知县冯襄欠解地粮正耗银二千余两,经恒福奏参摘顶,勒限完解,并先行交部议处,兹据奏称该员被参后将欠解钱粮限内如数全完,尚知愧奋,冯襄原参摘去顶带,著准其开复并免其议处,该部知道”,《清文宗起居注》卷五十咸丰十年四月
- ^ ‘冯襄,道光己亥顺天举人,任直隶平乡知县,升署蓟州知州’〔光绪卅三年〕《邻水县续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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