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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3年9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维基百科标志问题

能不能把维基百科标志改旧一些呢-Qzk123留言2013年8月29日 (四) 03:36 (UTC)

orz=3 不能-- ──★──  2013年9月3日 (二) 16:40 (UTC)

关于wasami007选管理员

我看完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Wasami007#反对这整个讨论下来,发现评选有问题,既然是投票去选,理由上也应当对是否符合或具备管理员的能力去说明,而不是将自己过去被此人遭到怎样对待,就反过来一下子全盘托出来用自己情绪去形容此人是怎样,难道维基百科也沦为文革了吗?就事论事居然将事算到人家头上,这种评选方式与找人报仇算总账有何不同?就算真的此人不适合当管理员,也不该以自己好像是受害人般将此人罪状说出来,假如是指出关注度不够理解能举例子给大家看,这就对评选管理员有帮助,所以各位评选若还是以自私心态或者自己是受害人用言词伤害候选人,无论是否事实,这对评选管理员非但没帮助,反而成为你们这些人将评选管理员当成是种文革工具,再怎样也要知道适可而止,即便你们说出来,也得等多数反对达到标准才能将候选人给予落选,否则在结果没出来之前,看下来倒不像是评选,只差警察给你们做笔录,然后上交法院去控告。--36.232.210.119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8:15 (UTC)

讨论是否有其必要将“36.232.xxx.xxx”这组IP全数查禁

最近见到又有一位维基人受害了,这种情况不单单只是我看见,应该很多人都知道有这情况发生,有位浮动IP显示“36.232.xxx.xxx”这位莫名身份,长期以来在编辑过程中,不断地对其它人骚扰,甚至于编辑战,然后大搞讨论页笔战,只要看到整个留言有一大半是出自他,大致就可以认定这位莫名身份的IP是来为他自己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根据过往讨论虽然有人知道36.232.xxx.xxx是谁...但至今没人指出来是谁?,既然查不出,也没证据,我建议管理员应对所有使用“36.232.xxx.xxx”这组IP进行查禁,虽然这对其它人使用这组IP受到无法编辑的影响而受害,却也是没办法中的唯一办法,否则就只能任由这位莫名身份以“36.232.xxx.xxx”这组IP继续对其它人扰乱。--少鹏留言2013年8月24日 (六) 18:47 (UTC)

(!)意见,对于这种只会躲在IP底下的用户,我认为不要对他太过认真,他如果要让他的言论受到重视,请他先注册一个用户再来讲,他在我讨论页的留言,我通常选择无视跟移除。--Znppo留言2013年8月25日 (日) 03:03 (UTC)
36.232.xxx.xxx似乎是中华电信在台湾中部的拨接专用非固定IP区段,如果整个频段封起来可能会影响到其他无辜的用户,不太恰当。其实对付这位仁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在他捣乱的页面用半保护封锁IP发言一段时间或是完全不理会他,此君天性最爱找人抬杠互骂从中寻找乐趣,因此一旦吵不起来自己就会闷到受伤。--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8月26日 (一) 07:23 (UTC)
闷到受伤?闷真的可以到受伤的程度吗?XD--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8月26日 (一) 07:41 (UTC)
您如果看到他因为讨论页被封锁无法继续回应而立刻跑到互助客栈中另开讨论又哭又闹的程度,就知道在他内心里不能回嘴造成的影响有多大了。--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8月26日 (一) 07:54 (UTC)
谢谢各位,受教了。以后我也以此法直接冷处理,任凭去哭闹就好,没必要浪费时间在这样的人身上。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8月26日 (一) 13:42 (UTC)

最近我才发现User_talk:36.232.217.73/所有浮动IP,假如我没看错,他每一次编辑所用的浮动IP几乎不会重复使用同一组IP超过二次。若真是如各位说,只要不理他,必要时去申请讨论页半保护,任凭他在互相客栈闹,受害的不就变成是互相客栈?那到时候又该怎么办?也是申请半保护吗?--少鹏留言2013年8月30日 (五) 15:36 (UTC)

所以这位先生认为别人不该误认,假如误认就活该被骂吗……--全无尊严先生留言2013年8月31日 (六) 08:31 (UTC)
这位先生所说是指何人?为何会如出此言?--少鹏留言2013年8月31日 (六) 14:14 (UTC)

我还是希望有人可以真心正视地对我提出的问题做讨论,到时互相客栈被人闹了,总不能一直放着不管这位IP去闹吧?我明白每个人不想被这种人缠住,所以才让他去互相客栈自个瞎闹,虽然互相客栈是开放给大家讨论,但也有个限度才好,所以不太明白有人会搞不清楚状况就上来开骂。--少鹏留言2013年8月31日 (六) 14:25 (UTC)

严重时可以对互助客栈页面作半保护,虽然可能会导致其他新用户/IP用户无法发言,但如果时间不长造成的影响应该有限。不过终究最有效的方法,还是无视之。--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3日 (二) 19:24 (UTC)

有参加+出席Wikimania2013的同仁/同工/维基人/编辑/参与者来签个名吧~

有参加年会的欢迎到这里签名喔LtdccbaJasonLin2013年9月3日 (二) 15:07 (UTC)

记得去年有位朋友发了篇很详细的游记,介绍了活动的内容什么的,今年为何没有类似的文章呢? AndyHe829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5:12 (UTC)
应该是某位有前科的前用户写的吧LtdccbaJasonLin2013年9月3日 (二) 15:21 (UTC)
今天一搜,居然他被封禁了。没跟上时代步伐 囧rz... AndyHe829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5:33 (UTC)
那是他自找的,最后因为很多令人哈哈大笑的原因而被禁止Departure,所以那位前维基人没有来喔XDDDDDLtdccbaJasonLin2013年9月3日 (二) 15:50 (UTC)
lol--203.10.59.12留言2013年9月4日 (三) 08:09 (UTC)

神啊

页面左侧少了好多东西,互助客栈也没有了?最上面图标下面的首页还定向到了首页。。啥时候做的决定?--浅蓝雪 2013年9月5日 (四) 00:29 (UTC)

here--不知名的鸡毛掸子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09:27 (UTC)

“鬼岛”之怪象

条目台湾已经不知道有多少次被加上“鬼岛”两字了,没想到真的有人把鬼岛重定向到台湾,我是知道这词很流行啦,但是这些人到底在想什么?……真的想把台湾变成“鬼岛”?还是“身体力行”来证实“鬼岛”所言不假……

言归正传:

如果想提删鬼岛,可以先看看呆丸有关讨论。--全无尊严先生留言2013年8月31日 (六) 08:47 (UTC)

鬼岛不仅是台湾的别称,还是一个日本姓氏。—Snorri留言2013年8月31日 (六) 09:09 (UTC)
是否应该做消歧义?--~闭上你的眼睛~留言2013年8月31日 (六) 09:16 (UTC)
刚刚做好了消歧义:鬼岛。—Snorri留言2013年8月31日 (六) 09:24 (UTC)
鬼岛此言又不虚,在当今施政者的治理下,民不聊生、易子互食、异相连连,台湾岛得此别称,实乃当之无愧。--Znppo留言2013年8月31日 (六) 14:25 (UTC)
还有楼主所提的连结台湾网络语言列表,上面的“鬼岛”释意根本解释错误,不是这么解释的,台湾人在调侃“鬼岛”根本不是用上面连结所解释的用法。--Znppo留言2013年8月31日 (六) 14:29 (UTC)
我只是不要大陆维基人看了一头雾水才连结的……--全无尊严先生留言2013年9月1日 (日) 05:57 (UTC)
其实这不是个很适当的重定向,而且那个台湾网络语言列表根本是乱写、一堆原创研究。使用‘鬼岛’这个词往往是带有不低的政治等意识主张,互助客栈或讨论页中用用作为各人意见主张或许尚可接受,但重定向是正式条目数据库的一部分,像这种有挖苦、开玩笑或甚至贬低意念的词汇,根本不该建立条目(白纸保护,或是专用作日本姓氏的介绍还差不多)。--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2日 (一) 11:10 (UTC)
原来带有不低的政治意识主张就不能存在了,真是笑话。—Snorri留言2013年9月2日 (一) 11:53 (UTC)
有政治性的用语可以存在,但带有政治意图的贬抑就不适合了。--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2日 (一) 13:19 (UTC)
我们要讨论的重点是——维基百科是因为很多人称呼台湾“鬼岛”所以做了这样的连结。先不论正确于否,或许泅水大象君的忧虑在于当维基百科做了这样的连结,是否让人产生“维基百科认同台湾是鬼岛”的观感,甚至变相推广了“鬼岛是台湾”的说法,那么可能发生如下的事:某人觉得不该以鬼岛称呼台湾,跟朋友诉说想法,朋友回他:“可是维基百科也这样写啊。”——维基百科上写了什么都可能对社会发生影响,这是很严肃的问题,假如上面的事情真的发生了,或许我们可以说维基百科被鬼岛史观绑架了,Snorri君你怎么说?--全无尊严先生留言2013年9月2日 (一) 13:21 (UTC)
一个被台独史观绑架了N年的中文维基抱怨这种事,和经历了无数次群P的女优抱怨被人强吻一样。—Snorri留言2013年9月2日 (一) 13:27 (UTC)
哈哈哈。--全无尊严先生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06:12 (UTC)

(?)疑问:本人很好奇该名词究竟有多少人使用,因为日常生活中从未听说过。--Kolyma留言2013年9月2日 (一) 14:06 (UTC)

像我这样的七年级生,在自嘲台湾的工作待遇时有用到,然后就是开始一起骂惯老板,感觉就跟大陆网民称魔都妖都差不多。不过还是觉得“湾湾”比较可爱。--Outlookxp留言2013年9月2日 (一) 14:55 (UTC)
  • (!)意见,我认为台湾人自嘲台湾为“鬼岛”的意涵不仅仅是在政治方面。司法方面、天灾方面、经济方面都用得到这词汇,举例:
    某个重大社会案件,随机杀孩童、性侵并杀害未成年孩童。最后被法院判刑短短几年或无期徒刑,这时台湾网民就会自嘲:鬼岛。
    天有异相,重大天灾如风灾、西南气流连续数天,3天内就在台湾岛短范围地区带来一整年的降雨量1600mm,等于3天内这地区有1.6米高的水无法排掉。遇到这种以前没发生过的诡异天相,这时台湾网民就会自嘲:鬼岛。
    台湾岛的劳工薪资标准一直停留在10几年前的水平,10几年前工资新台币22k,现在2013年工资也新台币22k,完全没有成长,反而因为年年通货膨胀,使得现在这22k(新台币2万2千元整)明显比10几年前的22k购买力下降太多,整体说来台湾岛上的劳工薪资标准在这10几年来不是持平,而是倒退,这时台湾网民就会自嘲:鬼岛。
    另外也有一些政治意涵的,如台湾岛现任施政者的朝令夕改、看民调行事等现象,也常被台湾网民就会自嘲:鬼岛→这在台湾岛是很常见的新闻现象,整天都在发生,成天都有人在骂,所以我不举例。
    总之,台湾岛民对岛上的各种现象常充满无奈,又无具体解决办法,看不到希望只能继续忍耐,只能用“鬼岛”来自嘲自己所住的岛屿。“鬼岛”这称呼在台湾网民的言辞涵义上隐含着大量的苦涩跟无可奈何。这才是实际的“鬼岛”解释,台湾网络语言列表上面的“鬼岛”释意根本解释错误。--Znppo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11:50 (UTC)

亚洲维基媒体文化交流计划

我等亚洲同工在Wikimania中同意推行“文化交流计划”,以使亚洲各语言维基百科中关于亚洲各国的资料更臻完善。由于组织者提议在9月1日正式启动计划,所以越早达到共识,绩效则更佳。计划细节如下(按照目前情况):

  1. 对于中文社群而言,由于汉语有不同的方言,所以计划的组织者允许我们按国家拟定协作条目清单或者按照语言拟定协作条目名单
  2. 清单内容必须与该国/该语言主要使用地域的文化相对应。本计划不涉及政治内容,而成形和不成形(非物质)的的文化遗产(自然地理、地标、文化传统、习俗、交通、水利、供电)则是可以接受的条目题材。条目越能代表当地文化,质量越佳,则越适合列入清单中。按我在专页所见的情形,其实每个语言5篇已经可以的了。
  3. 清单中所有条目必须先翻译成英文,我们若是决定参加的话,组织者会欢迎我们参与翻译的工作。英文水平差?不要紧——英文维基百科的同工会帮忙纠错。
  4. 我们把清单内的条目改善/消红之后,需要在该条目的讨论页挂上模板,标示此条目乃“亚洲维基媒体文化交流计划”作品,一如{{DC11/talk}}模板一样。
  5. 为确保条目内容充实,交流计划所有作品必须符合英文维基百科(不是中文维基百科)新推荐条目的标准
  6. 计划的统筹专页中有不同国家的维基社群呈交的条目列表,也能看到不同维基百科修缮/创建条目的进展、情况。话说是不是应该利用这个机会把计划的中文部分纳入认识世界计划,成为其子计划,并趁机动员人们参与认识世界计划?
  7. 我们可以选择是否参加以上计划。我们如果决定参加的话,则不能中途退出。

现在我们需要决定是否参加以上计划。我们若是决定参加,以下事项尚待讨论:

  1. 拟定条目清单。
  2. 人手调配。

虽然要完成一个这样的任务并不是轻而易举(主要是人手和效率的问题),但是若然我们和其他亚洲国家的同工一起翻译、改善和亚洲各国文化相关的条目,亚洲人民便能更了解大家的文化。我想,通过这个计划,我们可以向着标杆(认识世界计划的目标),更进一步。

(P.S. 黑子莫喷。我作为“认识世界计划”的主持人,并不使用贿赂、敲诈、玩黑箱作业等手段批复相关作品,而是根据标准判定相关条目是否达标。)--春卷柯南夫子 ( ) DC11 2013年8月25日 (日) 13:08 (UTC)

若在8月31日之前尚未有人提出意见,我会向主事同工宣告中文社群弃权。--春卷柯南夫子 ( ) DC11 2013年8月27日 (二) 09:51 (UTC)
只是要列个清单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8月28日 (三) 01:53 (UTC)
满有意思的活动。大家将自选的条目内容往英文版翻译,再将英文版条目往各自的语言翻。请问这活动有结束期限吗?比较需要人力的是后半段,把英文版内容翻译回自己语言的版本,对不对?--Jasonzhuocn留言2013年8月28日 (三) 05:26 (UTC)
回书生:我们不但需要列清单,而且需要把这些条目翻译成英文,再把其他国家的条目翻译进来。不要以为其他国家的人会为我们翻译,我们不用出手;如此“人手调配”神马的都变成鬼话了。回Jason:你的描述尚算准确,但是条目题材必须与主题(如上)相吻合,并不是你想翻译什么就翻译什么。主事者的建议是:计划为时2个月,若是成果令人满意,可再延长。另外每周先随机选出一篇协作条目,第一周先把那条目翻译成英文,下一周才把那条目各自翻译。前段我们要有人联络走来帮忙的外国人、参与协作、以至于统筹。后段我们主要是需要翻译、统筹的人。看来是前段用人多;问题是有没有人去做。--春卷柯南夫子 ( ) DC11 2013年8月28日 (三) 12:42 (UTC)
(~)补充重点是联络亚洲人士来共同翻译符合英文版新条目推荐标准的地域文化相关条目。另外亦欢迎在Wiki协作聚征求擅长翻译且有兴趣的协作伙伴来共襄盛举。--安可 ♪留言2013年9月7日 (六) 04:17 (UTC)

维基导游新标志

中文维基导游新标志投票正进行中,请各位维基人到这里投票,感谢各位支持。 --‥JC.hk2013年9月7日 (六) 12:54 (UTC)

CU能否避免制造傀儡陷害他人的情况?

比如说我跟某人住的比较近,或者知道他用什么网(有技术的还可以用跳板),就制造一个和他IP地址相近的傀儡来捣乱、作跟他类似的编辑,是不是可以以假乱真?。最近hanteng因某傀儡被增加封禁时间就是一个例子。再反过来,是不是以后有人的傀儡被抓出来就可以直接用“这是有人黑我电脑”“有人陷害我”这类理由抵赖?--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8月19日 (一) 02:14 (UTC)

这牵涉到个人资安问题(资安:资讯安全),不上色情网站、有安全疑虑网站,养成习惯定期为电脑操作系统槽作映像档备分跟还原……等等,电脑被盗是自己因素,若以此为借口我认为纯属推托之词的可能性居多。--Znppo留言2013年8月19日 (一) 03:32 (UTC)
若人家想找一个和你地点比较近的地方注册帐号捣乱,加强自己电脑安全也没用。然后就可能像这次hanteng傀儡一样,出现蛋疼的“CU可能,编辑倾向很可能”情况。顺便问一下:CU中根据IP判断为“可能有联系”的标准是什么?同一网络?同一城市?距离XXX千米以内?--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8月19日 (一) 03:55 (UTC)
我认为这仅是个人资安问题,就算他特地搬到跟你居住地点比较近的地方注册账号捣乱,也有还有ISP供应商不同、编辑条目时无意识状态下所显漏之特殊编辑习惯、短时间内利用同一IP登入多次维基账号编辑……等等可以供鉴别傀儡主账号为何的方法,而且一般人无法得知维基百科用户的上网IP,只有个人资安疏失导致账号被盗用才是可能发生的情形,这也是事主上网习惯不佳、跟使用电脑习惯不佳所导致的后果,后果他须自负,如同之前维基使用者田昊因为疑似在张树人家上网,就被张树人盗用,这事件田昊幸好有其他维基人当人证,证实破坏行为并非他所为,他是被盗用,如果没有其他维基人能替他证实,他利用主账号破坏的事实也是要他一个人担下来,由此也可见维护自身电脑资讯安全的重要性,包括上网习惯不佳、跟使用电脑习惯不佳、戒心太低……等等情形。--Znppo留言2013年8月19日 (一) 10:25 (UTC)
CU主要是核对IP来源和UA情况--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8月20日 (二) 01:14 (UTC)
判断傀儡不仅要看CU,还得看这些用户编辑习惯和所做的事情是不是一样的。例如,发现了User:A进行破坏,同时CU发现了User:B在相近的位置相近的IP上网。但是,User:B从不破坏,这时要判断User:B是User:A的傀儡就必须补充更多证据,若无充分证据就不要封禁User:B。因为维基百科的封禁方针也说过,封禁是为了防止维基百科被更严重破坏而不是惩罚用户。不封禁User:B,维基百科也不会遭到破坏,等到User:B开始破坏了再封禁他就行。——Lenovotcldellhp 2013年8月20日 (二) 01:40 (UTC)
那么这些判断“可能有联系”的标准都是模棱两可吧?近到多近算是“可能有联系”?我查一般的IP查询网站都是不怎么精确,只能查到这是某城市或者某机构的IP。实际操作的时候人家还不是可以想“ISP不一样就一定不可能吗?”“傀儡使用者跑去某网吧、图书馆、大学注册个账号编辑不是很可能吗?”。另外编辑风格相似又要怎讲?从hanteng某傀儡就可以看出,注册几天编辑几十次就已经可以“很有可能”了。当然其他破坏者的傀儡大多也是在这程度就被发现。--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8月20日 (二) 02:01 (UTC)
再如果模仿者用暂时没有被封的代理IP呢?那这样是否只要认为编辑风格相似就可以认定为傀儡并延长主账号的封禁时间?--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02:54 (UTC)
听起来似乎很让人头疼。--~闭上你的眼睛~留言2013年8月25日 (日) 05:40 (UTC)
另外问一下,被封禁用户有哪些方法作出可被CU查到的举动?登陆算不算?这样也许可能减少被陷害的可能。--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9月4日 (三) 07:48 (UTC)
编辑自己的讨论页、发送邮件、重置密码都可以被checkuser查到,登录不会--Kegns留言2013年9月7日 (六) 13:52 (UTC)

listen to wikipedia

不知道去了wikimania的同学们对这个东西有没有印象,[1]。它的特性:

  1. 圆圈大小=diff数量。1000字节的话圆圈大小就很可观了。
  2. 似乎只监听条目的更动,非条目不会显示。另外新增注册用户会有提示。
  3. 条目大小增加是铃声,而减小是拨弦声。无法形容的声音是新增用户。diff越小声音越高。新增用户的声音还没找到规律。
  4. 绿色圈是匿名编辑,紫色圈是bot编辑,白色圈是非bot的注册用户编辑。
--达师 - 270 - 456 2013年9月7日 (六) 16:32 (UTC)
关注了,最初并没有中文维基,我视图加上,不过没成功(囧RZ)。还好提交意见以后Mahmoud很快就做出了回应。--印天胤留言书信 2013年9月8日 (日) 04:21 (UTC)

合理使用的图片怎会被删除?怎样才不会被删?

我不知道我这种问题上哪问,所以我拿来这里发问,若有合适地方,就麻烦移动过去。我最近上传四张图片,事先我都参考过别人之前上传,比如MIT台湾志就没有被移除图片,File:CTV MIT logo.jpg也没被删除,所以我以为电视画面、电影画面、专辑封面都能被合理使用,但没想到依然被删除,也不知道被删除的原因是什么,所以也不知道我该怎么做不会被删除,好在我上传图片数量不多,否则别人以为我是来搞破坏。--Nantou222留言2013年9月2日 (一) 15:10 (UTC)

你上传的图片没有放进任何一个条目。以你举的例子来说,File:CTV MIT logo.jpg放进了MIT台湾志,而你的图片因为没有放进相关条目,就不能符合“合理使用”,当然会遭到删除。卍田卐JC1 2013年9月2日 (一) 15:25 (UTC)
没有放进条目就不符合理使用,我看不出Wikipedia:合理使用有这规定?可是总有期限吧,上传后多久内应立即被条目使用?--Nantou222留言2013年9月2日 (一) 16:27 (UTC)

像这类图片,能Wikipedia:请求管理员帮助申请恢复被删除的图片吗?--Nantou222留言2013年9月2日 (一) 16:29 (UTC)

请阅读合理使用页面中的‘图像’段落,里面有列出合理使用图片只能用于哪些用途。虽然说明中没有特别提及‘没有放进任何条目内的图片要被删除’,但反过来说图片一定要使用在该段落中列出的功能中才属于合理使用,言下之意没被任何页面引用的图片就不会产生叙述中的那些作用,自然就不符合合理使用的要求了!合理使用的图片应该是确认要使用的页面之后才能上传,上传之后应‘立刻’被使用。--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2日 (一) 19:49 (UTC)
(*)提醒另请参看WP:NOT#REPOSITORY: 维基百科不是图片集或媒体档案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9月3日 (二) 01:22 (UTC)
我明白了。上传之前,我会再谨慎确认一点,这是我的疏忽所致,实在对不起。--Nantou222留言2013年9月8日 (日) 09:38 (UTC)

DYK投票结束,讨论存档了,这样还可以继续讨论下去?

依照程序,每个条目无论有无通过DYK,都会在讨论页存档,既然存档了,还能加入新回应继续讨论吗?发现讨论:台南市行政区划从2013年9月5日 (四) 15:40 (UTC) 开始被某IP扰乱,DYK投票结束了,这位IP还在2013年9月8日 (日) 08:43 (UTC)继续留话,对上一则另一位IP延续话题,显然这几位IP都是同一人,但不知道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将这些无关条目的讨论删除?因为有维基用户受到这位IP的骚扰,一直将别人的心态问题拿去讨论,然而这位IP却解释不出对DYK条目有何关系。--少鹏留言2013年9月8日 (日) 12:20 (UTC)

铜球。如果要对存档的推荐继续讨论的话,是不是先发表一个新议题再讨论?-- ──★──  2013年9月9日 (一) 10:57 (UTC)

只有四本好像不足够,人家英文维基百科也有十多本……--Carrotkit -> 工作室 / 客栈 (“知识无国界”计划) 2013年9月7日 (六) 03:45 (UTC)

(~)补充[2]可能有用。--Carrotkit -> 工作室 / 客栈 (“知识无国界”计划) 2013年9月7日 (六) 03:58 (UTC)
写了维基快7年,今天才知道有这东西存在--114.35.244.72留言2013年9月7日 (六) 13:42 (UTC)
这只是“专题”,不是方针指引,无须刻意知道,有没有这专题,这对写条目没有多大差别吧?--36.232.215.136留言2013年9月8日 (日) 10:07 (UTC)
楼上似有一阵阴风吹过……--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11日 (三) 03:52 (UTC)
四本的确太少了,光我个人拥有的纸本百科全书就不只这数量,更不用说还收集了一堆书名叫“Encyclopedia of XXX”的个别主题图鉴类书籍。英国的多林金德斯利(DK)与日本的成美堂出版有很多这类的出版品,很适合作为传统百科全书(例如大英百科)的辅助性参考列表。--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11日 (三) 03:59 (UTC)

问:"需要维基化"界面中随机页面(Random page in this category)无法使用

如题,谁能帮忙修理下=_=还是元维基的问题?
如果是后者的话......那就当我没说吧
初次询问,请多关照[嗯?
--T-xb2002b留言2013年9月13日 (五) 12:58 (UTC)

Template:分类随机页面? Liangent留言 2013年9月14日 (六) 17:23 (UTC)

关于条目“SOSO街景地图”的一些问题。

SOSO街景地图中有一幅插图:“File:SOSO街景视图覆盖地区”,被用在此条目的章节“SOSO街景已推出的城市列表”中。这幅图的著作权原本是我的,但是在8月,此条目的编辑者CK.JORDI却屡屡修改我的图片,并且把著作权弄作是他的。 我有多次在此条目的讨论页找到他协商,最后他终于不再修改此图,我的原图又改回来了。 但在昨天SOSO街景地图更新的时候,他又修改了我的图,然后依然自顾自的发上去,我也在讨论页跟他再强调一次:这幅图的著作权是我的,请不要随意篡改。 但是第二天,他不仅把SOSO街景地图大部分文字、图片篡改,还改了我原来发上去的文字,并且把条目讨论页中我发上去的那几个话题都删除了,还说我在搞“英雄主义”,我哪里在搞英雄主义了?问题是我找他协商,但是他又把原本属于我的图附上了他的名字? 我就是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属于编辑战吗?请管理员帮我找到他,并且我要跟他协商解决此条目的问题。 ——旭日东升和曙光留言2013年9月15日 (日) 06:55 (UTC)

主页内容监管不严

每日图片的最后一句中,国际的国写成了异体字囯,在繁体界面下更加明显。另外,特色条目栏中的“蛋白质-蛋白质”中间的横杠按照格式手册应该写为“蛋白质﹣蛋白质”。主页可谓是维基百科最重要的一页,内容应该经过极为严格的审阅。请大家多负一些责任,以免主页不伦不类,丢人现眼。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3年9月14日 (六) 22:20 (UTC)

已修复. Liangent留言 2013年9月15日 (日) 09:20 (UTC)

新闻动态用词不当

航行者1号已经飞离太阳系”一句实际上不正确。太阳系的边缘有着多个相差巨大的定义,这次航行者飞离的是太阳风和星际粒子抗衡的范围,又称日球层顶。如果把奥尔特云也算在太阳系内,则航行者需继续航行数千年才可脱离太阳系。多篇科普文章都指出了这种媒体报导的谬误,甚至列出历史上航行者多次“逃离太阳系”的记录。[3][4]正确字句:“航行者1号已经穿过日球层顶,并正式进入星际空间。”虽然在评选期间没有留意或参与,但是在首页上看到这种错误时,我作为读者也希望可以把它改正了。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3年9月13日 (五) 20:15 (UTC)

垃圾(粤语读)说出去就出去了,你是垃圾(粤语读)吗?——Sakamotosan 2013年9月17日 (二) 10:11 (UTC)

故意上传标识为非版权的版权物

“故意上传标识为非版权的版权物”是啥?--浅蓝雪 2013年9月18日 (三) 21:34 (UTC)

就是某种破坏的例子吧。--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9月19日 (四) 07:18 (UTC)

标志问题

恢复旧版logo可以吗?

第三个标志,附以Hoefler Text写成的小型大写字母标题

--110.152.201.64留言2013年9月18日 (三) 12:21 (UTC)

我觉得用“祖”取代“维”挺奇怪的。--M940504留言2013年9月20日 (五) 03:18 (UTC)
不是“祖”,是“袓”。--byfserag留言2013年9月20日 (五) 03:28 (UTC)
啊……没仔细看。不过"袓"有“事好”与“色白之美”的含意,我认为这与维基百科有点无关。--M940504留言2013年9月20日 (五) 03:35 (UTC)
是作者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byfserag留言2013年9月20日 (五) 07:53 (UTC)

好好笑耶,原作者还需要验证自己的内容是否侵权。

7月份,我对一个galgame的条目做了一/多次编辑,一天后,巴哈的一位仁兄把我内容复制了。然后现在,维基百科有人以侵权为理由删除了我的内容,理由正是我复制了那段文字。

拜托各位前辈,说人家侵权之前,麻烦看看两者的发表时间差异好吗?谢谢了啊。--~闭上你的眼睛~留言2013年8月30日 (五) 05:34 (UTC)

经讨论,已和解。我直接将这段的旧版转到讨论页,然后重写。.......--~闭上你的眼睛~留言2013年8月30日 (五) 09:50 (UTC)
既然版权是你的,直接恢复不就好了?--Fantasticfears留言+2013年8月30日 (五) 10:06 (UTC)
写出来,版权就不是我自己的,是CC-BY-SA-3.0的。我只是想不通,为何屡次有人删除此段内容,不是说我是支那人,就是隐藏剧情,再就是侵权删除。实在是太倒霉了。--~闭上你的眼睛~留言2013年8月30日 (五) 10:10 (UTC)
费心了,如持续被删可以提报破坏了。—Chiefwei - - - 2013年8月30日 (五) 10:15 (UTC)
提报过了......我只是觉得很没意思耶。--~闭上你的眼睛~留言2013年8月30日 (五) 10:23 (UTC)
我是不同意作者在维基百科上宣称自己是作者而不需要被验证,如此做法与诈骗集团有何不同?--少鹏留言2013年8月30日 (五) 15:38 (UTC)
就这样结束么?我觉得其他编辑者应该反思的问题也很多。如果此条目并非在我关注之下,可能这段内容真的已经被删除了。联想到无数的内容可能会被类似的环节删除,岂不是很可笑?维基百科就没有足够的机制保护这种问题的出现?--~闭上你的眼睛~留言2013年8月31日 (六) 06:28 (UTC)
这种事情发生过不少次,双方都应该善意推定,仔细求证。—Snorri留言2013年8月31日 (六) 09:12 (UTC)
我无法理解此人用结束讨论做为提醒维基百科:善意推定这做法,不过倒自认为我还不需要被提醒维基百科:善意推定,因为我都做到了,若是这还需要被提醒,那我可不明白此人指的“善意推定”为何?--少鹏留言2013年8月31日 (六) 14:19 (UTC)
在下希望结束讨论是因为知道不结束必定会带来争吵,维基百科:善意推定最重要的就是请抱持善意,如果您认为您做到了,就请不必对在下这般态度,在下并未特指您,您也无需对号入座。—Chiefwei - - - 2013年8月31日 (六) 14:42 (UTC)
我明白维基百科:善意推定成立的用意,但我也并未指您,您为何会对号入座般答复呢?如此一问,算不算得上是需要被提醒维基百科:善意推定?--少鹏留言2013年8月31日 (六) 14:50 (UTC)
您的意思是“用结束讨论做为提醒维基百科:善意推定这做法”另有其人?虽然在下记忆中确实做了这么一件事,不过看来在下误解您了,向您说声抱歉。—Chiefwei - - - 2013年8月31日 (六) 14:52 (UTC)
维基百科:善意推定名称上应该要改成维基百科:假定善意才比较适合,用在条目的编辑方面还说的过去,用在各人的非关条目的讨论跟争执上则可以省省,因为疑问性很大,而且维基百科:假定善意也说明:“在本页在英语维基百科的对应页是一项指引,但中文维基百科尚未达成共识。因此内容仅供参考。”
维基百科:假定善意:“本指引并不要求用户看到一些明显不怀善意的行为(例如蓄意破坏)也要继续善意推定。善意推定并不表示用户不可以讨论和批评其他用户的行为,不过在评论时不应假定对方是怀有恶意这样做,除非有明显证据支持恶意推定。
当你不同意某人时,请记住他们可能相信自己是在帮助这个计划。请考虑使用对话页说明自己所做的编辑动作,同时给他人一个解释自己的机会。这样就可以避免误解并且可以防止更多问题产生。请特别记住,对新手耐心一些,他们不熟悉维基百科的文化和规则。”
一看内容就知道这是指用在“条目的编辑方面”。
对于有人动不动就推出维基百科:假定善意当令牌的,我是觉得看一看、笑一笑就好,不见得一定要遵守。
尤其我在用户页已经说明我是怀疑论者:“此用户认为对任何事物都必须抱持合理的怀疑的态度。”跟凡事先假定善意两者有逻辑上的冲突。
总之在本讨论,楼主被巡察到疑似违反版权,跟巡察员有争执,因为这是牵涉到条目的编辑方面→可以按维基百科:假定善意进行该条目的编辑沟通。
但楼主把讨论拖到客栈,我在这边只纯粹论“拖到客栈”这行为,而非指“编辑条目的讨论”本身→我解读他这行为时,要不要遵行维基百科:假定善意?我觉得还有很多空间,端看你的人生信念是哪种。--Znppo留言2013年8月31日 (六) 15:16 (UTC)
感谢您的回复,人生态度各有不同,在下尊重您的不同意见,如有处理不当之处,还望您海涵。但无论如何,为了避免更多争议,既然当事人已经表示事情获得了解决,在下觉得本讨论可以到此为止了。—Chiefwei - - - 2013年8月31日 (六) 16:23 (UTC)
你自己都说了,人生态度各有不同,所以您也无须抱歉,只要做好自己,不用顾及别人说什么,讨论只是开放给大家提出来让当事人选择参考,不必复杂到如此让Znppo费心地解释,否则乍看之下,诸位之中真的出现最多维基百科:善意推定反成是我了,也就是所谓“拿着鸡毛当令箭”,这就需要被上一堂礼义廉耻,而不单单只是维基百科:假定善意的问题了。--少鹏留言2013年8月31日 (六) 18:18 (UTC)

看来大家都歪楼了,我的意思不是“善意推定”而是想办法提醒大家,验证版权前先看看时间。貌似展开了不必要的纠纷......为何华人老是喜欢讨论大义不讨论细节?--~闭上你的眼睛~留言2013年9月1日 (日) 06:12 (UTC)

这你就要问那一位用结束讨论做为提醒别人要维基百科:善意推定的此人了,真不晓得是谁最先让大家歪楼?--少鹏留言2013年9月1日 (日) 09:26 (UTC)
那请两位都不要歪楼好吗,谢谢。--~闭上你的眼睛~留言2013年9月1日 (日) 10:36 (UTC)

作业流程改善建议

楼主所言状况确实经常遇到,有必要推动作业流程改善以减少发生类似问题的几率。为此,建议在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疑似侵权#使用指引开头处新增一节“提报前注意事项”,性质同页面存废讨论的“给提报者的前言”。内容暂拟如下:“提报前请记得先行比较版本发表时间,以免误判何者为侵权的一方。”请大家集思广益。--Kolyma留言2013年9月1日 (日) 10:50 (UTC)

页面保护常见到对某条目列出某几笔的页面历史,比如兰陵王 (电视剧)对于几笔提报就会列出{{history|蘭陵王 (電視劇)|页面历史|extra=&hilight={{void|}}28393299,28407846,28407856,28407856,28387351,28407197,28407805,}},显示效果就是页面历史,或许你指的就是这种先行比较版本发表时间吧?--少鹏留言2013年9月1日 (日) 11:34 (UTC)
是的。看起来楼主所提的巴哈姆特有刊载文章发表时间,而侵权提报时最常遇到的百度、互动也都可以查阅各“词条”的历史版本及其发表时间,因此只要细心一点,的确可以有效减少误判。若遇到未载明文章发表时间的网页,可以试试 Google 进阶搜寻的“上次更新”选项,符合其限制条件下(最多过去一年内)网页有更新的也可以找得到发表时间。--Kolyma留言2013年9月1日 (日) 12:27 (UTC)
程序上而言,查阅“你和她和她的恋爱。”的修订历史各笔的编辑页面是必经程序,每一笔编辑版本都有显示其修订时间与版本编号,不太可能区别不出来而看错,所以不明白为何会有这种误判发生?比如我刚才所说页面历史,进去看就会直接显示哪些版本就是你要查阅的编辑页面,从这些要查阅的页面都每一笔去看,很快地可以看出来,假如怕被对方恢复侵权,可以直接找管理员提报删除版本,比如“太保”的修订历史最近六笔编辑都被删除。--少鹏留言2013年9月1日 (日) 16:14 (UTC)
须知维基百科是一个你复制了也没人追究的网站,所以如果在正文之间(而不是新建条目)出现疑似侵权内容的,小弟认为当你确认为侵权之前,最好再查一查时间,这个跟新建条目就侵权是有区别的。而且就算是侵权,是否一删了之就是正确的做法,值得商榷。--~闭上你的眼睛~留言2013年9月2日 (一) 03:55 (UTC)
为避免把问题复杂,我暂且先不论做法何种正确,所以这种需要商榷之事,我就不去多做说明。不过,我记得即使被误删了,还是可以请求管理员恢复,存废复核似乎就是这种功用的?而且,找侵权该查是没错,但是要该怎么确认无误,这就大有学问了,毕竟对方不会老实承认他侵权,什么可以规避被查的方法都用上,加上每一件侵权条目未必都有迹可循能在网络上被查到,所以现在没发现是侵权,也未必日后不会被查到,或许是有心人想碰运气吧?--少鹏留言2013年9月2日 (一) 14:46 (UTC)
朋友,我的前提是,我还在监视这个页面。倘若我没在监视,这个讨论都不存在了。既然可以想办法避免的,就应该做个指引告诉大家,审查之前可以这样做。这不是坏事情对吧。--~闭上你的眼睛~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04:27 (UTC)
我觉得你想多了,我可没对这讨论做了什么事,更何况我也没说可以避免的办法,所以不明白为何你会冒出提议做指引?都有存废复核了可以将误删页面恢复,这对做指引有什么关系?--少鹏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16:29 (UTC)
虽然我是新人,我想问一句,加入指引对先生写条目有何障碍?--~闭上你的眼睛~留言2013年9月6日 (五) 00:02 (UTC)
你是跑题了吧!根本与原来的讨论搭不上,查侵权这与加指引写条目有何关系?这点你还是没解释出来。--少鹏留言2013年9月8日 (日) 12:07 (UTC)
你才是跑题呢,指引本身就是告诉你查侵权要小心。就这么回事还需要解释???????--~闭上你的眼睛~留言2013年9月10日 (二) 13:19 (UTC)
我不明白你在发什么脾气,说你跑题会伤到你吗?我又没骂你什么!就算不是跑题,解释出来不就好了,若是这么样态度对人说话,那就真的不知道要叫人如何接下去讨论了。我是不明白为什么你有“做指引告诉给大家”这种想法对我说,我想你可能误以为指引可以解决查侵权这事,若你真认为指引是可以告诉大家查侵权能防犯误判,我只能跟你说,指引不是说写就可以写的,还有就是我不知道为何你一直对我说指引这事,我之前有说“我暂且先不论做法何种正确,所以这种需要商榷之事,我就不去多做说明”,然后你却一直对我说指引,到最后还对我耍起脾气来,我从头到尾都没对你讨论指引,我不明白你把我话看去哪里,你回去看明白我在 2013年9月2日 (一) 14:46 (UTC) 留言说了什么,你搞清楚再来对我耍脾气。--少鹏留言2013年9月12日 (四) 14:33 (UTC)
莫名其妙,麻烦你搞清楚什么是发脾气再进来讨论好么?我一直都没有发脾气。而你呢,上面跟某个维基用户持续争吵事情的脾气倒是发泄在我头上来了。我不觉得你的言论对这个讨论有任何帮助,且我也根本看不懂你想表达什么(尽管我知道你在说中文)。--~闭上你的眼睛~留言2013年9月16日 (一) 14:11 (UTC)
我也觉得莫名其妙,你谈的话题为何要牵连到说我跟某个维基用户争吵?我只看到你把话题带远了,所以我也不觉得你的言论对这个讨论有何帮助,仅管我知道你原本开这讨论是想要谈什么,但我根本看不懂你跑题是想做什么?--少鹏留言2013年9月16日 (一) 16:31 (UTC)

在这里我说明一句,上面的讨论,我看不懂少鹏想表达什么意见。如果下面他的发言我看得懂,我会回复;看不懂的,我会选择无视。--~闭上你的眼睛~留言2013年9月16日 (一) 14:13 (UTC)

指名道姓出来,是不是认为我哪里对不起您?假如有对不起您的地方,麻烦告诉我,我会很坦然面对向您道歉,但假如您执意继续跑题,我会选择无视。--少鹏留言2013年9月16日 (一) 16:31 (UTC)

如果没有什么补充我建议就这样子加进去好么?--~闭上你的眼睛~留言2013年9月8日 (日) 11:21 (UTC)

我建议不开小节,直接加入“因维基百科的内容容易被人复制至自己的网站,造成内容雷同。提报前请先行比较版本发表时间与可能存在侵权的内容的发表时间,以免误判何者为侵权的一方。”--~闭上你的眼睛~留言2013年9月16日 (一) 23:53 (UTC)

  • (+)支持--Kolyma留言2013年9月19日 (四) 05:23 (UTC)
  • (!)意见--这很容易区分,他自己网站或博客张贴的文章,系统都会将文章发表时间给公布出来,所以对照时间的前后顺序,如此可发现是他自己文章转贴写过来维基百科,还是他从别人张贴文章抄袭过来写在维基百科。除非,你能提出有什么状况是没有显示发表时间而无法判断何是否抄袭。我也顺便一提,我是建议原作者应当遵守维基百科的授权流程,会产生误判不该只是误判这一方的责任,问题源头还是在于原作者没有履行维基百科的授权流程所导致,当然我们就可以大胆地视为抄袭而不会说是误判,所以我们查验侵权都会在模板{{Copyvio}}发表“若您是本篇文本的版权持有者,请参考授权流程。”这段话给原作者知道,除非他自己放弃,否则一再采取相同方式去复制贴上,即使知道他是原作者,但没有授权凭证也是会在日后衍生出很多问题。--少鹏留言2013年9月20日 (五) 12:36 (UTC)

中文维基有像英文堕胎那样的解决中立观点争议的案例吗?

还是争议基本上都不了了之了没法欣赏?--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9月19日 (四) 07:36 (UTC)

有啊,全保护一年,不行再继续全保护一年。--脳内補完。◕‿◕。讨论 2013年9月20日 (五) 03:05 (UTC)
英文维基也经常用长期保护解决争议吗?--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9月20日 (五) 13:12 (UTC)

这是怎么了?--GZWDer留言2013年9月22日 (日) 10:41 (UTC)

bot按行看的,不是|开头的行直接丢弃了。Liangent留言 2013年9月22日 (日) 12:24 (UTC)

似乎大多数讨论都没有人回应。--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9月24日 (二) 02:47 (UTC)

看来没人关注,不如合并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Chiefwei - - - 2013年9月24日 (二) 04:32 (UTC)

诚邀各位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条目保留计划问卷调查

为了了解各位对违反WP:NOT条目的包容度,诚邀各位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条目保留计划问卷调查,以便日后推出其他计划及了解把违规条目迁移到姊妹计划的可行性,谢谢。

中文维基百科条目保留计划问卷调查

--Carrotkit -> 工作室 / 客栈 (“知识无国界”计划) 2013年9月28日 (六) 07:41 (UTC)

苏州宇文宙武的用户页

违反维基百科:用户页方针的理据

  • “争议热烈或语调激昂(polemical)的文句”:其用户页开首多次使用感叹号及激昂的语调宣告其政治理念,如“苏州宇文宙武振臂高呼:犯我赳赳中华者,虽远必诛。”(“诛”意味处死、处决、处以死刑或消灭。)“强烈要求日本当局还我钓鱼台!!”“坚决反对和强烈谴责!”“强烈反对各鼻屎小国对我南海诸岛的霸占与侵蚀。”等等。
  • “用有限的文字简单地宣告一次自己的政治理念、宗教思想等,不论是透过声明模板、用户框、类别(用户框和类别可以共同使用一次)还是普通文字,都不算是‘campaign’的‘有计划地进行一系列行为’,不受影响。”:然而其多次表示抗议各国对中国具有领土主张的岛屿进行占据,要求中国统一外蒙古和台湾,以及在用户页多处宣告其支持或信仰“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毛泽东思想”、“民族主义”、“大汉族主义”、“共和主义”、“泛红阵营”等等。多于一次,且与参与维基百科无关的政治宣告是不允许的。
  • “过多无关于维基百科、维基理念、协作、自由内容、共享创意等主题的个人见解。”:续上,这些个人见解无益于维基协作,而且有过量的迹象。有关政治信仰的用户框(53个)远远多于和维基有关的用户框(26个)。
  • 所谓“campaign”,即“有计划、组织地进行一系列的行为以达到某目标,尤其是为支持或反对某事物而作出抗争,或吸引人注意某事物”:其大部分个人见解置于用户页顶端,特意以红色和黄色以及国旗、国徽占据整个萤幕,几乎无法见到有关维基站务的相关信息。这符合campaign定义中“作出抗争”、“吸引人注意”等条件。

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3年9月24日 (二) 16:22 (UTC)

  • (:)回应:我对社群揭露的,是你的某些行为如何可能违反了的方针,这与我是否感觉到不舒服没有关系。我从没有感到不舒服,你也不要把自己幻想受迫害的感觉强加在斌公办事的人身上。方针是白纸黑字写好的,纯粹因为不爽而提删用户页的人绝不可能得逞;我在以上方针比对中有否加入个人感受是有目共睹的,也不是你一人之言能够判定的。“一次”就是一次,超过一次就是超过一次,不需要我来感觉,请你自己数数。如果你认为自己的用户页符合方针,请解释多于一次强烈宣告政治信仰如何与维基理念相关;如果你相反觉得我的用户页有违反方针之处,也请你提出,我万分欢迎。请其他用户也注意,这一讨论针对的是有没有违反方针的情况,请根据方针字句作出论述,避免带入个人对苏州宇文宙武的情感或偏见,也更不要对其政治取向进行离题的评论。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3年9月24日 (二) 19:15 (UTC)
我的意见是可以把用户框去掉,只留下宣言,就不会有“超过一次”的问题。—Snorri留言2013年9月24日 (二) 21:12 (UTC)
“用有限的文字简单地宣告一次自己的政治理念、宗教思想等,不论是透过声明模板、用户框、类别(用户框和类别可以共同使用一次)还是普通文字都不算是‘campaign’的‘有计划地进行一系列行为’,不受影响。”我的声明和模板都是不同内容,没有任何问题。——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25日 (三) 00:51 (UTC)
“不是强制性的方针,可以无视”,维基活跃老手口出此言,真应该感到惭愧。请你清晰详细地解释:你用户页上的多处政治信仰宣告、对“鼻屎小国”的抗议等,如何属于“维基百科、维基理念、协作、自由内容、共享创意等主题”,为何如此有必要在维基百科上保留。我会一直向你询问,直到你能够向社群提供合理的正面回应。如果你未能正面回应,则我会开始建议你对用户页作适当的调整。有关用户页:“情节严重或屡劝不改的用户,可按封禁方针的扰乱条款封禁。”“编辑者均应遵循本指引”,我希望管理员严格遵守这一点,按规章做事。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3年9月25日 (三) 23:03 (UTC)
不是强制性方针不必完全遵循,这本来就是白纸黑字明文规定的,我没有什么好惭愧的。如果你要大家强制性遵循,请推动此指引成为正式方针再说。还有,不遵循这个指引的人多了去了,你只针对我(还不算不遵循此指引)一个人,你的动机、行动的合理性就大打折扣。现在只是你一人而非整个社群要我做出回应,但你个人无法代表整个社群,我也无须回应你。其余的你要怎么样随你,我拒绝做进一步回应。——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26日 (四) 00:02 (UTC)
维基百科:文明是不是强制性方针?您用户页的语句是否文明,心里有数吧。--Risk留言 2013年9月29日 (日) 02:45 (UTC)
不觉得有什么违反维基百科:文明的内容。--CHEM.is.TRY 2013年9月29日 (日) 16:42 (UTC)

没有违反用户页方针的理据

请按照方针加入合理理据。

“不论是透过声明模板用户框、类别(用户框和类别可以共同使用一次)还是普通文字,都不算是“campaign”的“有计划地进行一系列行为”,不受影响。”自己打自己嘴巴吧。——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24日 (二) 17:18 (UTC)

我还是那句话,模板创造了就是让人使用的,而且现在也没有关于模板的限制措施。如果要我不用这些模板,先设定模板使用数量限制规则,或者干脆删除这些模板禁止使用,否则免谈。多余的话我也不再说。——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24日 (二) 17:21 (UTC)

我知道看我不顺眼的人多了,我也无所谓,不过与其揪住我不放,不如先解决上面提出的明显违规的User:Jackac的问题。——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24日 (二) 17:25 (UTC)

先声明我不是故意让你躺着也中枪,只因为你跟User:Evo101469都是活跃用户,我常看点进去看你们的用户页,发现你们两个人的用户页风格很强烈,让我印象深刻,无形之中我自然也就记起来你们两个,而且你们两个的政见跟理念刚好相反,为南北两极之差,一个对岸红的、一个是台湾偏蓝,刚好很好记,我个人是认为在自己用户页抒发自己的政见或信念也不是什么坏事,只要不是在用户页骂人,基本上不用管太多。我在此试着厘清一下,不要若干年之后我或许还会被记起来这件事。--Znppo留言2013年9月25日 (三) 04:24 (UTC)
我没有怪你的意思,但是接你茬的人(即新开针对我的用户页的讨论的人)厚此薄彼的行为真的让我叹为观止。不过没事,这本来就不是强制性的方针,可以无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25日 (三) 04:34 (UTC)
呵呵,不好意思,我差点也被忽悠了。Wikipedia:用户页是指引而不是正式方针,而根据Wikipedia:方针与指引#各类方针,指引是“人们应当但不是强制规定必须遵循的建议方针”。所以即使我没有遵循该指引,也不是不可接受的。那么我们这个讨论也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说了那么多废话,让某些人煞费苦心,真的是很搞笑的一件事。——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25日 (三) 01:00 (UTC)
既然有人提出我也说下吧 宇宙的页面除了颜色刺眼没有任何问题 树大招风就会有人发这种月经贴质疑。--Qa003qa003留言2013年9月25日 (三) 12:20 (UTC)
看来阁下没有仔细阅读维基百科:用户页以及上文。不懂法、不执法,是维基许多问题的根源。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3年9月25日 (三) 23:10 (UTC)
看来阁下没有仔细阅读维基百科:骚扰。不懂法、不执法,是维基许多问题的根源。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3年9月26日 (四) 13:22 (UTC)
有空争这些那就也顺便去检讨一下各种用户框吧… -Mys_721tx (留言) 2013年9月27日 (五) 03:02 (UTC)
建议钢琴小子改变一下说话的语气。用对抗性的语气(上来就说别人“不懂法”等等)对解决问题有任何帮助,尤其是上面对Qa003qa003的回应,让人很不舒服。像苏州一开始也只是以平常语气说自己的看法,在阁下“我认为可悲的是,一些贡献良多的用户可以公然无视方针,而仍然避过社群的约束和惩罚”这句针对他的话之后他才开始对阁下的话进行激烈反驳。这样起到的结果往往是适得其反——比如说我本来觉得阁下的对于用户页观点有一定道理,但看到阁下说话的态度就很不爽,因此决定不予支持;可能也有其他人与我有同样的看法。--CHEM.is.TRY 2013年9月27日 (五) 03:20 (UTC)
我意识到我的言语会使一些人不舒服。我这次发出这样的强烈的质疑,是建基于长期以来中文维基百科上方针与指引未受到重视的情况。看到以上的一些回应,几乎没有一个直接针对方针字句,我更生出一种沮丧的感觉。再者,被反称为“月经贴”,甚至诬告我“骚扰”,更感失望。这一讨论已演化成争论,有可能不再适合继续。然而方针的执行是不可间断的,希望可在一个类似法庭的平台上公开公正地审视这一案件,再由社群和管理员作出最后的决定。如果事件到最后不了了之,我会再提醒大家维基指引和方针的存在以及重要性。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3年9月28日 (六) 19:55 (UTC)
(~)补充:我绝对可以改变我的语气。如果有碍公正,我甚至愿意退出讨论。但我希望我的语气强硬与否,不影响维基社群整体对是非的判断,以及对规则的执行。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3年9月28日 (六) 20:01 (UTC)
我也不想改变自己语气,但我要告诉你,语气、标点有时候的确会让有理变成无礼和无理。--Zhxy 519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14:37 (UTC)
语气什么的其实都可以无视,纠结个**——虽然说大多数维基人都是爱鸡蛋里挑骨头的那一类。--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4:5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