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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管理员解任投票/Alltonight/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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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儒[编辑]

(1/7/6) 截止时间2006年6月19日12:51 (UTC)

罢免阿儒讨论 | 贡献):管理员阿儒在上任之初(见当时的选举记录),尽管甚有争议,但社群多数愿意给予改进机会与信任,并寄予厚望。但自上任以来,阿儒仍屡屡又因不当言行而起争端(最新事例见:1)。尽管前辈先进苦口婆心劝导(见:12),社群亦一再予以宽宥,但始终未收其效。选举管理员时,除了该用户本身的贡献之外,社群尚会考虑其言行态度是否适任,而后才将管理权力交付于他。而今管理员阿儒一再辜负当初社群对他的期许与信任,因此本人在此提出罢免案,希冀将其管理权力收回于社群。--百楽兔 12:52 2006年6月6日 (UTC)

支持

  1. --百楽兔 12:52 2006年6月6日 (UTC)

反对

  1. 我个人认为阿儒没有滥用管理员的职权。但是我很希望阿儒今后在与其他用户讨论时口气缓和一些,管理员虽然理论上与其他用户是等同的,但毕竟是大家观察的对象,应该从本身出发在争论时起平息气氛的作用。这是我个人的一个呼吁。--Wing 13:40 2006年6月7日 (UTC)
  2. 同意Wing的观点。希望阿儒在讨论的时候对事不对人--百無一用是書生 () 13:48 2006年6月7日 (UTC)
  3. 阿儒的行为容或可议,但与其管理员资格无关。维基的封禁政策不在惩处当事人,而在保护维基,所以罢免也应当理解为:不在惩处当事人,而在保护其他使用者不被滥权的管理员所伤害。阿儒对其他人即使有所伤害,也不是因为滥权,因此就保护维基着眼,应舍罢免而就其他手段。
    至于该用什么手段,恕我想不出办法。阿儒与其他维基人显然有维基以外的沟通管道,搓的圆仔汤看来不会少;他也用过”封禁自己”等激烈手段,两者显然都效果有限,致有今日之事。北风与太阳之外,我想不出第三条路。虎儿曾认为对一位讲不通的使用者,应联络实体社会网络协助辅导;阿儒本人曾认为年轻人不懂事,应联络其师长。虽说事由不同,放在一起联想倒别有意趣。
    另外,罢免若通过,对于当初支持他出任管理员,期待他自我约束的先进来说,他们识人的眼光,及其美好愿景都是挨上一记耳光。由于跨过当选门槛仅一票之差,可谓票票关键,对一开始持保留态度而后转为支持者,这记耳光更是既响亮又火辣。阿儒可以忘记支持的先进们对他的期望,他人却不可只看僧面不看佛面。既然他申请时已被众先进“希望”过一次,这次罢免又被“希望”了一次,背负如此这般次数超乎寻常的希望,只要是人就不会一忘再忘。64.60.21.62 15:37 2006年6月7日 (UTC)还是无投票权,反正我很习惯被<s>了。
    • 我对各个管理员并不熟,所以这个案子本身我没有意见。我有意见的是上面这段话。这位仁兄的意思好像是说,因为当初有许多先进对阿儒充满期望并给予关键的支持,是以今天若罢免了他,这许多先进面上须不好看;大家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看在这些当日支持过阿儒的先进面上,也不该做得这么绝。是这样的吗?
      那么我是不是可以说,当初有许多先进对陈水扁充满期望并给予关键的支持,是以今天若罢免了他,这许多先进面上须不好看;大家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看在这些当日支持过陈水扁的先进面上,也不该做得这么绝。可以这么说吗?
      抱歉,拿陈水扁来比喻,并无恶意。只是想说明,这种逻辑不但乡愿、更模糊了焦点。罢免的重点在于适不适任,纯就此层面讨论即可,与当初有多少VIP支持过没有任何关系。 --醉洛阳 19:58 2006年6月7日 (UTC)
      • 醉洛阳兄长者风范,过于仁厚,没有看出六四先生语意中的嘲讽。另外,为了让票数计算好看一点,我稍微动了各位的发言格式,希望各位见谅。--mingwangx (talk) 02:19 2006年6月8日 (UTC)
        • 第一次留言时没注意前文的IP。mingwangx这么一提“六四先生”,我忽然想起来以前依稀看过这位先生与阿儒的笔战。重新再读一遍,这才恍然大悟。谢谢mingwangx好意地提点。另,“兄”、“长者”等称谓都与事实不合,是万万不敢当的。 --醉洛阳 04:30 2006年6月8日 (UTC)
          • 原来各位是看IP来判断语意的吗?那我可以告诉两位,由于技术上的原因,64.60.21.62这个IP我已经不用了,目前用的IP是我现在用的这一个,mingwangx兄非常精于判断我的文风,可以轻易看出是不是同一个人。我大可以用目前这个IP来发言,只是我不想造成”马甲”的效果,故做了些设定,复用过去的IP后再改回来。不过我不后悔给两位看IP来判断语意的机会就是了。66.15.133.160 14:59 2006年6月8日 (UTC)
  4. 跟管理员资格无关,不过阿儒口气要缓和些。--Alex S.H. Lin (talk) .tw 11:57 2006年6月8日 (UTC)
  5. 论管理员权力使用方面,他并没有滥权。虽然有时候阿儒是比较执著一点,但他也是有一股劲去为维基做事的。--Dracula·Chat Room 13:51 2006年6月8日 (UTC)
    • (:)回应我意见认为虽没有滥用权力,但无论态度、耐性及处事手法,皆与大众所冀许的管理员应有表现,相差甚远。--encyclopedist (对话页) 20:44 2006年6月8日 (UTC)
  6. 反对。以管理原权责的使用来说,阿儒并没有滥权的行为,因此反对此罢免提议。不知该不该说是担任管理员的原罪,平常在进行一些一般的编辑时,常常遇到有人(尤其是刚来还搞不清楚维基百科运作特性的新人)劈头就是一句‘请管理员某某某不要随便修改我的文章’,但老手都知道在维基百科上修改文章删除部分内容,根本不需具有管理员资格。我认为许多针对阿儒的批评大都是没办法界定清楚管理员身份与一般用户身份所导致,而且经观察其实阿儒大部分的论点也都有掌握到维基的政策,只是在沟通的过程中口气总是太冲,不仅没有达到说服人的目的,反而徒生枝节导致意气之争,让人捏好几把冷汗。之前似乎有人提过北风与太阳的寓言,我认为是很不错的譬喻,管理员其实没有义务非得用比一般用户更和善的语气发言(尤其是该场合根本与管理原权责的行使无关时),但是我仍然建议有技巧的发言与讨论方式,会更能有效地说服争论的对象乃至于旁边旁观的读者获得支持,更何况缓和的发言口气并不见得代表立场的软弱,反而更能将讨论焦点放在主题本身、一针见血更显犀利。希望阿儒乃至于所有维基百科的参与者都能参考参考。--泅水大象 讦谯☎ 04:43 2006年6月9日 (UTC)
    • 象兄所言极是,然乃基于管理员之立场发言,不才斗胆,以未注册之使用者身份在此回应,冀能抛砖引玉,并收衡平之效。此此罢免之所以成案,在于百楽兔对‘使用者阿儒’之语气有所指正,而阿儒本人却误以为是对‘管理员阿儒’之指责而反唇相讥,于是导致这场以‘使用者阿儒’的作为来检验‘管理员阿儒’资格的风波。这,或许也是管理员的原罪之一。如君所言,许多人没办法界定清楚管理员身份与一般用户身份,在这个事例上,连阿儒自己都界定不清。管理员其实没有义务非得用比一般用户更和善的语气发言,但是也没有资格用比一般用户更糟蹋人的方式发言(兹不具引其糟蹋人之实例,免其脸上无光)。在此案中,愚意以为,‘管理员阿儒’不须罢免,但‘使用者阿儒’须有所自觉。‘管理员阿儒’应避嫌而他不避;‘使用者阿儒’应对自己的言行说明而他不说明,我想他已受害于彼得原理了。前次有人倡议管理员任期制而未获多数支持,这次居然有人主动提起,要社区对管理员离职的条件达成共识,足见”风俗之厚薄,系于一二人之心”之言,诚不我欺。66.15.133.160 15:33 2006年6月9日 (UTC)
  7. (-)反对我觉得他没有问题。 すぐる@武蔵 14:14 2006年6月19日 (UTC)

中立

  1. 我很想投赞成票,这位管理员与人发生争执的情况十分平常,并没有乎合管理员应尽量调停、处事理智的合理期望。但原来维基没确立罢免机制,这我就帮不上忙。Srr 07:27 2006年6月8日 (UTC)
  2. 缺乏了相关罢免机制、没有不符合管理员离职程序的理由.....小弟想指出罢免本身是司法程序,在此种情况下去行使“不存在的罢免程序”,实在说不过去。况且管理员处事手法,不能从之前去判定将来,人人都需要从学习成长,说不定今次在此受到各位前辈的悉心教导后,阿儒前辈的处事手法会更加成熟了哩!罢免事宜,不如待罢免机制建立了才再说吧。--18164 09:56 2006年6月8日 (UTC)
  3. (=)中立,应订明罢免机制。--encyclopedist (对话页) 20:46 2006年6月8日 (UTC)
  4. (=)中立,意见同上。建议暂时搁置,定明罢免机后再行议决。--Don Jérry~雨雨 (*有事请讲*) 17:16 2006年6月10日 (UTC)
  5. 目前不应使用罢免,将来有管理员犯上小过失亦比较支持已冻结管理员权限多于罢免。除非是一些明知故犯的错误。 Stewart~恶龙 02:31 2006年6月16日 (UTC)
  6. (=)中立,不用搞个罢免程序吧?!光申请与离任就可以有一堆事情可做了,还来个罢免??程序与规则要完整没错,只是要记住一件事情:简单且明了。管理员之间也要有个专用平台作沟通与协调之用途,这样才比较妥当。--David Jackson(talk) 03:00 2006年6月19日 (UTC)

意见

经查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好像没有罢免程序一项,似乎在没有现行规则的情况下,很难就罢免哪个管理员达成共识。能否先就“罢免管理员程序”本身达成共识?--鸟甲 13:44:01 2006年6月6日 (UTC)

有关管理员罢免的讨论已经不少了,罢免程序早晚也必须被完善。就把这投票当成一次实践的检验吧,以后可以改进。--Computor 00:56 2006年6月7日 (UTC)
没有投票规则的情况下,如何实践呢?那些反对进行罢免投票的人可能根本不来投票,而且投票期限、罢免赞成票百分比等问题,都没有规定,如何得出结果?--鸟甲 03:12:32 2006年6月7日 (UTC)
其实反向操作就行了,只是他提出的证据显然时空错乱,把管理员选举前后的言论混在一起。--阿儒 | 这里泡茶 05:55 2006年6月7日 (UTC)
不是时空乱错喔,我只是提出前辈先进如何规劝阿儒的记录而已,未必和前文相关。--百楽兔 07:17 2006年6月7日 (UTC)
规劝?你先看看是不是规劝吧!有的东西是操作上的问题,过去摸不熟的东西听完建议改正就结束了。如果你要当成屡劝不听,我可不认为如此。--阿儒 | 这里泡茶 08:30 2006年6月7日 (UTC)
你不认为是规劝也没关系,自我辩护是每个人都有的权利,你可以提出更完整的答辩书向社群说明。--百楽兔 08:46 2006年6月7日 (UTC)
希望阿儒说话语气也能缓和一些,不要那么尖刻,尽量争取团结。我知道这比较难做到,我的火气也比较大,以前还和百楽兔兄也吵得不可开交过。呵呵。--鸟甲 09:13:12 2006年6月7日 (UTC)

百楽兔兄息怒啊。阿儒已经把Template:日本古分国交付投票表决,并且在表决之后,接受了维基共识。以前我也和阿儒有过激烈争执,但他也接受了最后的维基共识。还可以算是从善如流吧。--鸟甲 05:58:10 2006年6月7日 (UTC)

  • 我觉得言行还不能成为罢免的主要理由,尽管我对他的言行不满,但阿儒好像还没有滥用管理员权力的行为。如果有,欢迎举证。--Mukdener|留言 15:14 2006年6月7日 (UTC)
    • (:)回应言行为何不能是罢免的理由?难道在维基上胡说八道(不是指阿儒),但只要能做好管理工作的话就没问题?--encyclopedist (对话页) 15:37 2006年6月7日 (UTC)
      • 言行不是罢免的理由,是封禁的理由。64.60.21.62 16:35 2006年6月7日 (UTC)
抬杠嘛这不是,我说不是主要理由,如果一个人专门胡说八道怎么可能成为管理员?我觉得这位64.60.21.62朋友上面说的很好。

--Mukdener|留言 19:24 2006年6月7日 (UTC)

  • 目前的管理员离职程序只有两个:长时间不活动,或者滥权.目前阿儒兄所言所行并未表现出滥权(如果滥权,按照目前的程序需要津伯与仲裁委员会监察),所以希望先在程序上建立共识,在执行程序较好. 我在管理员条件中增加了一些非正式条件, 当时有一位仁兄反对并说管理员宾不是清教徒. 但是ROC兄也说过管理员"应该有温雅尊重(courteous)、理性的性格". 那么我们应该在管理员是否应该有较好的待人处事,讨论问题时是否应当符合维基百科人对管理员的期望上达成共识,然后建立一个新的离职程序,可以是反向操作,也可以使其他的方式. 然后在考虑具体管理员的罢免问题. --用心阁(对话页) 05:08 2006年6月8日 (UTC)
  • 现在的政策是只有长期缺席或者不当使用管理员权限才会被取消管理员资格。目前阿儒并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况。但是,阿儒在管理员授权投票中引起的争议却是前所未见,现在他在与其他用户的沟通中也还是依然如故。我认为这样的行事风格并不适合作为管理员。现在罢免并没有程序上的适当性,还需要社区对管理员离职的条件达成共识。--Alexcn 12:09 2006年6月8日 (UTC)
    • 管理员的特权之一,便是可以快速恢复页面。这一功能因为相比普通用户来说更为方便,因此应用上也必须更为谨慎,尤其不得用于编辑战,否则对于普通的用户将很不公平。而从Template:日本古分国编辑历史来看,在5月31日和6月1日,阿儒两次的编辑摘要为(恢复至alltonight最后一次编辑)。这种摘要一般是管理员快速恢复产生的吧?当然,什么是滥权目前还没有清晰的界定,因此我提出将此种情形列为滥权的情形之一,大家可以对此进行讨论。

快速恢复,愚认为只适用于明显的破坏,例如页面内容已经明显不可读或者被添入广告以及不可读内容等。其他情况,即使是管理员进行恢复,也应当使用普通的恢复方式,因为这种方式虽然稍微麻烦一些,但给了恢复者一个机会去吸取其他编辑者的合理贡献,也让他有机会思考如何做得更好。也许大家以前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那么是时候考虑一下了。

另外声明,本人和上面的IP用户毫无关系,虽然也是故意以未登录身份发表意见。--59.41.216.105 17:57 2006年6月9日 (UTC)

  • 恢复页面并不是管理员特权,什么人都可以做到。至于“快速恢复页面”是指什么?我就不清楚了。从此延伸而出的感想:
    对管理员这个职务的误解,其实是来自对用户自身编辑权限的不充分了解。也就是说,很多事其实是每个人都可以做的,而常被误以为是管理员的特权。
    另外补充:如果发言的第一段有星号或井号,后面几段可以用<br>来分隔而不用enter,这样每一段都可以很漂亮的排列。--mingwangx (talk) 04:45 2006年6月10日 (UTC)
管理员快速恢复参见Wikipedia:管理员#回退。另外,阁下对管理员操作看来还不熟悉,难道并非管理员?太令人惊奇了,不过目前候选管理员较多,过段时间提名你 ^_^ --地球发动机〠✆ - ✉✍) 05:19 2006年6月10日 (UTC)
呃~出糗了。
另外,没错,我不是管理员。不过,也不能提名我,因为我一直是见习编辑。呵呵~--mingwangx (talk) 05:39 2006年6月10日 (UTC)
呵呵,根据你的编辑贡献(编辑次数2000+,新条目推荐3+),你已经成为执行编辑。--地球发动机〠✆ - ✉✍) 09:16 2006年6月10日 (UTC)
“见习编辑”的贡献如果是正面的话,也会有机会当管理员的。同时,当管理员的,也不一定要有“执行编辑”或以上的衔头。--Shinjiman 07:02 2006年6月11日 (UTC)

快速恢复(rollback)是现时管理员才有的功能,当页面被修改时,在最后一位用户的贡献,或者在最后一项差异中,会加多一项连结,比如:

  • Shinjiman (对话 | 贡献 | 封锁) [恢复] ,或
  • 05:45, 2006年6月11日 (历史) (差异) User:Shinjiman (最顶) [恢复]

管理员在恢复页面时,会回退该用户在那期间的编辑,同时在最近更改中也会隐藏下来。在编辑摘要中,会自动产生MediaWiki:Revertpage的字句。--Shinjiman 07:12 2006年6月11日 (UTC)

我现在弄不清楚了。Template:日本古分国编辑历史中的讯息,到底是否表示阿儒使用了仅管理员所能行使的权力?66.15.133.160 15:42 2006年6月13日 (UTC)

  • 是的,阿儒确实使用了仅管理员所能行使的权力。但有意见我认为,此不应以滥权的程度视之,只能算是过失或不恰当。--百楽兔 08:00 2006年6月15日 (UTC)
  • 然我未曾见到这些"有意见认为",是否可以指引我,应至何处阅览各先进之高论?66.15.133.160 15:15 2006年6月15日 (UTC)
  • 不好意思,我昨天在修改发言内容时删错了,我是要写“我认为”。--百楽兔 04:40 2006年6月16日 (UTC)
  • 我倒是真的看到"有意见认为":‘管理员并没有什么特权,既然没有特权,也就谈不上滥权’。依此逻辑,不但阿儒管理员没有滥权,任何管理员都不可能滥权,所以管理员离职规定中的滥权相关条文不过聊备一格,唯一能成立的离职条件是长久未参与运作,用白话文讲,就是他自己不干了。66.15.133.160 19:32 2006年6月16日 (UTC)
好像离题了,补上一句。准此,管理员阿儒毋须罢免。66.15.133.160 01:24 2006年6月17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