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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快速删除方针/存档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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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快速删除方针G15

现行条文
G15. 孤立页面,比如没有主页面的讨论页、指向空页面的重定向等。
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没有对应文件的文件页面;
  2. 没有对应母页面的子页面,用户页子页面除外;
  3. 指向不存在页面的重定向;
  4. 没有对应内容页面的讨论页,讨论页存档和用户讨论页除外;
  5. 不存在注册用户的用户页及用户页子页面,localhost对应IP用户的用户页和随用户更名产生的用户页重定向除外。
提议条文
G15. 孤立页面,比如没有主页面的讨论页、指向空页面的重定向等。
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没有对应文件的文件页面;
  2. 没有对应母页面的子页面,用户页子页面除外;
  3. 指向不存在页面的重定向;
  4. 没有对应内容页面的讨论页,讨论页存档和用户讨论页除外;
  5. 不存在注册用户的用户页及用户页子页面,localhost对应IP用户的用户页和随用户更名产生的用户页重定向除外。
  6. 不存在且未被白纸保护的页面的编辑提示。

参考:英文版G8标准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2/12/30#批量提删。--GZWDer留言2023年1月4日 (三) 04:28 (UTC)

支持,冗长的行政程序应该缩短。Sanmosa Je sers 2023年1月4日 (三) 06:47 (UTC)
叫人自行提G10很难吗。--西 2023年1月4日 (三) 09:50 (UTC)
会记不起来的。--MilkyDefer 2023年1月4日 (三) 10:10 (UTC)
那我想问已创建、曾经有用但现在没用的编辑提示留着空白页面时会影响到基金会服务器运作还是怎样,才几个KB的东西,删了还多占一两个呢。--西 2023年1月4日 (三) 23:33 (UTC)
ummm,有点没必要?-- B-MIKE -| 2023年1月5日 (四) 02:33 (UTC)
我感觉这么做没啥用,连一个图片的空间都用不上,删了那个删除日志更占地方,还不如不删呢?--Zys6913 (留言) (签名) 2023年1月5日 (四) 07:42 (UTC)

G13的标准和存在必要性

G13是劣质翻译的快速提删,但是判断是否为劣质翻译除了讨论外目前还没有制定标准。所以这个判定很主观,主要看提出请求的人以及批复的管理员的个人标准,然而不同的管理员审核标准不相同。我看了英,日,韩,法语言的快速删除标准,没有这个快速提请删除类型。所以我想问G13是否有统一的判断标准呢?有必要存在吗?--Hzt0208042508415531 tw留言2023年2月1日 (三) 01:09 (UTC)

(!)意见:因为中文和印欧语系的文法差距非常大,所以机器翻译在中文出现的问题会更加的明显。不过我倾向于两种方案
a)将劣质翻译的条目退回草稿页重写
b)设置3天的缓冲期限,类似于G14的快速删除方针--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4月9日 (日) 12:21 (UTC)
这个问题很重要,在这里讨论可能不一定有足够的人参与讨论。个人建议转到互助客栈讨论。关于G13,个人认为应该以“是否能读懂”为标准。完全不能或很难看懂按G13删除,有一些不通顺之处挂上维护模板即可。--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残夢 2023年4月21日 (五) 22:23 (UTC)
赞同,中文本来在台湾,大陆,香港,马来西亚,就有不一样的风格。很多英文的文章无论如何翻译,都被认为有偏见。本来中文的资源就少,处理翻译就需要比较多的技巧。
甚至“拙略”这个词,就不是中立的吧?--Zaghyang留言2023年9月23日 (六) 10:25 (UTC)

关于G15的使用

数日前,本人与User:LuciferianThomasTalk:威尔士的夏洛特公主 (2015年生)等数个讨论页重定向的处理上意见相左。以下是操作顺序及双方意见:

  1. 由于使用年份进行人物页面的消歧义时不加入“出生”二字,暁月凛奈移动了页面(移动关联页面,保留重定向);
  2. 讨论页被移动,但因为此前其他用户就Charlotte的翻译等问题存在意见不合,多次移动页面,每次都留下了重定向;
  3. 暁月凛奈修改了主命名空间的双重重定向,将讨论空间的重定向加上G15;
  4. LuciferianThomas撤销了G15;
  5. 暁月凛奈重新加回G15,编辑摘要中提出“对应页面并非内容页面,唯一的链入是另一个重定向,应当符合G15”;
  6. LuciferianThomas回退G15,编辑摘要为“有主页面的讨论页、非指向空白页面的重定向(不符合G15)”;
  7. LuciferianThomas修改讨论空间的双重重定向;
  8. LuciferianThomas在暁月凛奈的讨论页留言,暁月凛奈作出回复,此后没有进一步交流,今日在互助客栈重新提出此事。

四级标题与快速删除模板的文字是“比如没有主页面的讨论页”,而下方的具体描述则是“没有对应内容页面的讨论页”。G15多是已删条目的讨论页(即没有主页面的讨论页),处理站务时很少有人使用“内容页面”这一词汇,而是直接将其理解为对应主页面。但在Mediawiki本身上该词汇是存在明确定义的(mw:Manual:$wgArticleCountMethod)。

同时需要提到的是用户讨论页中所举的例子,Talk:渚(删除操作与上文时间接近):

  1. 2023年4月4日 (二) 05:10 (UTC),User:S2000171移动页面及其讨论页Talk:渚渚 (AV女优)Talk:渚 (AV女优),原页面变为重定向(Special:PermaLink/76652054Special:PermaLink/76652056);
  2. 05:12,S2000171将改为消歧义页(Special:PermaLink/76652087);
  3. 06:22 ,User:Iokseng将Talk:渚删除,理由为G15;
  4. 2023年4月8日 (六) 06:23‎ (UTC),Cewbot因2012年5月15日的页面存废讨论中存在Talk:渚(实际上是对渚 (AV女优)提出的)而自动重建了页面。

移动前的条目与移动后的消歧义页均存在且为内容页面,仅其中05:10-05:12期间不是,但删除操作发生在一小时后。若G15#4指的是对应主名字空间的页面,则Talk:威尔士的夏洛特公主 (2015年生)Talk:渚不应快速删除;若指的是Mediawiki定义的内容页面,则Talk:威尔士的夏洛特公主 (2015年生)应当快速删除,Talk:渚不应快速删除;若指的是正式的条目,则Talk:威尔士的夏洛特公主 (2015年生)Talk:渚应当快速删除。

此外,从讨论页本身存在的意义上来讲,讨论页的存在是要方便用户提出针对相应内容页面或整个维基计划的改善建议,而讨论页移动后留下的重定向不会包含任何讨论内容。删除并不会影响后续的讨论或协作(如将重定向评为重定向级)。然而若不删除,Talk:渚就会重定向至Talk:渚 (AV女优);若移除,则页面内容为空,又没有可回退到的版本,符合G1,仍应被快速删除。

希望就这一问题得出共识。——暁月凛奈 (留言) 2023年4月8日 (六) 13:05 (UTC)

夏洛特公主两个讨论页皆不符G15,理由如同LuciferianThomas所述;“主页面”、“内容页面”皆是指与讨论页成对的“主要内容页面”,即subject page(参见SUBJECTPAGENAME魔术字),使用“内容页面”一词确实有歧义,应修正。Talk:渚符合R7,不符合G15,原提删理由正确,是删除的管理员@Iokseng使用理由不当,请该管理员注意。--Xiplus#Talk 2023年4月8日 (六) 13:45 (UTC)
另G15提删有机器人全权处理,已运行非常长时间,检查标准已修正到近乎完美,如果发现某个页面没有用G15提删,99.9%是您对方针理解有误。--Xiplus#Talk 2023年4月8日 (六) 13:48 (UTC)
感谢回应。我的判断基于内容页面一词与其他用户的操作,若是这样,便没有问题了。我一直激活着人工的过滤,不知道Jimmy-bot处理的工作也包括G15。另外,我想您应该是想说我打算以G15提删的页面没有被机器人处理的情况吧,毕竟现在99.9%的页面还没有用G15提删[开玩笑的]。最后感谢您提醒我R7的使用,我看不到已删除页面的历史,不知道该页面最初是以R7提删。——暁月凛奈 (留言) 2023年4月8日 (六) 15:50 (UTC)

建议复审Wikipedia:快速删除方针#G15.2 - 没有对应母页面的子页面不适用于模板

我看到ENWIKI没有母页面, 子页面可以存在. 我想了解,因为ENWIKI与ZHWIKI政策差异是移动模板的障碍. 非常感谢

我认为最好是不适用于模板--Winsto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01:45 (UTC)

事实上,放置占位模板就能解决此一问题,不需要更动方针。阁下自己也是这么办的,应该知道怎么做。——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5月5日 (五) 01:46 (UTC)
尽管有解决方案并不一定意味着需要存在规则
审查的原因是为了了解规则存在的原因? 理解一下为什么G15规则适用于模板? 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我已经提过坏处
  • 是因为ENWIKI在模板上没有这个规则
  • 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会将模板从ENWIKI移动到ZHWIKI, 规则的不同会导致模板的创造会触发机器人认为这是一个有问题的页面
我认为我们需要仔细理解规则G15.2建立的原因, 然后我们可以评估规则G15.2在模板上的适用性. --Winston留言2023年5月5日 (五) 02:54 (UTC)
也许我最好解释一下为什么我在这里提出, 首先我想编辑H大道车站, 根据ENWIKI这个需要Template:NYCS_Platform_Layout_BMT_Brighton_Line/embankment模板, 然后我创建这个模板.
半天后,当我再次阅读该H大道车站页面时,它说缺少模板Template:NYCS_Platform_Layout_BMT_Brighton_Line/embankment. 我认为这个程序有两个问题
  • 编辑检查ENWIKI和ZHWIKI之间的规则差异不会是现实世界的情况, 大多数时候不会注意到子页面这条规则. 还有我(我不确定其他编辑)不会注意到这是一个子页面. 我也不会得到缺母页面警报.
  • 在整个删除过程中,创建者没有得到通知(也许它满足快速删除程序), 所以最终页面缺少模板
  • 现在那个模板需要存废复核请求, 我认为这会造成编辑额外的不便
我只能说程序是按照既定规则进行的, 但我认为我最好了解为什么ZHWIKI在G15适用于模板的规则存在下更好. 因为没有G15规则模板复制更顺畅 --Winston留言2023年5月5日 (五) 03:16 (UTC)
个人理解:没有母页面的子页面不符合子页面的初衷(mw:Help:Subpages,以分层方式组织页面,子页面为母页面的附属部分),逻辑上模板子页面应是模板母页面调用的,非独立的部件,而非由条目直接调用,条目直接调用的模板可以认为足够独立。因此不应鼓励此类“没有母页面的子页面”的用法,即使在模板空间亦然,若在创建之时已不预期创建母页面,页面不是任何页面的附属部分,则不应以子页面的方式命名,而应使用分类或其他命名方式(如{{archive top}}与{{archive bottom}}、{{s-before}}与{{s-after}})来编排用途相近或性质类似的模板。
“没有母页面的子页面”原则上也符合英维的速删准则(en:WP:G8: "Subpages with no parent page"),只是有豁免"excludes any page that is useful to Wikipedia"。中维WP:G15虽然没有明确豁免,但也有“请在删除时注意有无将内容移至他处的必要”及关于占位模板的提醒,因此中维与英维规则其实差异不大(由条目正当使用的模板当然属于需要保留的内容),此例可以有删除以外的处理方式,但原则上仍支持机器人将模板空间的没有母页面的子页面视为有问题的页面标记出来(有时是母页面删除或移动,但子页面未有跟随),母模板经存废讨论删除的情况下管理员也需要该准则连带删除子页面(否则需要逐一子页面提删)。——留言2023年5月5日 (五) 21:44 (UTC)
我不知道"Subpages with no parent page"是不是和"Subpages with no parent template"被认为是一样的. 也请看我下面的评论. 如果"excludes any page that is useful to Wikipedia"有执行, 那么机器人警报应该在"exclude"之前发生(因为我的模板被机器人标记而被删除, 所以如果规则ENWIKI/ZHWIKI规则是一样的,那么ENWIKI子页面应该被机器人标记, 然后被管理员排除). 但根据日志机器人警报没有发生. --Winston留言2023年5月6日 (六) 15:40 (UTC)
可以参考en:WP:T4,原先有专属于template space的没有母页面的子页面的专属速删准则(至少适用于documentation subpage),后因并入G8而废除,假若G8不适用于模板,无法解释此修订。因此G8所指的subpage包含模板subpage。假如要修订G15.2,至少应保留用于/doc, /sandbox, /testcase, /core之类的页面,以免需要单独提删。——留言2023年5月6日 (六) 16:18 (UTC)
谢谢回答. 从这里的所有答案来看,看来每个人都认为G15.2适用于模板是ENWIKI的规则,而不是ZHWIKI的特定规则. 让我在英语维基中问问这个问题. 也许我们可以从他们那里得到更多的想法.
对于ZHWIKI/ENWIKI机器人行为的差异,让我在英语维基中创建一个虚拟子页面模板并测试他们的机器人是否具有相同的行为. 请不要存档此对话。 我并会更新. 谢谢--Winston留言2023年5月7日 (日) 00:01 (UTC)
不明白阁下所说“每个人认为G15.2适用于模板是ENWIKI的规则,而不是ZHWIKI的特定规则”的意思,在下暂时认为:
一、删除模板空间中的“没有对应母页面的子页面”此一原则是合适的。中维的G15.2,以及英维的G8,两者都有需要用于模板空间,在删除母模板时连带删除子模板(如Template:Epi/moft),以及用于删除从未存在母模板的子模板(例如为从未存在的模板建立的doc页);
二、一些有需要在条目使用的模板,举例可能是Template:NYCS_Platform_Layout_BMT_Brighton_Line/embankment,使用了子模板的命名方式,但实际并非作为任何母模板的子模板,删除此类页面并非英维G8或中维G15.2的目的,现行条文已有说明不应因此删除(英维G8有"excludes any page that is useful to Wikipedia",中维G15.2有“请在删除时注意有无将内容移至他处的必要”),因此误删不是条文漏洞;
三、某些误删个例的根源是页面命名问题,可以考虑解决。若难以移动至更合适的名称(例如因为已经大量使用,或者是英维对应模板已有大量使用,保留可以方便翻译条目),亦已有折衷方法,如{{CSD placeholder}}。
因此不认为需要因为误删情况将模板空间从G15.2排除。实际执行的方式(例如是否需要机器人通知)可以另外考虑。——留言2023年5月7日 (日) 01:55 (UTC)
对不起,我误解了你的回答. 重读你的评论后,我开始理解你的观点
  • 对于一/二 我认为实际上管理员执行的角度来看会很艰难 (1, 2, 3被2个不同的管理员删除), 所以我个人认为管理员之间有共识没有母页面的子页面不应该存在
  • {{CSD placeholder}}我个人认为这不是一件好折衷方法. 我一般来说先编辑一个页面, 然后我会添加缺少的模板,不会检查模板是否是子页面. 也没有警告说你需要添加{{CSD placeholder}}. 实际上从执行的角度来看会很艰难. 英维也没有这个要求
  • 我在英语维基中创建一个虚拟子页面模板并测试他们的机器人是否具有相同的行为, 似乎机器人没有触发快速删除. 在我看来,即使ENWIKI/ZHWIKI有相同的快速删除方针, 机器人行为是不同的
  • 关于模板空间从G15.2排除, 我已经在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存档/2023年5月#Jimmy-bot到管理员提出这个问题,但我认为管理员不认为机器人有不当行为, 对机器人改进没有评论. 我觉得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我以后就得多申请存废复核请求了 --Winston留言2023年5月7日 (日) 04:45 (UTC)
@HTinC23 请看下面的回复,谢谢--Winston留言2023年5月8日 (一) 03:13 (UTC)
整条G15准则在2009年7月自英文站引入本地,是时英文站没有相关豁免。 ——魔琴 [ 万户涕泪 ] 2023年5月6日 (六) 07:46 (UTC)
我刚查过
但在ZHWIKI我创建的模板首先被机器人标记, 然后被管理员删除, 我不确定ENWIKI是否机器人没有清理, 管理员会不会不知道这个模板违反规则, 或是其他原因
如果规则相同,则规则的执行会有所不同 --Winston留言2023年5月6日 (六) 14:36 (UTC)
@魔琴 ENWIKI有人指给我看en:WP:TFD#REASONS. 在我看来,ENWIKI删除模板需要有理由, 子页面不是删除模板理由. 我不确定这份文件是否ENWIKI对G8应用于模板的补充. 但根据ENWIKI人的说法,他们没有在子页面模板用快速删除.
如果整条G15准则自英文站引入本地, 或许引入en:WP:TFD补充会更完整.--Winston留言2023年5月8日 (一) 03:01 (UTC)
我觉得你很可能说对了一条:双方的规则执行不同,但这个不同最大可能是机器人的代码实现逻辑不同造成的。就你的这个具体问题,被机器人挂速删很可能是服务器那边zhwiki数据库的链入表(或之类的表)更新延迟太多造成的机器人误判(如果的确是这样的话,即使中英两边机器人用的是同一套代码,也可能出现一边速删一边不速删(不考虑其他非技术因素的话),毕竟两边不是同一个服务器,也不是同一个数据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5月8日 (一) 03:33 (UTC)
我不觉得(也许我错)挂速删是由机器人误判造成的, 我觉得我的模板(从ENWIKI搬过来的)挂速删是机器人按设计执行, 而机器人的设计基于ZHWIKI方针(包括快速删除方针). 我完全同意@Ericliu1912机器人,多半设计精良,不会在程序问题上出错. 因此我认为解决搬模板挂速删这个问题的方法是改变方针.
还有我在英语维基中问问这个问题, 请看看ENWIKI管理员的回复. 我知道ENWIKI和ZHWIKI可以有不同的方针,这只是了解ENWIKI如何执行快速删除方针.--Winston留言2023年5月8日 (一) 04:11 (UTC)
实际上机器人挂速删模板有一行其他编者若认为本页明显不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或者您已修正存在的问题,可去除此模板。. 但根据所有已删除的模板,管理员会用G15删除但他们决定不排除我创建的模板(英维G8有"excludes any page that is useful to Wikipedia"). 因为速删不仅发生一次,而且由两个管理员执行, 所以我倾向于相信一旦他们认为你违反了G15等于明显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就没有排除. 我个人的看法, 根据en:WP:TFD#REASONS我创建的模板没有满足删除模板的任何原因, 所以机器人不应被触发. 还有放置占位模板不应该被考虑是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 占位模板是机器人误解G15的折衷方法. 我们可以看看ENWIKI没有需要使用占位模板. 我相信这是有原因的.
从这个练习中我不确定ZHWIKI和ENWIKI之间的差异是否可以(或者应该)缩小. 请发表更多评论. --Winston留言2023年5月9日 (二) 03:05 (UTC)

提议废除快速删除准则的G13翻译拙劣,或使用别的方针替代

我个人觉得WP:快速删除方针的G13翻译拙劣是一个非常武断的方针,并且这个删除方针会严重打击对条目编辑者参见维基百科活动的积极性,尤其是对新手而言。另外其他的页面问题均设置有缓冲期限,就连涉及侵权的页面都有7天的缓冲期限。

本人对快速删除方针的G13翻译拙劣有两个替代方案:

i)将明显翻译拙劣的条目,退回到页面第一个创建者草稿页,在改善翻译品质后提交审核,然后让审核人员决定是否通过。如果是IP创建的页面,则退回以Draft:命名的标题;超过6个月的草稿页视为自动放弃。

ii)在保留G13翻译拙劣快速删除方针的前提下,设置3天的缓冲期限,若3天内条目的翻译质量未得到明显的改善,将由机器人账号提报至快速删除。--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4月10日 (一) 00:27 (UTC)

明显的翻译拙劣应该扔,不过按照过往巡查做法,巡查也应该告知编者的编辑问题,而且现时也有将质量一般但不至于SD等移到草稿空间处理的打算(Wikipedia:草稿命名空间/2022年更新草案)。有点没坏别修。——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4月10日 (一) 01:21 (UTC)
“巡查也应该告知编者的编辑问题”现在有人落实吗?还不是直接挂G13了事。没人落实的话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提出的第一个方案蛮好的,和Wikipedia:草稿命名空间/2022年更新草案也契合。--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4月10日 (一) 01:26 (UTC)
那是巡查的问题,而不是制度的问题。也不排除巡查看不出编辑的改善意图,直接不反馈,就像对待某些破坏愉悦犯那样。——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4月10日 (一) 02:19 (UTC)
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用Twinkle挂了速删模板之后,只会给创建者发一个非常泛化的罐头模板,不支持自定义也不支持直接在用户通知模板里写出更多信息啦……--MilkyDefer 2023年4月10日 (一) 03:57 (UTC)
巡查员需要和编辑沟通,但现时这种沟通不太多。——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4月10日 (一) 06:25 (UTC)
选第一个好了。其实A1+G11都有点主观,最好一同废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4月10日 (一) 01:24 (UTC)
关于G11的话,主要是处理那些Spambot制造的垃圾页面,一般的软广告还是去走WP:AfD决定页面的存废--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4月10日 (一) 01:54 (UTC)
主观判断不是缺点,A1有给出一个例子,而G11是否广告可能是巡查是可以直接判断的。——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4月10日 (一) 02:20 (UTC)
甚至SD本身管理员也需要复查的,但管理员真的逐个复查?——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4月10日 (一) 02:21 (UTC)
所以说SD制度就有问题。--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4月10日 (一) 02:45 (UTC)
But if there's a flaw, it's human. It always is. ——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4月10日 (一) 06:25 (UTC)
G11的判断已经成熟到一个程度了(参见《快速删除方针G11准则实施导则(PL402.G11)》),除了没有明确各命名空间的分则(因为实践中草稿和用户空间稍宽松)其实已经足够用来进行标准比较一致的判断。--KirkLU (A) 2023年4月10日 (一) 08:55 (UTC)
支持移动到草稿页面。enwp一些不达标的页面也会移动到草稿页。--Leiem留言·签名·维基调查 2023年4月10日 (一) 05:29 (UTC)
有改善意义和意愿的可以移草稿或者主动沟通,没有的话怎么搞都是浪费精力。——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4月10日 (一) 06:26 (UTC)
那些G13的条目很多就比较有意义,条目主编是否有意愿,你不问对方,你怎么知道。等到对方有意愿来改善,结果发现条目已经删除了,他还要再跑到存废复核要求恢复。--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4月10日 (一) 07:07 (UTC)
这就是巡查的判断,而不是制度需要判断,制度给了这个机制,而巡查给了判断,如果编辑有心(通过页面监视)的话,早就应该问怎么回事,而不是放着不管等删除了哭哭啼啼地问为什么。而且SD的速度已经不怎么样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4月10日 (一) 07:19 (UTC)
反正我是知道中文维基有这么一个组织是侵权拯救组织,但是却没有劣质翻译拯救组织。--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4月10日 (一) 11:07 (UTC)
劣质翻译确实不容易拯救。不过现在有了AI,说不定会有改善。--Temp3600留言2023年4月13日 (四) 15:15 (UTC)
我建议是看草稿页或用户页二选一然后走AFC。方案一过于繁琐了,莫名多出来一道额外的审查。--Aggie Dewadipper ※ Beat Hornets 2023年4月11日 (二) 20:08 (UTC)
建议保留作为WP:DRAFTIFY理据。移动至草稿空间也是某程度上的“自条目空间移除内容”,实务上可以推荐将部分速删理据以草稿化方式处理。--西 2023年4月17日 (一) 05:47 (UTC)
老实说我是速删派的(才两天就发现大量一字不漏的机翻条目,都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实际测试翻出来的也完全相同)也不觉得机翻条目直接缴交的人对编辑能多有热情,退回草稿再AFC确实可以⋯⋯--HPwk留言2023年4月17日 (一) 11:43 (UTC)
(...) 吐槽:假定善意的前提下“不要机翻”也该是一种常识,中文维基也太宽容了。有些机翻久未处理又被修修改改不能直删,结果就是想翻修又不想白费原创文字的人修到快死了(经验谈)。可以的话我还是希望速删严惩啦,机翻造成翻译腔、歧义、名词不统一而难阅读的条目多得不可置信。--HPwk留言2023年4月17日 (一) 11:50 (UTC)
那看来我又要光顾一下速删区了,就怕管理员看都不看就直接删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4月17日 (一) 11:51 (UTC)
阁下巡一下也好,我怕自己太狠了(但那些我都查核过,是机翻才挂)--HPwk留言2023年4月17日 (一) 11:54 (UTC)
(...) 吐槽:好吧,我还是认为G13有保留必要,Draft:艾阿克斯萨姆就是傀儡得到WP:假定善意而移回草稿的例子,这已经非常、非常明显是机械翻译了,却被认为翻译得不错(建立者不懂中文)而没速删。如果要退回草稿再AFC,好歹界定一个标准吧?比如要求G13只拿来速删九成机翻的条目,并且要求提删者附上查核到的原文和翻译工具,多这道程序我也乐意。
有九成情况我都是右键到原文条目查核过才挂的,被移回草稿这条是那一成例外,我以人废文看到机翻痕迹严重就提删了。--HPwk留言2023年4月17日 (一) 18:13 (UTC)
既然机器翻译判定困难,改为提报存废讨论更简单。天蓬大元帅-会客 阅读机器翻译放松一下 2023年4月17日 (一) 11:50 (UTC)
判定非常简单,点进英语版本条目用浏览器Google翻译就好了,通常几乎一字未改。我的底线就在这。--HPwk留言2023年4月17日 (一) 11:52 (UTC)
遇到离奇的事,发现这些人跟自称理解中文却要别人帮忙善后的外国人没什么两样,反正只要Chrome右键Google翻译和原条目一字不差(连机翻导致的错误空格和格式都一样)我就G13吧。--HPwk留言2023年4月17日 (一) 16:41 (UTC)
Special:CentralAuth/GEZOURU这种情况你应该致电提报VIPSRG。累了明天早上再整。 ——魔琴 [ 万户涕泪 ] 2023年4月17日 (一) 18:20 (UTC)
我直接提傀儡了XD 谢谢阁下,抱歉跳过了这程序,我也睡醒再弄吧--HPwk留言2023年4月17日 (一) 18:23 (UTC)
再看了一眼好像不像广告,确实报傀儡会更好(无慈悲) ——魔琴 [ 万户涕泪 ] 2023年4月17日 (一) 18:33 (UTC)
仔细思考劣质翻译的问题,其实和其他类型的劣质条目其实是类似的。
  1. 站务操作角度看,以我个人目前的观察,社群对一般的劣质条目是很宽容的,挂上维护模板然后再期待以后有机会再改善是很常见的。这其中的原因也不外乎是,许多人对各种领域的内容不熟悉,没法亲自查证改善,甚至很难判断内容到底有没有问题。不需要领域知识也能看出问题的条目,才会被移动到草稿甚至提出删除。
  2. 改善条目角度看,大多数人改善劣质条目的时候,会重写劣质的部分,而不是在劣质内容上缝缝补补。
那这两点放到劣质翻译的问题上是怎样的呢?
  1. 站务操作方面,存在针对劣质翻译的快速删除理由。但查证劣质翻译究竟劣在何处,又需要花费大量精力理解外文原文之后才能准确判断,以至于站务人员倾向于用一些简单的方式来判断(例如直接和机器翻译对比),又会导致一些问题。
  2. 改善条目方面,改善劣质翻译文字的时候,大多数人的习惯性思维是直接润色那些文字。现在劣质翻译本身看似良好的行文很容易限制编者的思维,让编者陷入外文原文的逻辑,忽视文本本身存在的模棱两可、逻辑断裂以及与来源不符的问题。所以,要给予缓冲期限,那么同时必须要设法消除那篇劣质翻译对编者的影响。
额外多说一些,会出现劣质翻译,本身大多是译者自己没有仔细读过译文导致的,而这又多半和翻译工具用得太顺手有些关系。而从上面的留言可以看得出来,这样不仔细读条目内容的编者和读者不是少数。--Tiger留言2023年4月18日 (二) 18:23 (UTC)
1.“直接和机器翻译对比”:老实说会去对比的还是少数,我只是无聊对比一下才发现一大堆条目如此,提了G13还要写清楚用什么工具从哪里翻,担心站务没仔细读认为翻得很好没问题,实际上歧义翻译腔一大堆。但既然G13是快速删除(最后手段),底线也只能到这里,那种仔细看才发现问题一堆的,顶多挂劣质翻译模板(最后还不是要整个查资料重写orz)。
2.“现在劣质翻译本身看似良好的行文很容易限制编者的思维,让编者陷入外文原文的逻辑,忽视文本本身存在的模棱两可、逻辑断裂以及与来源不符的问题”:现在核对原文处理的时候我干脆删掉句子或查资料直接重写了,非常同意。
然后,我也觉得对劣质条目太宽容了,但以维基方针来说似乎是没办法的事,跟小作品或小小作品存在的原因一样。--只是个巫师咆哮信 2023年4月18日 (二) 18:40 (UTC)
如果维基百科只剩下几百篇高品质条目的话也没存在意义了,大家来维基百科根本看不到自己想看的内容。--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4月18日 (二) 22:23 (UTC)
没错。大部分不会仔细读的读者,来读不仔细读就看不出问题的内容,然后拿回去误导自己误导别人。天作之合。--Tiger留言2023年4月19日 (三) 01:50 (UTC)
但是实务上只能对G13宽容一点。
(!)意见:把G13改成“过度仰赖机械翻译”,劣质翻译留模板维护就好了。--只是个巫师咆哮信 2023年4月19日 (三) 08:47 (UTC)
详细一点:
G13:过度仰赖机械翻译,包括但不限于原封不动照搬或小修改。(不然劣质翻译这四个字也太主观了)
劣质翻译如其他人说的,退回草稿AFC,这样站务上操作起来也方便吧。如果是存在很久的条目就没办法了,只能整个重写(目前正在帮忙重写的地狱里)。--只是个巫师咆哮信 2023年4月19日 (三) 08:52 (UTC)
反对,劣质翻译不限于机械翻译。人手翻译也可以劣质。--西 2023年4月19日 (三) 09:07 (UTC)
因此我提议退回AFC,既然都花时间手工翻译了,我相信编者是改进的。--只是个巫师咆哮信 2023年4月19日 (三) 09:19 (UTC)
说实话真要“改善”,拿原文重新来翻译就好了。留着不好到本提案讨论的范围的翻译,实在不是什么好的改善的做法。--Tiger留言2023年4月20日 (四) 14:14 (UTC)
按照阁下的意思,是否为废除劣质翻译这个模板严格执行G13?--只是个巫师咆哮信 2023年4月20日 (四) 14:39 (UTC)
我想确认阁下的意思是因为,退回草稿到AFC应该不算一种“留下”,毕竟条目不会被搜寻到。--只是个巫师咆哮信 2023年4月20日 (四) 14:41 (UTC)
我说的是劣质的翻译文本本身没有什么价值,还有潜在的坏处(上面已经详细说过原因了),不是能不能被搜索到。真要改善劣质翻译,最好的做法就是不要看劣质翻译,而是看外文原文重新翻译,不但省力还能产出更好的内容。执着于“改善劣质翻译”其实没什么好处,但是这一点我们的社群未必能理解。--Tiger留言2023年4月20日 (四) 19:29 (UTC)
这样的话我赞成,最好废除模板严格执行快删。
但这绝对要回到劣质翻译的定义,例如人工、通顺无翻译腔,但是有好几。不重要的句子(可能是俚语)超出知识范围而被乱译,这对某些人来说是劣质,另一些人觉得不是,最根本的方式是去定义何谓劣质吧
顺便吐槽,最近挂了好几个速删,有些人不承认机翻但一拿出比对证据就认了说已修正。(我没认真看随机丢原文去机翻就找到一堆,还有没查验就一目了然整篇看不懂的⋯⋯)--只是个巫师咆哮信 2023年4月20日 (四) 20:01 (UTC)
大致分成两个情况
机械翻译(含修润后):速删
人工劣质翻译:速删,但定义不明。霍格华兹应该算吧(害我要整个帮忙重写)
至于不严重的错误
人工翻译的误译/歧义(通常需要查资料厘清意义):误句挂模板或删除句子--只是个巫师咆哮信 2023年4月20日 (四) 20:09 (UTC)
我都遇过劣质翻译文想改一下,再看英文原文,这种程度还是砍掉重练算了。--——勿用“进行”污染中文,要言简意赅。 捍粤者 2023年5月2日 (二) 13:17 (UTC)
(-)强烈反对“留模板维护”或任何模板化的方案,你维有多少挂了模板之后真的有人清理的。如果掘完坑没有人填就不要掘坑,直接把条目丢掉--某人 2023年4月21日 (五) 05:22 (UTC)
我也支持严格执行G13,但这太容易起争执了
毕竟中文维基的主流意见是宽容和鼓励(宽容到不懂中文的傀儡被站务认为翻得不错帮忙hang on、被G13又谎称不是机械翻译,证据摆在眼前才默默删掉机翻的)我们这种论点只会被打成害别人不敢建条目--只是个巫师咆哮信 2023年4月21日 (五) 14:22 (UTC)
问个问题,你是读条目的时候觉得不通顺才会特意和google翻译比对的吗?--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4月21日 (五) 14:35 (UTC)
对,我不会找自己麻烦XD--只是个巫师咆哮信 2023年4月21日 (五) 14:44 (UTC)
如果编者曾付出努力,可以考虑移动到他的子用户页面;如果是纯粹复制Google_translate,为什么看中文维基百科,而不看其他语言的版本,所以倾向于赞成删除页面。 -- 月都 2023年4月23日 (日) 01:19 (UTC)
  • 然而这讨论和“使用ChatGPT等软件来辅助编写维基百科是否允许?是否需要标注?”又是关联性。可悲的独裁社群,完全不动脑的,才会每次提案讨论都是长得不得了且无共识。--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3年4月23日 (日) 07:31 (UTC)
(!)意见:其实个人认为G13的标准设定为文本能否以自然阅读的方式理解是一个折衷保留最多内容和尽量不影响行政工作效率也许是个不错的方案,其余问题则可以通过WP:AFD或者维护模板的方式解决。--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残夢 2023年4月23日 (日) 11:53 (UTC)
机翻有时候感觉已经能达到自然阅读的程度了,R·J·斯卡林吉不就是,还不是被挂了G13。--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4月23日 (日) 12:06 (UTC)
正是因为现行标准有模糊不清的地方,所以才有必要修正方针,否则按现行的方针执行不就好了吗?--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残夢 2023年4月23日 (日) 12:09 (UTC)
别再傻了吧,就算再修订方针也还是会有所谓模糊不清、争议的地方,这是一个完全没用且无实质效益的讨论串。首先,独裁社群对于小作品小小作品的字数标准就有争议;再来,存废标准也有一堆争议;现在又能听到机器翻译的标准也有争议。请良心自问,这种讨论真的有实质效益吗?很明显就是维基百科的Bug嘛。虽然还称不上是常年提案,但这种那么傻的独裁社群,真心觉得不用再多说什么了,不可能废除的。--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3年4月24日 (一) 04:57 (UTC)
"Scaringe grew up a car enthusiast, restoring them in his neighbor's garage. " restoring指翻新旧车,现时翻译仍旧错误。-Mys_721tx留言2023年5月2日 (二) 18:30 (UTC)
楼上有提到现实就是挂了维护模板结果没人改善,还有有的人明显就对"能否以自然阅读的方式理解"这一标准的实施方式很有问题(见楼上HPwk的意见)。--)dt 2023年5月3日 (三) 20:48 (UTC)
(+)支持拙劣翻译退回草稿。
——勿用“进行”污染中文,要言简意赅。 捍粤者 2023年5月2日 (二) 13:22 (UTC)
(-)反对,目前中文维基百科的草稿审核员显然不足,退回草稿只是加重目前已然不足的草稿审核员的工作量,除非中文维基百科有足够的草稿审核员让草稿等待时间可以降到五天甚至三天以内,否则将劣质翻译一律丢回草稿页不是好方法。--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3年5月12日 (五) 07:10 (UTC)
想法很好,但在相关配套未能做全的情况下暂时(-)反对废除G13。个人可不希望看到原本已积压严重的AFC审核又因为改了G13而导致多出上百条待审草稿间接增加审核团队的压力。在AFC专题尚未成熟且有足够审核员的情况下应将条目移至AFC作为一个建议选项而非强制。—)dt 2023年5月2日 (二) 18:22 (UTC)
反对,修复粗劣翻译所花费精力与重新翻译相同。语句通顺的错译仍是错译。-Mys_721tx留言2023年5月2日 (二) 18:29 (UTC)
觉得参考G14的做法就好,如同Mys君所述的理由,再扔到草稿没有太大的意义--SunAfterRain 2023年5月7日 (日) 16:31 (UTC)
我觉得可以将G14和A6,合并到G13;或者是将A6取代G14,只改为现行G14的命名空间,2018年修订G14的讨论。 -- 月都 2023年5月28日 (日) 00:12 (UTC)

修订快速删除方针G12

通过:
已通过,请编者处理后续。天蓬大元帅-会客 欢迎参与机器翻译的维护 2023年6月28日 (三) 12:12 (UTC)
于2023年6月29日 (四) 06:51 (UTC)确认提案确已通过。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29日 (四) 06:51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初版
现行条文
G12. 未列明来源且语调负面的生者传记
注意是未列明来源语调负面,必须2项均符合。
  • 使用模板{{d|G12}}或{{d|bio}}。
提议条文
G12. 未列明有效来源且语调负面的生者传记
注意是未列明有效来源语调负面,必须2项均符合。
  • 有效来源指有效参照的可靠来源
  • 使用模板{{d|G12}}或{{d|bio}}。
  • 若可靠性有争议,应提交存废讨论。

理据:阻止搞笑编者透过在社群网站使该页得以延缓删除(如:花芸曦)。 --天蓬大元帅-会客 关注第二十一次动员令 2023年6月3日 (六) 01:37 (UTC)

不妨改为可靠来源。-Mys_721tx留言2023年6月3日 (六) 23:35 (UTC)
可靠来源未必有效参照,也许是与条目主题无关的内容。--天蓬大元帅-会客 关注第二十一次动员令 2023年6月4日 (日) 11:41 (UTC)
断言与来源无关属于没有可靠来源支持。强调缺乏可靠来源应包括了拼凑无关来源的情况。-Mys_721tx留言2023年6月5日 (一) 02:46 (UTC)
也许“未列明来源”的“明”应设法澄清,区分“未列来源”。--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5日 (一) 10:44 (UTC)
问题在于WP:列明来源自己也没定义“列明来源”是啥,不然这问题还是比较好解决的。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6月5日 (一) 23:12 (UTC)
按照WP:可供查证的精神即可("来源应可直接支撑条目中的信息,并应与断言相匹配")。-Mys_721tx留言2023年6月6日 (二) 00:42 (UTC)
的确,但目前出现有来源就不符G12的观点。--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6日 (二) 01:43 (UTC)
敝人先行对该案例页面小做清理。--Kriz Ju留言2023年6月4日 (日) 20:54 (UTC)
次版
我再整理一下到目前为止的讨论结果吧,具体的提案大概可以调整成这个样子:
现行条文
G12. 未列明来源且语调负面的生者传记
注意是未列明来源语调负面,须2项均符合。
  • 使用模板{{d|G12}}或{{d|bio}}。
提议条文
G12. 未列明来源且语调负面的生者传记
  • “列明来源”指列出的来源可直接支撑条目中的资讯,并与其中的断言相匹配。
注意是未列明来源语调负面,须2项均符合方适用此项
  • 使用模板{{d|G12}}或{{d|bio}}。

以上,@林天蓬Mys_721txYFdyh000Kriz JuSanmosa 解气但不解恨 2023年6月9日 (五) 14:16 (UTC)

没有考虑到可靠性。--天蓬大元帅-会客 欢迎参与机器翻译的维护 2023年6月9日 (五) 14:21 (UTC)
@林天蓬:我是刻意不在提案里提可靠性的,因为有些时候某个来源是否“可靠”也是能产生争议的,在这种情况下相关条目就不属于WP:快速删除方针所说的“显然不合适的页面”。Sanmosa 解气但不解恨 2023年6月9日 (五) 14:30 (UTC)
我觉得明显不可靠应该可以吧--天蓬大元帅-会客 欢迎参与机器翻译的维护 2023年6月9日 (五) 14:49 (UTC)
这只能避免列一个无关来源,但无法避免列一个明显不可靠来源。而且对指向模糊或半可靠的来源仍有模糊地带,比如对负面事件人物说参考来源“腾讯网”,搜索仅能找到自媒体文章或者个人批评。从生者传记方针来说,条目必须有可靠来源,否则可立即删除而无需等待讨论,那么无可靠来源不走存废也是有根据的。--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9日 (五) 17:30 (UTC)
第三版
那我再调整一下(也顺便置换一下连结):
现行条文
G12. 未列明来源且语调负面的生者传记
注意是未列明来源语调负面,须2项均符合。
  • 使用模板{{d|G12}}或{{d|bio}}。
提议条文
G12. 未列明可靠来源且语调负面的生者传记
  • “列明”指至少一个列出的来源可直接支撑条目中的任何资讯,并与其中的断言相匹配。
  • 如有用户对条目中列出的来源是否属于可靠来源提出合理异议,则应交由存废讨论处理。
注意是未列明可靠来源语调负面,须2项均符合方适用此项
  • 使用模板{{d|G12}}或{{d|bio}}。

以上,@林天蓬Mys_721txYFdyh000Kriz JuSanmosa 解气但不解恨 2023年6月11日 (日) 07:17 (UTC)

不过我还是感觉强调“语调负面”这点的必要性不大,我觉得这里其实也可以讨论要不要移除“语调负面”这个条件,毕竟Wikipedia:生者传记的原话是“有关在世人物的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内容都应立即移除而无需等待讨论的结果,无论该内容是负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确的”。Sanmosa 解气但不解恨 2023年6月11日 (日) 07:19 (UTC)
之前的实践中“列明”更接近列出至少一条。新条文就列明的解释仍不完善,可能应指明“至少一条”?否则可能误用为BLP严格版本,存在少来源的争议内容就挂上G12。而BLP原则的执行力度,目前普遍没那么高。--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1日 (日) 16:36 (UTC)
@YFdyh000完成。另外,如果可以的话,希望你可以就应否保留“语调负面”的条件表态。Sanmosa 解气但不解恨 2023年6月12日 (一) 10:46 (UTC)
保留“语调负面”,否则G12通杀无来源的BLP条目,与立意不符。--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2日 (一) 17:00 (UTC)
如果担心误用的话可以考虑提示在可靠来源支持的内容与无来源的负面内容同时存在时先移除无来源内容。-Mys_721tx留言2023年6月12日 (一) 17:06 (UTC)
@Mys_721tx:我加了个“任何”。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2日 (一) 23:08 (UTC)
此提案版本含意跟我的版本相同,只是差在表达方式。--天蓬大元帅-会客 欢迎参与机器翻译的维护 2023年6月20日 (二) 13:19 (UTC)
考虑到此处自2023年6月12日 (一) 23:08 (UTC)起的7日内无任何留言,此处已具足“互助客栈中的提案仅在7日内无新留言时或已讨论达30日后,方可在已取得共识的前提下公示”的要求,故现公示第三版7日。Sanmosa Καθυστερημένη δικαιοσύνη είναι άρνηση δικαιοσύνης 2023年6月21日 (三) 04:34 (UTC)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防范条目草稿化后用户又反复重新建立条目的情形

原标题为:再提仅自动确认用户以上可建立条目空间页面

S8321414提案

我知道这个议题先前讨论过但被否决,不过近期(其实应该以前就有过)出现了不符条目标准,草稿化后又重新建立的条目(如Special:Logs/算法的性别偏见Special:Logs/家用科技与性别等),且草稿化后也有在建立者的讨论页挂上{{uw-draft}},重建后也有再行提醒,但建立者仍置之不理(我认为这个情况已经不是巡查可以解决的了),因此想再次提出如同英文维基百科仅让自动确认使用者以上的使用者群组可在条目空间建立新条目的提案。--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1:23 (UTC)

认同这个想法。——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5日 (四) 01:52 (UTC)
但是中文维基百科的编辑用户不到英文维基百科的十分之一,英文那边条目发布就积压挺严重的,中文全部弄进草稿的话会导致大量条目迟迟未能发布。--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3:43 (UTC)
是否可以改用快速删除来处理此一问题:增加快速删除选项,若条目在30天内曾被移到草稿空间或使用者空间,又在条目空间建立内容(不限定内容是否相同),可以用快速删除方式删除。(修改提议,新修改内容如6/16留言所示)--2001:B400:E2D3:F8DD:5E35:64D8:3F48:8FC8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1:59 (UTC)
这也可以,但可能同时要改WP:DRAFTIFY。--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2:19 (UTC)
支持这位IP的建议,具体问题修改相应的条文就行,不要将波及范围扩大化。--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3:43 (UTC)
上一次探讨这个问题的时候虫虫飞总是拿“损害维基百科的开放性”来反对,结果总是无疾而终。现在你有两个选择,一是宣告已经被GBAN的虫虫飞是在胡搅蛮缠;二是正面回应这个反对指责。--MilkyDefer 2023年6月15日 (四) 02:49 (UTC)
根据冥王欧西里斯给的连结,两次反对的人很多,上次讨论(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20年6月#提议匿名不可建立页面)也没有出现你提到的“虫虫飞总是拿损害维基百科的开放性来反对,结果总是无疾而终”,当时他只是提出一条反对意见而已,不知你特意把虫虫飞拿出来讲是想干嘛。--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4:02 (UTC)
因为他在很多场合都拿这个理由挡刀,印象太深刻了。--MilkyDefer 2023年6月15日 (四) 04:32 (UTC)
冥王欧西里斯提到的问题,上面提到的通过修改WP:DRAFTIFY相应的条文是可以解决的,遇到问题草稿通不过、执意要在条目空间发布的直接提报速删。--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3:43 (UTC)
目前的问题是用户在草稿空间建立后,草稿尚未提交审核(所以还不存在草稿“通不过”的问题),仍在条目空间编辑原有的内容--2001:B400:E2D3:F8DD:5E35:64D8:3F48:8FC8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4:14 (UTC)
用户自己先建立草稿空间,然后又在条目空间建,如果巡查员觉得条目不合适,移动到草稿空间就行,草稿名称可以换一下。此时就已经默认条目不合格了。他要是再执意在条目空间建内容相同的条目就速删。--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4:26 (UTC)
不是,那几个是先在条目空间建立,被我移动到草稿空间之后(也有在使用者的讨论页送警告)又重复建立的。--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5:00 (UTC)
恩其实只要被巡查员或其他人移动到草稿空间,作者就不应该再重建了,这才是重点,至于之前条目和草稿哪个先建不是太重要。--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5:13 (UTC)
限制自动确认才可建立条目和新增快速删除选项均(+)支持,但优先支持新增快速删除选项;若快速删除仍无法解决新用户创建条目问题则强烈支持将页面建立权从非自确用户移除。--西 2023年6月15日 (四) 04:46 (UTC)
更支持从修订快速删除方面下手。——暁月凛奈 (留言) 2023年6月15日 (四) 05:40 (UTC)
配合大家的讨论,我修改我的建议, 只针对“经由存废讨论后草稿化”,之后又在条目空间重建的条目使用快速删除,快速删除理由的G5需修改,加入“曾经根据页面存废讨论草稿化后,又重新建立的内容”。--2001:B400:E2D3:F8DD:5E35:64D8:3F48:8FC8留言2023年6月16日 (五) 02:59 (UTC)
中立,但从昨晚的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论一些用户之行为,事由似乎是专案的学生们没把东西放在草稿里而已,可能讲解时没听到文章要放在哪。--WiToTalk 2023年6月16日 (五) 06:38 (UTC)
但有用{{uw-draft}}警告过了,不知道是没看到还是刻意视而不见。--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3年6月26日 (一) 03:56 (UTC)

日期20220626提案

修改WP:DRAFTIFY
现行条文

草稿即代表仍在创作中,且大多起初不满足维基百科的质量标准。目前没有草稿空间专用速删标准,但通用速删标准也许适合草稿。虽然草稿不受条目速删标准中“无内容”,或是无关注度佐证等制约,但侵权、破坏、负面生者传记、明显广告的草稿依然可以请求速删。草稿页面可以通过页面删除请求提删

提议条文

草稿即代表仍在创作中,且大多起初不满足维基百科的质量标准。目前没有草稿空间专用速删标准,但通用速删标准也许适合草稿。虽然草稿不受条目速删标准中“无内容”,或是无关注度佐证等制约,但侵权、破坏、负面生者传记、明显广告的草稿依然可以请求速删。草稿页面可以通过页面删除请求提删。若条目在30天内曾被移到草稿空间或使用者空间,同一创建者或创建者的傀儡又在条目空间创建内容(不限定内容是否相同),可以提请快速删除新建的条目

新增Wikipedia:SD#条目速删选项

A7. 条目曾被移动到草稿空间或使用者空间,同一创建者或其傀儡又在条目空间建立内容

具体内文的修改大家可以探讨一下。--日期20220626留言) 2023年6月15日 (四) 04:19 (UTC)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4:19 (UTC)

(+)支持条文精神,但实务上要每个挂这个速删的人都能判断新建立的使用者是不是原本建立者的傀儡可能有困难。--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5:04 (UTC)
  1. “又在条目空间创建内容”。“可以提请快速删除新建的条目”?
  2. 建议明确是否须通知创建人,宜用什么模板,因为新手可能不了解被移动、移动到哪里了、如何申请移回等。
  3. 建议明确新建的内容是原草稿的扩充或改进时应该如何处理,速删后对创建者是打击,可能需要繁琐的内容查阅及并入。是否要允许移动到多份草稿(如条目 (2))。能否允许管理员合并新建的内容有差异的条目到旧条目(现草稿)的历史记录。
  4. 这会是“草稿化”流程正式化的第一步吗,之前讨论是怎样了。“草稿空间或用户空间”的选择是否不作限制。
--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5:11 (UTC)
关于第二点,现在有{{uw-draft}}可以用,看要不要写到条目还是其补充页面中。--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5:25 (UTC)
@YFdyh000:第一点按照你的要求改了,后面几点内容有点多,你可以主动提议修订条文。--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6:05 (UTC)
(-)反对,和WP:DRAFTOBJECT冲突(那里允许无利益冲突的用户包括作者无条件回退草稿化操作)。另外英文版不久前否决了类似的快速删除选项。--GZWDer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15:48 (UTC)
@GZWDer:我研究了一下,Wikipedia:草稿命名空间#草稿化的原话是“其他编辑……有权反对草稿化该页面。若编辑提出异议,请将该页面移动回条目空间”,我的理解是反对草稿化的方式只有“将该页面移动回条目空间”一种,因此在条目空间重新建立被草稿化的内容并不符合DRAFTOBJECT的规定,而这个提案与DRAFTOBJECT并无冲突。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6日 (五) 12:54 (UTC)
“重新建立被草稿化的内容”等于剪贴移动,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合并编辑历史。--GZWDer留言2023年6月16日 (五) 13:24 (UTC)
剪贴移动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合规的移动方式,而且还能被视为侵犯版权。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7日 (六) 03:33 (UTC)
确实有多个用户把剪贴移动的条目标为侵权,但是这不是Wikipedia:剪贴移动里面说明的正确做法(应该合并编辑历史或者用{{Copied}}标明编辑历史)。--GZWDer留言2023年6月17日 (六) 09:15 (UTC)
(-)反对:在Special:滥用过滤器/101WP:DRAFTIFY提到的时限之内,任何具有移动权的用户(即自确用户)皆可对足够新的条目执行草稿化,门槛极低,但提案将赋予草稿化不成比例的效力,如“不限定内容是否相同”甚至比完整存废程序后的WP:G5“与已删除版本相同或非常相似”更阔(虽然效力限30日,亦限同一创建者,而G5不限)。即使限制仅巡查员执行的草稿化有该效力,仍认为与巡查员的选拔标准不匹配。直接草稿化后,又重新建立的条目,按目前程序可到存废讨论请求删除或确立草稿化共识,此后若再次创建有同样问题的页面即可援引“经存废讨论的G5”,此流程似乎足够处理提案人所举的例子,不认为需要为只由一位巡查者作出的草稿化决定设立“未经存废讨论的G5”。——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20:32 (UTC)
目前的G5是针对“依据页面存废讨论......结果删除后又重新建立的内容”,若修改G5,包括“草稿化”,的确用G5即可删除“存废讨论草稿化后,又在条目空间进行的条目”。--2001:B400:E2D3:F8DD:5E35:64D8:3F48:8FC8留言2023年6月16日 (五) 02:50 (UTC)
的确需要先修订G5,“删除”很难解释为包含“草稿化”。(移至草稿虽然有自条目空间“移除”的效果,但技术上不是“删除”,情况不同于“移至维基学院”会在本维基“删除”。)——留言2023年6月16日 (五) 11:30 (UTC)
(-)反对,若原本是机器翻译内容,该使用者重新用人工翻译创建呢?天蓬大元帅-会客 欢迎参与机器翻译的维护 2023年6月16日 (五) 11:36 (UTC)
我对提案人的提案背景表示了解,但我感觉让Wikipedia:快速删除方针#A5同时适用于草稿空间可能比较合适。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6日 (五) 13:05 (UTC)

Sanmosa提案

通过:
结案原因如下:
  1. 根据Wikipedia:共识#提案讨论及公示时间,任何正当合理的意见若已获提案人正当合理的回应,且自该回应起计的3日后无进一步再回应,应视为已解决,而已获解决的正当合理意见若被任何用户重复提出,可提示该用户相关意见已获解决,除此以外无须另作回应,因此处的所有意见均应视为已解决。
  2. 根据前例,如公示期间未能收集到足够多的共识,可再行公示,如再行公示期间无(正当合理的)新意见,则亦作通过论。
谨据以上两点以“通过”结案。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1日 (五) 01:45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这里就真没半个人说话吗?既然这样的话,那我就正式提案了:

WP:快速删除方针
现行条文
A5. 条目建立时内容即与其他现有条目内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且名称不适合作为其他条目之重定向(不包括拆分、合并、重组后产生之条目,或是引用相关资料之条目)。
条目建立时,第一个版本的内容与当时其他现存条目或其历史版本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且这个条目的名称不适合改为重定向,就可以提送快速删除。
  • 如果名称可以作为重定向,就应直接改重定向,不要提送快速删除。
  • 如果是多个条目合并产生的新条目,不适用。
  • 如果是从主条目拆分产生的条目,不适用;如有疑虑,应提送存废讨论处理。
  • 使用模板{{d|A5}}
提议条文
G18. 条目或草稿建立时内容即与其他现有条目或草稿或其历史版本的内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且名称不适合作为其他条目之重定向(不包括拆分、合并、重组后产生之条目,或是引用相关资料之条目)。
条目或草稿建立时,个版本的内容与当时其他现存条目或草稿或其历史版本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且名称不适合改为重定向,就可以提送快速删除。
  • 如果名称可以作为重定向,就应直接改重定向,不要提送快速删除。
  • 如果是多个条目或草稿合并产生的新条目或草稿,不适用。
  • 如果是从主条目或草稿拆分产生的条目或草稿,不适用;如有疑虑,应提送存废讨论处理。
  • 如果草稿页面晚于条目页面建立,此条对该草稿页面不适用。
  • 如果条目页面晚于草稿页面建立,两个页面的建立者为同一人,而该人在条目页面建立后随即对草稿页面予以清空或提请快速删除,此条对该条目页面不适用。
  • 使用模板{{d|G18}}
WP:草稿命名空间
现行条文

其他编辑,包含该页面的作者(但不包含有利益冲突的编辑),有权反对草稿化该页面。若编辑提出异议,请将该页面移动回条目空间若有必要,也可将其提报至页面存废讨论

页面仅能单方面移动到草稿空间一次。若有人提出反对就不再是无争议的移动,此时该页面必须透过其他流程处理,如删除、小作品化、加上维护清理标记等。

提议条文

其他编辑,包含该页面的作者(但不包含有利益冲突的编辑),有权反对草稿化该页面。若编辑提出异议,请将该页面移动(不包括剪贴移动回条目空间若有必要,也可将其提报至页面存废讨论

页面仅能单方面移动到草稿空间一次。若有人提出反对就不再是无争议的移动,此时该页面必须透过其他流程处理,如删除、小作品化、加上维护清理标记等,但任何剪贴移动操作不得视为合理反对与争议

以上。经强化的A5(提案称G18)应可跟现行G5相互配合,防范草稿化后又反复重新建立条目的情形。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8日 (日) 02:14 (UTC)

提案增补于2023年6月20日 (二) 06:31 (UTC)。Sanmosa Καθυστερημένη δικαιοσύνη είναι άρνηση δικαιοσύνης 2023年6月20日 (二) 06:31 (UTC)
@S8321414Cwek日期20220626MilkyDeferLuciferianThomas@暁月凛奈T45614631YFdyh000GZWDerHTinC23林天蓬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8日 (日) 02:18 (UTC)
因保护而只能创建并编辑草稿页的怎么算?--西 2023年6月18日 (日) 02:43 (UTC)
@LuciferianThomas:有道理,我处理一下。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8日 (日) 04:42 (UTC)
已处理。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8日 (日) 04:48 (UTC)
@Sanmosa(?)疑问即使没被保护,也有可能把条目拉到草稿空间改动吧?而且S君提案似乎并未解决上案的反对意见。此外A5处理的是重复条目的情况,不应该合并处理草稿的问题。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6月22日 (四) 03:34 (UTC)
(1)啊,确实,已调整相关但书。(2)我认为GZWDer的反对不能算合理反对,详见下,版权问题无可退让。我的提案要求内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没有HTinC23与林天蓬上方所述的问题。(3)这总比什么也做不到强,要是大家有其他方案的话大可提出来,说不定真比我的提案好,但这毕竟已经是我想到的最好的提案,如果没有其他方案的话,我不认为维持status quo对中文维基百科有任何好处。Sanmosa Καθυστερημένη δικαιοσύνη είναι άρνηση δικαιοσύνης 2023年6月22日 (四) 06:56 (UTC)
@魔琴Sanmosa Καθυστερημένη δικαιοσύνη είναι άρνηση δικαιοσύνης 2023年6月22日 (四) 14:40 (UTC)
@Sanmosa:我理一下:
  1. 草稿 → 新建草稿
  2. 条目 → 新建条目 (原A5)
  3. 条目 → 新建草稿 (不适用)
  4. 草稿 → 新建条目 (同一人建立+速删的不适用)
本来想要处理的就是第四种情况,那就单独提啊。但是独立出来就和“日期20220626”提案没啥差别了,“条目曾被移动到草稿空间或用户空间”和“条目[...]创建时,内容即与其他现有[...]草稿或其历史版本的内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相比,似乎甚至更严了点。当然我也没什么更好的主意,故不投下反对票,但仍然保持看法(3)。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6月22日 (四) 16:06 (UTC)
反对:上面提到“任何具有移动权的用户(即自确用户)皆可对足够新的条目执行草稿化,门槛极低”;如果页面被草稿化后有人创建了重复的条目,应该先合并编辑历史,然后按照WP:DRAFTOBJECT的规定把页面交存废讨论处理。--GZWDer留言2023年6月19日 (一) 12:17 (UTC)
实务上根本没人会这样做,而且剪贴移动是侵犯版权的情形,不能将剪贴移动视为合理的异议提出方式,否则会使人认为版权规则是可被恣意无视的,DRAFTOBJECT与WP:剪贴移动的执行优先性不可高于版权规则。要是你真一定要把DRAFTOBJECT当成神主牌供奉的话,把DRAFTOBJECT修了也可(已增补)。Sanmosa Καθυστερημένη δικαιοσύνη είναι άρνηση δικαιοσύνης 2023年6月20日 (二) 06:20 (UTC)
WP:CV是用于不可修复的侵犯版权行为。剪贴移动的内容即使不合并编辑历史通过{{Copied}}也能修复。--GZWDer留言2023年6月20日 (二) 16:18 (UTC)
Wikipedia:在维基百科内复制内容不是现行规则。就算真把它当成现行规则,作为(编辑)指引,其执行优先性不高于作为(法律)方针的Wikipedia:侵犯著作权Sanmosa Καθυστερημένη δικαιοσύνη είναι άρνηση δικαιοσύνης 2023年6月20日 (二) 22:43 (UTC)
Wikipedia:侵犯著作权仅仅说了“复制来自非公有领域或兼容协议来源的材料”,没有说来自公有领域或其他兼容协议来源但未注明归属信息的应该被删除。--GZWDer留言2023年6月21日 (三) 12:06 (UTC)
但这不代表我说的那种情况不是侵犯版权的情形,因为相关版权条款的要求未被具足。我之前遇过未写完的草稿被LTA抄到主命名空间的情形,那时我也是走侵权程序的。Sanmosa Καθυστερημένη δικαιοσύνη είναι άρνηση δικαιοσύνης 2023年6月22日 (四) 02:05 (UTC)
我之前就举过例子,但是站内抄袭其他条目或者抄袭其他兼容协议来源的内容和复制不能自由使用的内容有本质区别,前者可以通过注明来源信息修正,后者不能修正,而Wikipedia:删除方针指出如果有任何方法拯救条目那么不应删除条目。--GZWDer留言2023年6月22日 (四) 11:57 (UTC)
@GZWDer:你举的那个“例子”我觉得完全不合理。还是回到我上面提到的“未写完的草稿被LTA抄到主命名空间”的情形,我作为未写完的草稿的主编,显而易见地我不认为草稿的状态适合移动至主命名空间(你可以理解成我才只翻译了一半,LTA就把我的草稿抄到主命名空间),假如这种情况下被抄到主命名空间的未写完的草稿不能被删除的话,这显然等同于逼迫草稿的主编在短时间内完成剩余的翻译,而完全没有考虑主编自身的个人情况(就我那件事情做例子,我就是知道自己不可能一天之内就完成翻译,所以才在草稿空间慢慢翻),你这种做法显然是在要求用户们付出超出其意愿的时间和精力。这里再跳到你举的那个“例子”,由于绝大部分草稿最终会以O7删除(其他的可能因G10或G3、G11等理由提早删除),然而{{Copied}}的说法是“先前页面的历史现归属于目标页面,且在目标页面删除前不得删除”,假如真的按你的办法来做的话,当草稿被O7(或因其他理由而)删除后,相关条目的版权状况会再一次出问题,因此你先前的做法可以说是对中文维基百科具备危害性的,请你以后不要再这样做了。Sanmosa Καθυστερημένη δικαιοσύνη είναι άρνηση δικαιοσύνης 2023年6月22日 (四) 12:50 (UTC)
草稿和条目一样使用CC BY-SA协议保护,用户没有草稿内容的所有权,所以不能阻止其他用户把草稿复制到条目。如果其他用户把草稿复制到条目,应该:(1)修复署名(如果复制的时候没有署名);(2)然后把该条目当成普通条目走巡查流程;(3)草稿作者可以等完成草稿再放上去。另外修复剪贴移动除了合并编辑历史和使用{{Copied}}之外,还可以用空编辑署名。--GZWDer留言2023年6月22日 (四) 13:15 (UTC)
如果这种做法对主编自身而言不合情、不合理的话,这仍然不是合适的做法。CC BY-SA 4.0协议文本说的是“你必须给予适当表彰、提供指向本授权条款的连结,以及指出(本作品的原始版本)是否已被变更。你可以任何合理方式为前述表彰,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授权人为你或你的使用方式背书”,空编辑署名虽然确实可以在署名当时“指出(本作品的原始版本)是否已被变更”,但这点同样会在草稿被O7(或因其他理由而)删除后失效。“草稿作者可以等完成草稿再放上去”这点并不现实,巡查人员实际上根本不会管(一般情况下也无法发现)他们巡查的条目背后还有没有草稿。Sanmosa Καθυστερημένη δικαιοσύνη είναι άρνηση δικαιοσύνης 2023年6月22日 (四) 14:38 (UTC)
我的意思是:无论被别人从草稿私自复制到的条目如何处理,都不会影响草稿作者发布草稿(如果草稿作者仅有一人剪贴移动发布也行)。草稿作者可以在完成草稿前完全不理会这个条目。--GZWDer留言2023年6月24日 (六) 07:09 (UTC)
而我的意思则是:(1)释出草稿的方式不妥当会引申版权问题;(2)“草稿作者可以在完成草稿前完全不理会这个条目”实务上不可行。Sanmosa Καθυστερημένη δικαιοσύνη είναι άρνηση δικαιοσύνης 2023年6月24日 (六) 07:13 (UTC)
是会产生版权问题,但是是可以修正的版权问题。英文版w:WP:G12也明确说了缺少署名不构成删除理由。--GZWDer留言2023年6月24日 (六) 17:21 (UTC)
中文维基百科对版权要求的理解与英文维基百科有出入,并倾向应用更严格的标准(例如失踪人士的合理使用图片),因此enwiki的相关规定的说明在此处的参考价值不大。另外,这里提到的情况并不只是署名缺失,而是整份文本缺失。Sanmosa Καθυστερημένη δικαιοσύνη είναι άρνηση δικαιοσύνης 2023年6月25日 (日) 00:10 (UTC)
即使原来的草稿已经被删除,只要编辑摘要列出了草稿页面的所有作者(通常只有一个)也满足授权条款。--GZWDer留言2023年6月25日 (日) 15:19 (UTC)
还是回到中文维基百科对版权要求的理解与英文维基百科有出入这点,我不知道管理员实务上会不会真的认为这样做能满足相关条款。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25日 (日) 23:33 (UTC)
根据Wikipedia:共识#提案讨论及公示时间,互助客栈中的提案在7日内无新留言时可予以公示,且任何正当合理的意见(无论是否于公示前或公示后提出)若已获提案人正当合理的回应,且自该回应起计的3日后无进一步再回应,应视为该意见已解决,因此现公示本人的提案7日。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7月4日 (二) 16:52 (UTC)
(!)意见 感觉条款过于复杂且未解决历史合并等实务问题。无法应对一些特殊情况(虽然能WP:IAR),比如复制条目内容到草稿空间并继续编辑,首个版本会符合速删。“如果草稿页面晚于条目页面创建,此条对该草稿页面不适用。”似乎遏制了这点,但既然是“与其他现有条目或草稿”相似,草稿页面创建岂不是必定晚于条目(或草稿)。如果先条目再草稿建立了两份,草稿不能删,若草稿化须换名称?“如果条目页面晚于草稿页面创建,两个页面的创建者为同一人,而该人在条目页面创建后随即对草稿页面提请快速删除,此条对该条目页面不适用。”,如果创建人没提请速删草稿页面,则适用,岂不是适用于提删条目页面?如果创建人就是想剪贴移动完成自己的草稿呢,部分用户就是这样,不保留自己的编辑历史。以及这不能避免用户空间中完成、不挂AFC、移动到条目空间的情况,虽然移动需要自动确认用户而可能偏离本议题。--YFdyh000留言2023年7月4日 (二) 20:47 (UTC)
@YFdyh000:“如果草稿页面晚于条目页面建立,此条对该草稿页面不适用”,这条但书就是我在之前发现了这个问题以后加进去的,所以你说的第一个情况不会发生,至于“如果先条目再草稿建立了两份,草稿不能删,若草稿化须换名称”这问题就算在现在应该也有,而这提案并不预期要将之一并处理。就第二个情况,我就是在想到建立人想剪贴移动完成自己的草稿的情况才规定“该人在条目页面建立后随即对草稿页面提请快速删除,此条对该条目页面不适用”,我的想法是主编完成草稿并将内容剪贴移动到主命名空间后,应对草稿提请G10(这就是我自己的做法)。另外,这个问题在草稿空间比较严重,用户空间相比之下似乎不用过分担心,而且无AFC的用户页我们也不太能管到。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7月4日 (二) 22:45 (UTC)
反对此提案。删除是最后手段,能用{{Histmerge}}处理的不应被删除。--GZWDer留言2023年7月5日 (三) 16:41 (UTC)
根据Wikipedia:共识#提案讨论及公示时间,我有义务提示阁下“任何正当合理的意见(无论是否于公示前或公示后提出)若已获提案人正当合理的回应,且自该回应起计的3日后无进一步再回应,应视为该意见已解决。已获解决的意见若被任何用户重复提出,可提示该用户相关意见已获解决,除此以外无须另作回应”的规定,以及你现在正在重复先前已获解决的意见。Sanmosa 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6日 (四) 03:07 (UTC)
感觉上次公示期未能收集到足够多的共识。现再将提案公示7日。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2日 (三) 23:56 (UTC)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提议修改快速删除方针中的F7章节

通过:
公示期间无异议。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10月4日 (三) 07:45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最近发现有一些图像因为涉及非自由版权的问题,在维基共享资源上被提删,然而有人根据合理使用的方针上传了图像的本地版本,但是很快被机器人识别并按照F7提请快速删除。之前就有类似于迪拜哈里法塔图像的案例。对于上述产生的情况,是否需要调整F7快速删除的适用范围?

以下我举个例子:

A是一位摄影师,他拍摄了法国著名的一座现代主义的建筑。

B是一位维基共享资源的资深用户,他根据法国没有全景自由的事实,并获悉这座建筑于2016年才竣工,于是对该图像提交了存废讨论。

C是中文维基百科的一位用户,他创建了这个建筑的条目。

D发现原先的图像被提交存废讨论后,根据非自由图像的依据,上传了本地版本的图像。

E很快根据F7立即提交对本地图像的快速删除。

对于上次这种情况下,F7删除的合理性有待商榷。如果当一个图像在维基共享资源被提交存废讨论,然后又在本地根据非自由文件的上传程序上传的文献,我认为最好的方式还是转文件存废讨论。--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9月9日 (六) 09:14 (UTC)

个人想法:
--Hoben7599 | 支持立场新闻 2023年9月9日 (六) 09:49 (UTC)
(+)支持--银河市长☎️2023年9月9日 (六) 10:46 (UTC)
“应当提交存废讨论”即可。自由著作权文件也可以移动到合适的名称来解决F7问题吧?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9月9日 (六) 13:45 (UTC)
既然这样就改为:与维基共享资源档案重复的自由版权档案(重复名称的非自由档案应当被提交存废讨论)--Hoben7599 | 支持立场新闻 2023年9月9日 (六) 13:53 (UTC)
被字不需要。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9月10日 (日) 13:02 (UTC)
快速删除模板已经明确提醒,“请检查文件于共享资源有妥善授权。”因此在相关共享资源档案有存废讨论的情况下,人类编者本就不应当挂快速删除模板,就算是机器人理论上也应该要能够自动辨识(只是目前好像还没有这种设定)。同时,也不应该使用移动操作来处理这种问题。如果有需要,请使用Keep local模板。社群可以明确遭提交存废讨论的共享资源档案,其本地复本不适用F7原则。但我认为上面那种修改是没有必要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9月9日 (六) 15:26 (UTC)
即使模板写了,方针也应明确。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9月10日 (日) 13:01 (UTC)
没有移动的需求,即使文件名不同文件的hash也相同,然后此情况确实可以写入方针明确做法。--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3年9月13日 (三) 02:25 (UTC)
拟议条文没有考虑到CC0(无版权)的情形,不过为F7新增额外的条文好像也不错(但请不要放到条款标题里),要不我也拟一版吧。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9月16日 (六) 11:56 (UTC)
现行条文
F7. 与维基共享资源档案重复的档案。
  • 使用模板{{d|新文件名}}或直接用{{d}}或{{NowCommons}}。
提议条文
F7. 与维基共享资源档案重复的档案。
  • 此项条款仅适用于维基共享资源档案与本地复本具体内容完全相同之情况;
    • 惟若本地档案系依据非自由内容使用准则中“最小限度使用”原则而限制大小,则此项条款仍应适用。
    • 此项条款不适用于单纯只有档案名称相同,或维基共享资源档案著作权尚有争议(例如遭提交删除请求)之情况。
  • 使用模板{{d|新文件名}}或直接用{{d}}或{{NowCommons}}。
暂时想到可以这样写。虽然算是对现时默认的不成文处理方式的一种总结,但予以明确总比不明不白来得好。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9月16日 (六) 12:07 (UTC)
@Fumikas SagisavasHoben7599銀河市長魔琴Ericliu1912Hehua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9月17日 (日) 09:51 (UTC)
基本上同意。--Hoben7599 | 支持立场新闻 2023年9月17日 (日) 09:55 (UTC)
@Sanmosa所谓“具体内容完全相同”是否包含图片品质(分辨率等)等细节差别?因为本站合理使用档案必然会有压缩,那就与共享资源档案不“完全相同”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9月17日 (日) 11:13 (UTC)
@Ericliu1912啊,确实该排除这些因素,但想不到较好的表达方式,或许写成“因本地档案属合理使用而进行的压缩所导致的差异视同不存在”?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9月17日 (日) 15:58 (UTC)
我有点没看懂第二条是在规定什么?--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3年9月18日 (一) 00:21 (UTC)
其实跟前一条是在讲同一件事情,建议直接删除。——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9月18日 (一) 01:52 (UTC)
修改于2023年9月18日 (一) 08:46 (UTC)。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9月18日 (一) 08:46 (UTC)
我再调整了一下行文,您看看怎么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9月18日 (一) 08:59 (UTC)
大体没意见。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9月18日 (一) 09:27 (UTC)

7日(实际上是近9日)内无新意见,现公示提案7日。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9月27日 (三) 05:06 (UTC)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有关WP:O3

直接执行:
依据Wikipedia:共识#微小修订简易规定认定为可直接执行的修订提案,现将快速删除方针O3款的“匿名(IP)”修改为“IP”。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0月19日 (四) 09:53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现时为避免给使用同一IP地址的用户带来混淆,机器人会把超过一个月未有编辑动作的IP的讨论页存档。当m:IP masking启用后,将会由临时账号取代。临时账号是按Cookie分配,因此不会再给使用同一IP地址的用户带来混淆。现时WP:O3为“已超过一个月未有编辑动作的匿名(IP)用户的用户讨论页,且已完成存档”,是否需要明确改为“IP用户的用户讨论页”?--132.234.229.20留言2023年10月11日 (三) 06:06 (UTC)

不反对。--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15日 (日) 05:05 (UTC)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G1. 没有实际内容的页面。

移动产生的讨论页重定向是否适用快速删除方针中的G1。大多数情况下,移动产生的讨论页重定向应该没有多少用处。--Kethyga留言2023年11月28日 (二) 12:18 (UTC)

仅有在未曾有外部链接指向讨论页的情况下可以删除(但不适用快速删除)。若有其他页面包含内连指向该页,因导览原因不宜删除。--西 2023年11月29日 (三) 00:32 (UTC)
感觉不算,条文是没有(有效)内容而非没有用处,重定向是有明确作用的内容。如果是没有用处,被清空的页面、被废弃的模板,都是G1了。--YFdyh000留言2023年11月30日 (四) 00:17 (UTC)
如果被移动的讨论页此前曾有相当数量/长度的讨论,重新导向有一定的指向作用。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30日 (四) 07:31 (UTC)
不适合G1,反而符合WP:R#K4,需要保留。--132.234.229.68留言2023年12月1日 (五) 01:3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