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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耀明(英文:Michael Hor),香港法律学者,曾任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专长研究刑事司法系统。早年于马来西亚怡保成长和接受教育,后来入读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律学院,在牛津大学取得民法学硕士(Bachelor of Civil Law)和在芝加哥大学取得法学硕士[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