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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四地节假日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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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四地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均为华人聚居之地,有共同的中华文化渊源,但由于历史因素,四地分属不同政区,不同地区拥有不同的政治制度,因而各有不同历史,节日亦因而大相径庭。

以下是两岸四地假期列表(不含中国大陆少数民族习惯节日)。

节日 日期  中国大陆  香港[1]  澳门[2]  台湾
星期日 所有星期日 休假 公众假期,惟雇主可安排雇员上班,另行安排休假 休假 休假
星期六 所有星期六 休假 休假与否视乎雇主安排 通常放假半天
(政府部门全日休假)
休假
元旦 公历1月1日 1天公休假 1天法定假日 1天强制性假日 1天国定假日
春节 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三 3天公休假
(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
通常约放1周
3天法定假日
(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
3天强制性假日
(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
4天国定假日
(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三)[3]
通常约放7天
二二八和平纪念日 公历2月28日 —— —— —— 1天国定假日
国际妇女节 公历3月8日 妇女放假半天 (不强制,大多不会放假) —— —— ——[4]
复活节 公历3月或4月
(日期依复活节计算表册而定)
—— 3天公众假期
耶稣受难节
耶稣受难节翌日
复活节星期一
4日连休
2天公众假期
耶稣受难日
复活节前日
3日连休
——
儿童节 公历4月4日(台湾)
公历6月1日(中国大陆)
香港及澳门不设有
不满14周岁少年儿童放假1天 —— —— 1天国定假日[5]
清明 公历4月4日或4月5日 1天公休假[6] 1天法定假日 1天强制性假日 1天国定假日
(4月4日同时为儿童节,所以通常会有连续两天假期)
劳动节 公历5月1日 1天公休假 1天法定假日
1999年取代国庆日翌日而出现
1天强制性假日 仅劳工放假1天
青年节 公历5月4日 14至28周岁青年放假半天 (不强制,大多不会放假) —— —— ——[7]
佛诞 农历四月初八 —— 1天法定假日
1999年取代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而出现,2022年起为法定假日
1天公众假期 ——
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 1天公休假[6] 1天法定假日 1天公众假期 1天国定假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 公历7月1日 —— 1天法定假日 —— ——
军人节 公历9月3日(台湾)
公历8月1日(中国大陆)
公历8月第三个星期一(香港,已取消)
澳门未曾实施
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1997年8月18日及1998年8月17日曾实施两次,1999年起由佛诞取代 —— 军人依国防部规定放假
教师节 公历9月10日(中国大陆、香港、澳门)
公历9月28日(台湾)
(通常不放假) —— 部分学校放假1天 ——
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 1天公休假[6] 1天法定假日
(中秋节翌日)
1天强制性假日
(中秋节翌日)
1天国定假日
国庆节/国庆日 公历10月1日(中国大陆、香港、澳门)
公历10月10日(台湾)
3天公休假
通常约放1周
1天法定假日
1997年及1998年的10月2日曾实施国庆日翌日,1999年起由劳动节取代
国庆日:1天强制性假日
国庆日翌日:1天公众假期
1天国定假日
追思亡者节 公历11月2日 —— —— 1天公众假期 ——
重阳节 农历九月初九 —— 1天法定假日 1天强制性假日 ——
圣母无染原罪瞻礼 公历12月8日 —— —— 1天公众假期 ——
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 公历12月20日 —— —— 1天强制性假日 ——
冬至 公历12月21日或12月22日 —— —— 1天公众假期 ——
圣诞节 公历12月25日 —— 2天法定假日
(圣诞节与圣诞节后第一个周日,其中圣诞节可以冬至代替。2024年起圣诞节后第一个周日为法定假日 )
2天公众假期
(平安夜与圣诞节)
——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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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公众假期条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规定每年的公众假期为元旦、春节(农历初一至初三)、清明节、复活节(耶稣受难日、耶稣受难翌日和复活日翌日)、劳动节、佛诞、端午节、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中秋节翌日、重阳节 、国庆日、圣诞节(包括圣诞翌日)共计17天。其中的14日被《雇佣条例》规定为法定假日,包括元旦、春节(农历初一至初三)、清明节、劳动节、佛诞、端午节、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中秋节翌日、重阳节 、国庆日、冬节或圣诞节(二择其一),以及圣诞节翌日。除《公众假期条例》规定的机构外,雇主只须根据《雇佣条例》的规定给予雇员14天的法定假日,但亦有不少机构给予雇员公众假期条例规定的17日假期。
    根据《香港法例》第57章《雇佣条例》与第149章 《公众假期条例》规定,如法定假日中农历新年及中秋节翌日或公众假期与星期日重叠,则于下一工作日获得补假。
  2. ^ 澳门公众假日:2001年1月1日(2000年9月29日发布)生效的《澳门政府第60/2000号行政命令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规定每年的公众假期为元旦、劳动节、国庆节(国庆日、国庆翌日)、追思节、圣母无原罪瞻礼、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圣诞节(圣诞节前日、圣诞节);春节(正月初一至初三)、清明节、复活节(耶稣受难日和耶稣复活前日)、佛诞、端午节、重阳节、冬至节和中秋节(即中秋节翌日)共15个节日累计20日为公众假期。其中的10日被《劳动关系法》规定为强制性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正月初一至初三)、清明节、劳动节、中秋节翌日、国庆日、重阳节、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
    澳门公众假日逢周六、周日需于下一个工作日补假:根据《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第七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如公众假期与星期六或星期日重叠,则于下一工作日获得补假。
  3. ^ 2019年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2019-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1). 
  4. ^ 1991年以前妇女放假一天,1991年起合并儿童节为俗称之妇幼节,全国放假一天,参见:妇女节、儿童节合并假期
  5. ^ 1931至1991年,国小以下学童放假一天,1991年起合并妇女节为俗称之妇幼节,1998年配合实施隔周休取消放假,2011年起恢复,参见:妇女节、儿童节合并假期
  6. ^ 6.0 6.1 6.2 2008年起
  7. ^ 中华民国青年节为3月29日,自1954年起,全国放假一天,1998年配合实施隔周周休二日制度取消放假,因被讥为国民党的青年节,2007年在民进党执政任内,改为革命先烈纪念日,不放假。

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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