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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如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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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如愚(?—?),字子发,临安府钱塘县(治今杭州市)人。

生于南宋孝宗乾道三年(1167)正月,“甫弱冠,于诸子百家靡不究竟”,对《易》最用功。早年以父荫补承信郎(从九品),经吏部铨试合格,被任命为福州连江县监税。再调常熟犒赏酒库所监,“尽改异时苛琐之政,课入由是整办”。后以母老为由,解职归里,“往居城西别墅,凝然寂然,未逾月,顿有所悟。自是留心清静寂灭之教,凡三四年”,再回归儒家,以孔子为师。南宋理学发达,但于“天理”与“人欲”不能调和,[1]如愚则主张克制私情,并节制情欲,“如是,则天理人欲合而为一,于道斯为得矣。”[2]嘉熙二年(1238),丞相乔行简奏荐授承信郎,差充秘阁校勘,如愚连上三疏辞免,特转秉义郎。因不善理财,晚年贫苦,不改其志。淳祐四年(1244)五月卒。著有《准斋杂说》,清代已佚,清初修《四库全书》时从《永乐大典》中辑出2卷。

注释[编辑]

  1. ^ 朱子语类》卷13强调“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存,则天理灭,未有天理人欲夹杂者”。
  2. ^ 《准斋杂说》卷上

参考书目[编辑]

  • 徐元杰:《准斋先生吴公行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