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泰源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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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泰源事件是指2012年1月28日,中华民国海军左营后勤支援指挥部港务队一兵姚泰源死亡的争议性事件。是中华民国国军军中人权事件。

事件经过[编辑]

2012年1月28日凌晨三时三十分,20岁的一兵姚泰源从港勤艇前往换哨途中失踪。等待接哨的士兵一直不见他出现,后来在码头边发现一顶军帽,姚泰源疑似落海。海军官兵动员搜寻后,在码头边海军拖船“YTB-48”旁发现姚泰源(姚为该拖船之勤务兵),抢救上岸后送至国军高雄总医院,但当日晚间7时30分宣告不治[1]

军警现场勘验,研判姚可能原在拖船睡觉,起床后要上岸接哨时,因走捷径上岸不慎落海,身体擦撞码头设施才出现伤痕。海军表示,姚泰源在部队表现良好,无管教问题[1]

验尸报告[编辑]

军事检察官维基数据所列Q126030221相验后,发现姚泰源后背部都有多处伤痕,家属质疑被人推下海,但军警初步研判姚泰源意外落水,导致头部受创溺毙

疑点[编辑]

  • 海军称姚泰源于执行卫兵勤务时不慎落海,但海军官兵在十二分钟内即捞起姚送医。姚母陈淑娟2013年8月3日晚间参加白衫军晚会时发言表示,家属因诸多疑点而不愿接受军方“意外死亡”的调查结果,自行持国军高雄总医院病历内容请教其他法医,得到的答复却是姚的状况“就算落水三十分钟都救得回来,更何况只有十二分钟”。陈淑娟批评,不管家属提供多少证据、疑点给军检,证据都会统统被湮灭掉,疑点都不会得到厘清,军检只会替军方辩护。
  • 虽然海军认定姚泰源是意外落水,但军检相验时姚身上有多处伤痕,包括后脑、背部。且姚留在岸边的旧军帽是学长的,家属质疑被人推下海[1]

注释[编辑]

  1. ^ 1.0 1.1 1.2 小兵落海不治 父慟…剃頭伸冤. 联合报A10版/社会新闻. 2012-01-30. 

参考资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