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慕陶 (陕西)
张慕陶(1902年—1941年1月5日),陕西旬邑人,本名张金刃,又名金印,号镜英,斋号信斋,化名张慕陶、张渊明、马云程。1925年冬,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但被当时的中共中央和河北省委作为“右倾机会主义”典型来批判的,甚至被定以“右派叛徒”、“奸细”、“托派”等罪名,并最终被开除出党。后投靠阎锡山,官拜少将。因长期反蒋,1941年被国民政府枪决。
青年领袖
[编辑]在考入“陕西省立第三中学”后不久,22岁的张慕陶经魏野畴、张性初等介绍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开始参加革命活动,宣传新文化新思想;1925年冬,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并出任共青团西安地方执行委员会委员。此时,张慕陶作冯玉祥部下的政治处长。
1927年共青团第四次代表大会后,张慕陶受共青团中央指示,开始筹组共青团陕西省委;当年7月7日,共青团陕西省委成立,张慕陶任书记。经过努力陕西省的团员人数不断壮大,在短短半年时间里,就原来的1924人增加到3678人。由于熟识西北地区的军阀,他受中共组织的委托,在陕西渭南、华阴、富平、三原、栒邑等县发动“华北暴动”[1]。
因工作突出,张慕陶于当年出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第二年,中共六大在莫斯科举行,张慕陶作为陕西省的唯一代表参加了这次会议,时年26岁。
领导顺直
[编辑]1928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任命张慕陶为中共顺直省委常委、兼组织部部长。不久,由于当时的省委书记的王藻文和省委常委李德贵的叛变,彭真等20多名中共顺直省委重要成员被捕。张慕陶临危受命,领导重组中共顺直省委;并在1929年9月,正式出任当选中共顺直省委书记[2]。
第一次被开除党籍
[编辑]在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后,因为和王明等中央负责人的意见不同,张慕陶接受并参与到罗章龙等人另立“中央非常委员会”,在河北进行反“四中全会”、组织“第二省委”的活动,被认为是“右倾机会主义分裂党的行动”,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
1932年11月,中共中央决定恢复张慕陶的党籍,候补期一年,继续留在河北工作。
再次被开除党籍
[编辑]1933年1月,为帮助冯玉祥在察哈尔省建立和发展民众抗日武装,受中共北方特科的派遣,张慕陶到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主持该军中共地下党的工作,并兼任同盟军军事委员会常委、中共张家口特委书记[3]。
在同盟军失败后,张慕陶所领导的中共张家口特委被认为是“最有害、最可怕的机会主义者”,而他所主张的“联日反蒋”也受到批判,并被第二次开除出党[4]。
继续反蒋
[编辑]在政治上失利后的张慕陶一直在天津、北平、太原一带游走,联络地方实力派继续进行“反蒋抗日”活动,曾遭国民党通缉。“西安事变”时,应杨虎城的邀请,张慕陶回到西安。他迎合东北军和西北军中“少壮派”急于营救张学良回西安的心理,鼓动和中央军打仗,竭力主张杀蒋介石,并认为“国共合作是阶级投降”。
抗战爆发后,张慕陶经人介绍,在阎锡山处当少将参议,帮助阎进行反蒋反共工作。薄一波等中共党员到阎锡山的军队中进行统战工作时,曾争取张慕陶回到中共党内,但遭拒绝。王明、康生等人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和宣传工具,给张慕陶扣上了“托派汉奸”的罪名。后阎锡山将张慕陶送到了“国民政府军委会委员长西安行营”,被关押在“陕西省第一监狱”[5]。
1940年12月8日,蒋介石电令陕西省主席蒋鼎文处决张慕陶。1941年1月5日,张慕陶被枪杀于陕西南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