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炳然(17世纪—17世纪),字人虎,号东皋,湖广黄州府蕲州人[1],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李炳然是崇祯九年(1636年)的举人,次年(1637年)会试中副榜[2],获授吏部司务,入清担任万安知县,告归后杜门著述,文字穷极理要,以经为本体,有《江麓堂集》传世。他为人温文尔雅、不茍言笑,深入研究疏义,老而弥坚,州人都经其指教,九十多岁才去世[1]。
- ^ 1.0 1.1 同治《蕲州志·卷十一·人物志》:李炳然,字人虎,号东皋,崇祯丁丑会试副车,官吏部司务,出宰江西万安,予告归杜门著述,所言皆穷极理要,以经为质,有《江麓堂集》传世。其为人温文尔雅,不茍言笑,沈潜疏义老而弥笃,州人士以古学相勗,皆经其指授云,年九十余卒。
- ^ 同治《蕲州志·卷九·选举志》:崇祯九年丙子科(举人) 李炳然 丁丑会试副榜,官知县
- 同治《蕲州志》·卷九·选举志
- 同治《蕲州志》·卷十一·人物志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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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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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万安县知县 1653年-165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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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曹鸣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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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年(1637年)丁丑科会试副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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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不详 人数待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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