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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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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义和(1909年10月1日—1941年9月8日),福建南竿塘人,民国初年地方势力[1]

生平[编辑]

早年生涯[编辑]

清光绪29年(1909年),林义和于生于福建省南竿塘西尾村(今连江县南竿乡四维村),乳名“利利”,乡人昵称“乞食仔利”,祖籍福建省长乐县金峰镇锦凤乡。年少时秉性活泼好动,好赌成性,仅略识几个文字。14岁时开始学习近海渔业,由于体型瘦高,动作灵敏,16岁就能独当一面。后来遭铁板村陈姓兄弟诬陷与欺负,愤而弃渔从商。在父亲资助下,林义和购置二手中型木质帆船一艘,以福建平潭做为主要经商港口,从事货物运输。后来事业规模逐渐扩大,货船遍及福州、连江、长乐、福清等福建沿海港口。[1]

1937年9月,日军控制闽江口海域,洗劫沿海船只,马祖列岛形同无政府状态。某次,日军拦截了两艘载满货物的货船,停泊于南竿塘马祖澳多日,林义和觊觎船上货物,在侦查后便率众在夜间搬走贵重货物。[1]

割据势力[编辑]

1938年4月26日晚上,依附日军的海盗吴依恪,率领二十余人袭击北竿塘(今北竿岛)。竿塘联保主任王宣猷拒绝交出枪械和文件,遭枪杀殉职。此后吴依恪便仗势欺压南北竿塘乡民。在洗劫西尾村期间,对林义和妻子朱氏进行刑求,逼迫交出财物。保长翁成灿陈郡利都携眷逃往筱埕镇,请求连江县政府追剿吴依恪。县长莫润薰在取得省主席陈仪同意后,由林义和组织敢死队数十人,潜回南竿。6月中旬,林义和率众擒获吴依恪,押送县城,6月19日斩首示众。县政府对有功人员发给奖金1,700元,并委任林义和为县府探警,负责海上缉私。[1]

然而之后缉私过程,队员侵吞部分缉获的一批烟土,遭到县府追查。林义和遭到逮捕并解职,亲友筹措钜款,贿赂官员,才获得释放。遭到解职后,林义和开始自组地方武力,趁福澳村谢神演戏,与曹常霖等十余人,袭击竿塘乡公所,洗劫枪支弹药。后来又前往大陆劫持千吨铁壳货船“智多号”,从此武装势力迅速扩展,成为闽江口和马祖列岛的割据势力。[1][2]

投靠日军期间[编辑]

1939年,林义和依附日军,担任日本傀儡政权“福建和平救国军”第二集团军第一路军司令,收编海盗林震为独立支队,盘据白犬岛,计约500余人(今连江省莒光乡[1][3]。和平救国军在海上及沿海一带大肆劫掠,各集团军之间各自扩张势力,互相倾轧。中华民国的军统特务也派出多名特工人员下海,争夺势力范围。

1940年初福建和平救国军第二集团军总司令余宏清于南竿塘阵亡,副司令王福民接任,但由林义和实际掌权。林义和回到南竿塘后,重整旧部,招兵买马。鼎盛时期部众高达三千余人,船舶数十艘,向沿海船只收取保护费(“做饷”)[1]。此时,第一集团军的张逸舟已实际上已被军统所控制,但此时张的实力还没有林义和强大,因而利用日本设在厦门的兴亚院势力,于1940年底吞并第三集团军,造成与林义和势均力敌局面[3]。1940年8月27日,林震与军统王调勋、郑德民等搭上关系,对林义和分赃不均甚为不满,想自立门户,派陈依发200余人率部众偷袭芙蓉澳司令部,林义和跳窗脱逃,把财物洗劫一空[3]。后来经兴亚院调停,林震将责任全部推给陈依发,把陈依发做为代罪羔羊枪决[1]。但此时林震实际已投入张逸舟怀抱,使义和实力有所削弱。张逸舟利用日军和军统势力,常派特务探知林义和内情,并从中策反,以便彻底吞并之。林义和得知张逸舟与兴亚院及军统关系密切,深感受制严重[3]

1941年8月初,林义和透过竿塘乡长翁成灿等人连络连江县长谢真,希望重新投靠中华民国政府。9月28日,中华民国收复连江县后,谢真于当日在筱埕海潮寺与林义和会晤。林义和自称因自己身处日本海军势力范围之内,才接受军职,自称对日军残暴行为深为痛恨,请求中国政府予以谅解。谢真则要求林义和完成“献敌人首级”和“夺取川石岛”等数项要求,但林义和都无力达成。因此中国政府对于林义和始终抱持怀疑态度[1][3]

但由于投靠中国的消息走漏,1942年4月初,林义和被召到兴亚院质问,日军一方面斥责林氏说如果投靠中国,就派军舰歼灭,一方面拉拢说日军将于不久后将大举进攻,需要他继续执行任务,若违抗则将其歼灭[1]。4月10日,日军派舰把林送回南竿塘,随派8名特工监视。林义和回南竿后情绪低落,寻找退路。翌日乘船到东冲嵛山,与其下属蔡功商议,在东冲设办事处勒收税款,并委蔡为办事处主任,预作准备。[3]

另一方面,张逸舟得知林义和在厦门被日军斥责后,4月17日,派林震、郑德明、林沧圃等率1,000多人包围东引,歼灭第二集团军第三路军李辉部队,使得林义和失去羽翼。7月初,林义和把主力逐步从南竿塘向霞浦东冲一带转移。8月7日,霞浦县长庄臬坤电告第三战区,林义和即将前往东冲投诚的事情,然而中国政府始终没有回应[1]

9月6日,日军一艘炮艇驶抵南竿塘芙蓉澳,邀请正副令司登艇会面,林义和率王福民、卢演昆、翁庆生等人赴约,登船时,随行护卫被挡驾,4人登船后,立刻被扣押。炮艇出港,日军将四人交给等候于港外的张逸舟所属轮船“共存丸”号。当天,张逸舟率部登岸突袭,林义和部众1,800人被俘,炮队、机枪等重武器及步枪646枝,全部遭缴械。9月8日,张逸舟干部黄玉树、郑德明与林沧圃等三人,在“共存丸”号轮船密商,决定以铁板捆绑林义和,投沉于南北竿之间的进屿海域,得年仅34岁[1]

史迹[编辑]

1941年,林义和回到南竿塘期间,在南竿塘芙蓉澳为中心,大兴土木,至今芙蓉澳的司令部旧址仍在[1]

于铁板造了一口井,让当地居民每天都有水可以喝

家庭[编辑]

林义和娶有四妻,与第二任妻子朱氏生育一女一子,儿子早夭[1]

  • 女儿林好音:曾任多届妇女会理事长及县政咨询代表
  • 女婿黄星华:曾任东引乡长、县府建设科长及渔会总干事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連江縣志/人物志. gov.matsu.idv.tw. [2020-04-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09). 
  2. ^ 赵莒玲. 「抗日英雄」林義和豪氣干雲. 台灣開發故事—離島地區. 小鲁文化. 2011. ISBN 9789574902903. 
  3. ^ 3.0 3.1 3.2 3.3 3.4 3.5 马祖通讯周刊. 竿塘梟雄林義和. 马祖通讯. 2004年, (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