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英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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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英典
性别
出生1954年[1]
逝世2016年(61—62岁)[2]
国籍 中华民国
语言国语
职业摄影师
知名于著作权蟑螂

林英典(1954年—2016年),台湾摄影师,前台湾省野鸟摄影学会理事长,涉及多起著作权滥诉案、毁谤案及诬告案,因其引诱他人下载版权照片后再加以滥诉之手法而遭网友批评为“著作权流氓”、“著作权蟑螂”。[3][4][5][6]

其手法为架设网站上传其拍摄之野鸟照片,并载明“欢迎多加利用”[3]引诱他人下载使用,再定期搜寻网络寻找使用其照片的人或团体并对其提出侵犯著作权告诉,并在诉讼期间提出高价之和解金逼迫被害人和解。[3]因野鸟照片为较罕见之照片,因此欲使用野鸟照片之使用者十分容易受诱而下载林英典拍摄之照片使用,导致受害者众多。教师、学校、民间企业或政府机关都是林英典的控告对象,包括企业界名人殷琪吴舜文、中华民国前总统马英九、前宜兰县长刘守成、前教育部长杜正胜等人。[3][5][6]滥诉案件超170件[7]。有检察官说,林英典提讼官司已成为各地检署个人最大案源。[3]

其案件胜诉率极低,大部分为不起诉处分,170件告诉案仅成案23件[7],其成案中多以和解结案。但其于2007年时控告快门开发公司王姓负责人侵权案败诉后,遭王姓负责人反控诬告罪,遭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减刑后为五个月。[5]但其随后又转为以妨碍名誉罪或加重诽谤罪对网络上评论其作为的网友进行告诉。[3][8][9]唯上述案件皆因林英典于2016年过世而停止。[10]

参考资料[编辑]

  1. ^ 國家圖書館鏈結資源 林英典. 国家图书馆. [失效链接]
  2. ^ 臺灣最狂「鳥人」,林英典的無悔人生. 杨子佛教礼仪. [2021-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30). 
  3. ^ 3.0 3.1 3.2 3.3 3.4 3.5 自由时报. 攝影名家愛興訟 學子痛批 著作權流氓. 2005-11-07 [2021-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7). 
  4. ^ 林英典濫訴 被控誣告判刑. 中国时报. 2007-08-23 [2021-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4). 
  5. ^ 5.0 5.1 5.2 殷琪、杜正勝 林英典都告過. 联合报. 2007-08-23 [2021-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4). 
  6. ^ 6.0 6.1 苹果日报. 攝影家提告60件 馬英九也告. 2005-11-18 [2021-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7). 
  7. ^ 7.0 7.1 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 96 年度上易字第 181 号刑事判决节录:“告诉人…于民事事件以原告身份起诉,或于刑事事件以告诉人身份告诉部分,上开事件近乎遍及全国,依原审之调查,其中刑事侦查事件近 一 百 七 十 件, 经 起 诉有 十 三 件 , 民事 事 件 约二 十 件 …”
  8. ^ 自由时报. 批林英典濫訴 吳智賢無罪. 2007-01-02 [2021-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8). 
  9. ^ 自由时报. PO文批攝影家「訟棍」 免賠. 2010-09-14 [2021-06-18]. 
  10. ^ 依中华民国《行政诉讼法》第186条准用《民事诉讼法》第168条、第175条规定,原告死亡时,其诉讼当然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