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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指令第2014/65/EU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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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指令第2014/65/EU号
欧洲联盟指令
全称Directive on markets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编号欧洲联盟指令第2014/65/EU号
提案者欧洲议会理事会
依据Article 53(1) TFEU
欧盟公报L 173,2014年6月12日
立法历史
起草日期2014年5月15日
生效日期2004年4月30日
实施日期2018年1月3日
审议阶段文件
欧洲联盟委员会草案无资料
经社委员会英语European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ttee意见无资料
欧洲议会意见无资料
报告无资料
相关法律
取代欧洲联盟指令第2004/39/EC号
修正欧洲联盟指令第2002/92/EC号、欧洲联盟指令第2011/61/EU号
现状:正式立法

欧洲联盟指令第2014/65/EU号(英语:Directive 2014/65/EU)通常称为MiFID 2[1](Markets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rective 2,中文译作“金融商品市场指令II”或“金融工具市场指令II”)是欧洲联盟的一种法律行为,它与欧洲联盟法规第600/2014号(Regulation (EU) No 600/2014)一起为证券市场投资中介机构和交易场所提供了法律框架。

参考资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