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拱
高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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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 | |
籍贯 | 河南承宣布政使司开封府钧州新郑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肃卿,号中玄 |
谥号 | 文襄 |
出生 | 正德七年(1512年)十二月十三 (1513年1月19日) 河南新郑县 |
逝世 | 万历六年七月二日 (1578年8月4日) 河南新郑县 |
配偶 | 娶张氏 |
亲属 | (祖父)高魁、(父)高尚贤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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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拱(1513年1月19日—1578年8月4日),字肃卿,号中玄,河南开封府钧州新郑县人,祖籍腹里洪洞,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为内阁首辅。
生平
[编辑]先世避元末乱迁徙新郑。曾祖父高旺,祖父高魁,为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举人,官至工部虞衡司郎中。父高尚贤,为正德十二年进士,官至光禄寺少卿。高拱幼聪颖,“五岁善对偶,八岁诵千言”。嘉靖七年(1528年)高中戊子科河南乡试第五名举人(经魁),嘉靖二十年(1541年)登辛丑科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一年后授编修。穆宗为裕王时,任侍讲学士,在裕邸九年全力维护裕王地位,君臣形同密友。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因首辅徐阶推荐,拜文渊阁大学士。然性情高傲,“性迫急,不能容物,又不能藏蓄需忍,有所忤触之立碎。每张目怒视,恶声继之,即左右皆为之辟易”,与徐阶相抗,竟至相互攻讦,后为胡应嘉、欧阳一敬所逼退。隆庆二年(1568年)七月,徐阶退休归乡,隔年冬天,张居正与李芳等奏请复起高拱,以内阁兼吏部尚书领吏部事,尽改徐阶旧制,“授诸司以籍,使署贤否,志爵里姓氏”,有官员被黜,高拱必亲“告以故”,黜者“无不慑服”。
隆庆四年(1570年)俺答汗之孙把汗那吉来降,高拱和张居正采纳宣大总督王崇古建议,先授予其指挥使官衔,乘机与俺答达成封贡互市协议,史称俺答封贡。又推荐殷正茂为总督平定云南苗变,推荐潘季驯治理黄河。改兵部一尚书二侍郎制为一尚书四侍郎制,侍郎们分工。
身后
[编辑]万历三十年(1602年)诏赠高拱为太师,谥文襄,荫其子高务观尚宝司司丞。著有《高文襄公集》。
与张居正的政争
[编辑]高拱与张居正供职时国子监相识,二人志趣相投,相期将来入内阁匡扶社稷。但当明世宗去世当天,当时的内阁首辅徐阶只召自己门生张居正共同写就嘉靖遗诏,并未通知已是阁臣的对手高拱,二人顿生龃龉。此外,在隆庆五年(1571年)高拱的亲信传言张居正接受徐阶三万两白银贿赂以救他的三个儿子,二人心中误解日益加深。张居正暗中和对高拱不满的秉笔太监冯保同盟。隆庆六年(1572年)正月,以高拱为柱国,专横更甚,日渐狎奢,给事中曹大野上书言及高拱不忠十事。是年五月,明穆宗病危,召高拱、张居正及高仪三人为顾命大臣,穆宗握着高拱的手说:“以天下累先生”。穆宗去世后因遗诏问题,高拱计划发动百僚驱逐冯保,双方正式决战。
明神宗朱翊钧即位后,张居正指使神宗“大伴”司礼监秉笔太监冯保在皇贵妃和陈皇后面前将高拱曾在内阁说过的一句话“十岁太子,如何治天下!”改为“十岁孩子,如何作人主。”宣称高拱谋拥立藩王,皇贵妃和陈皇后大惊,连明神宗听闻也闻之色变[1]。六月十六日早朝,“召内阁、五府、六部众至。”,切责高拱擅权无君,到会极门,太监王榛捧旨宣读:“今有大学士高拱专权擅政,把朝廷威福都强夺自专,通不许皇帝主专。不知他要何为?我母子三人惊惧不宁。高拱著回籍闲住,不许停留。”致被罢官,高拱听旨后,“面色如死灰”,“汗陡下如雨,伏不能起”,从后赶来的张居正将他扶起。冯保又造“王大臣”事件,说误闯宫禁的逃兵“王大臣”,是高拱派来的,欲置高拱于死地。幸赖吏部尚书杨博、御史葛守礼等力救,张居正“贻书相慰安,乃止。”[2]高拱得免于难。
万历五年(1577年)张居正回故乡湖北江陵葬父,路过高拱的故里,专程探望高拱,两人相见掩面而泣,感慨不已。临终前高拱写了《病榻遗言》四卷,记述张居正勾结冯保阴夺首辅之位的经过,将张居正描述为阴险刻毒的人物,大骂张居正“又做师婆又做鬼,吹笛捏眼打鼓弄琵琶”[3]。万历六年(1578年)十二月卒于家,葬县城北郊今阁老坟村。万历七年(1579年)以“高某担当受降,北虏称臣,功不可泯”,赠复原官。张居正死后,《病榻遗言》刊刻,此书在北京广为流传,催化了万历帝对张居正的清算[4]。有人则认为《病榻遗言》是在万历三十年(1602年)高拱赠为太师以后,才公开发行的,而张居正案是在万历十一年(1583年),对张居正抄家案不会产生影响。
学术思想
[编辑]高拱受王廷相的影响,不相信灾异之说,否定天人感应之论。他反对朱子学,批评朱熹的“穷理论”令圣贤之道更晦昧不通[5]。
高拱提倡天理与人情是一致的。政治上,他受张居正和冯保排挤,深知现实政治借“理”之名而多行不义,因而主张通达人情,使“理”务归平实。他偏重“性”,主张“尽心必由于知性”[6]。
高拱也不赞同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和“良知”说,不同意人心本身“完全自足”,认为善恶不能由心自由决定,放任自心会导致恶念滋生,必须阻止人心放恣而无所节制。百姓的艰苦值得同情,但士人与平民的区别仍必须严格遵守。圣人有其特殊性,只有圣人才能运用当然之则[7]。
家族
[编辑]曾祖高旺,赠工部主事。祖父高魁,工部郎中,赠光禄寺少卿。父高尚贤,光禄寺少卿。母沈氏,封宜人。慈侍下。兄高捷,工部主事;高掇,引礼舍人。弟高操、高拣。
注释
[编辑]- ^ 《明史》卷305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文秉:《定陵注略》第1册,第10页。
- ^ 高拱:《病榻遗言》第72页。
- ^ 赵毅:《<病榻遗言>与高新郑政治权谋》,《古代文明》2009年第1期。赵文宣称:“一般认为,冯保、张居正是被万历帝打倒的。这种认识不错,但不够全面,冯保、张居正、戚继光的倒台原因中包含着高新郑政治权谋的因素。”朱国桢《皇明史概》卷36《大政记》中,以《纪事》为小标题,抄录有《病榻遗言》前3卷。夏燮的《明通鉴》首先对《病榻遗言》叙述诸事提出质疑:“传中所记执拱手及不顾居正等语,又似大渐之前数日间事,亦与高拱所记不合。后修明史悉删之,盖知《病榻遗言》之不足据也。”。《病榻遗言》确有错误之处。例如《病榻遗言》载“冯保粗识三二字,言不能成文。”事实上冯保出身内书堂,有六科廊、文书房等历练,说他“粗识三二字”是不实之词。
- ^ 荒木见悟著,廖肇亨译:《明末清初的思想与佛教》(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页27。
- ^ 荒木见悟:《明末清初的思想与佛教》,页28-29。
- ^ 荒木见悟:《明末清初的思想与佛教》,页28-30。
参考文献
[编辑]- 朱鸿林:〈高拱与明穆宗的经筵讲读初探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朱鸿林:〈高拱经筵内外的经说异同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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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条目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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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董份 |
明朝礼部尚书 1565年-1566年 |
继任: 高仪 |
前任: 杨博 |
明朝吏部尚书(署) 1569年-1572年 |
继任: 杨博 |
前任: 李春芳 |
明朝内阁首辅 1571年-1572年 |
继任: 张居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