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門簽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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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問葉門需要從葉門外交機構獲得簽證,在2010年前,有50個國家可以獲得葉門落地簽證。但在葉門官方向蓋達組織宣戰後,以「外國公民可能在葉門參與恐怖組織活動並返回威脅該國安全」為由停止歐美國家的落地簽證政策。[1][2]

簽證政策地圖[編輯]

葉門簽證政策

免簽證[編輯]

持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者可以免簽證在葉門停留30天。[3]

持有葉門身份證明文件或葉門血統證明材料者也無需簽證。

落地簽證[編輯]

以下11個國家的公民可以在葉門獲得落地簽證並停留3個月:[4][5][6]

過境[編輯]

通過葉門中轉前往第三國的旅客(需持下一程機票)可以在葉門停留24小時,但活動範圍僅限機場國際中轉區,並需持目的地有效簽證。

特別政策[編輯]

  • 持有古巴、捷克共和國、吉布地、衣索比亞、茅利塔尼亞、摩洛哥、巴基斯坦、土耳其的外交或公務護照者、持有黎巴嫩、匈牙利外交護照者、持有巴勒斯坦VIP護照者可獲得落地簽證。
  • 持有以色列簽證(或其他入境以色列文書)者將被拒絕入境葉門。[9]

參考資料[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