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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組成部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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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直屬特設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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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直屬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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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部門管理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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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派出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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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直屬事業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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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科學技術局掛外國專家局牌子;工業和信息化局掛無線電管理局牌子;民政局掛社會組織管理局牌子;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掛海洋局牌子;商務局掛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務辦公室牌子;文化和旅遊局掛廣播電視局、文物局牌子;衛生健康委員會掛中醫藥管理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掛金融管理局牌子;市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掛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辦公室掛營商環境辦公室牌子;市人民政府參事室掛文史研究館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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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部門管理機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領導和管理某一方面的行政事務,行使特定的國家行政權力,其行政首長均為天津市人民政府組成人員。2018年11月,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天津市機構改革方案》,天津市人民政府現下轄9個部門管理機構。[1]
- 天津市人民政府參事室(掛天津市文史研究館牌子,由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管理)
- 天津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由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
- 天津市監獄管理局(由天津市司法局管理)
- 天津市戒毒管理局(由天津市司法局管理)
- 天津市城市公用事業管理局(由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管理)
- 天津市道路運輸管理局(由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管理)
-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由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管理)
- 天津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由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
- 天津市知識產權局(由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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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組成部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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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直屬特設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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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直屬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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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部門管理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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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派出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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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直屬事業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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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科學技術局掛外國專家局牌子;工業和信息化局掛無線電管理局牌子;民政局掛社會組織管理局牌子;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掛海洋局牌子;商務局掛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務辦公室牌子;文化和旅遊局掛廣播電視局、文物局牌子;衛生健康委員會掛中醫藥管理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掛金融管理局牌子;市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掛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辦公室掛營商環境辦公室牌子;市人民政府參事室掛文史研究館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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