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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層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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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層玻璃是1903年由法國化學家愛德華·班尼迪克特斯 (Edouard Benedictus) 所發明的。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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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德華·班尼迪克特斯在做實驗時,無意地在玻璃瓶內鋪上了一層硝化纖維素 (Cellulose nitrate),之後發現玻璃瓶跌在地上時裂而不破。他想將有塑膠夾層的玻璃應用在汽車擋風玻璃上,以減少汽車意外所造成的傷亡。最初汽車生產商家對他的發明不太感到興趣,最先使用這種發明的反而是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所生產的防毒面具

1936年,改良為使用聚乙烯醇縮丁醛 (Polyvinyl butyral,PVB) 作為夾層後,夾層玻璃才在汽車上大行其道,之後更成為許多國家政府強制的汽車安全標準之一。

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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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的夾層玻璃都是以兩層或更多層的普通退火玻璃造成,中間的夾層多數為聚乙烯醇縮丁醛。把聚乙烯醇縮丁醛放在兩層玻璃之間,加熱至攝氏70度左右,然後以滾軸把中間的空氣壓出,讓聚乙烯醇縮丁醛把兩層玻璃緊黏在一起。一般的夾層玻璃是以兩層3毫米的玻璃,中間夾上0.38毫米的夾層。總厚度為6.38毫米。亦可以用更多層、更厚的玻璃來增加強度。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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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普通汽車擋射玻璃之外,防彈玻璃亦是使用了多層的夾層玻璃所製作而成,總厚度可以達到50毫米。此外,夾層玻璃中間的聚乙烯醇縮丁醛層亦令玻璃的隔音效果增加,而且可以阻隔達99%以上的紫外線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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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夾層玻璃上的玻璃碎裂時,夾層仍然會把兩層玻璃黏著,避免整塊玻璃碎成可以傷人的碎片。夾層玻璃亦被稱為「安全玻璃」或「膠合玻璃」。

相關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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