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等處行中書省
江西等處行中書省,簡稱江西行中書省、江西行省、江西省或江西,是元朝的一級行政區,為漢地的10個行中書省(不含征東行省)之一,在當時民間多簡稱為江西省、江西行省。轄境包括今長江以南、江西省大部、湖南省部分、廣東省一部分及福建省小部,而今江西省東北地區則隸屬於江浙等處行中書省管轄。 至元十四年(1277年)置江西等處行中書省,至元十五年(1278年),江西行省併入福建行省。至元十七年(1280年),仍置省於龍興府,而福建自為福建行省,省會治泉州。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福建行省併入江西等處行中書省。一年後,福建轉入江浙等處行中書省。江西等處行中書省統有十八路,後改為13路和2直隸州。
元末,元末行省制也已開始混亂。釋出幾個行省。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江西行省轄廣東一部分被重新劃分出來,並與其他地方合併,並改廣東道為廣東等處行中書省,將海北海南道改隸廣東,廣東成為明朝的十三行省之一。
行政區劃
[編輯]下轄龍興、吉安、南康、贛州、建昌、江州、南安、瑞州、袁州、臨江、撫州、饒州、信州等13路和南豐、鉛山2直隸州以及48個縣、16個縣級州。
江西湖東道
[編輯]元十二年(1275年),設行都元帥府及安撫司。十四年改元帥府為江西道宣慰司。十五年立江西湖東道提刑按察司,至元十四年(1277年)隆興府改名龍興路。治南昌、新建縣。領6縣、2州:
南昌、新建、進賢、奉新、靖安、武寧。
富州,上,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以豐城縣升置。
寧州,中,至元二十三年,以武寧置寧州,領武寧、分寧2縣。大德八年(1304年), 以武寧直隸龍興路,移州治於分寧,寧州與分寧縣合而為一。
元十四年(1277)為吉州路,皇慶元年(1312),改名吉安路。元貞元 年(1295)升吉水、安福、太和、永新4縣為州。治廬陵。領5縣、4州:
廬陵、永豐、萬安、龍泉、永寧(到頃間,分永新州立)。
吉水州,中;
安福州,中;
太和州,下;
永新州,下。
至元十四年,為瑞州路。治高安。領2縣、1州:
高安、上高。
袁州路
[編輯]臨江路
[編輯]撫州路
[編輯]江州路
[編輯]南康路
[編輯]贛州路
[編輯]建昌路
[編輯]南安路
[編輯]歷史
[編輯]至元十二年(1275年)十一月,元軍攻下隆興府,設行都元帥府及安撫司於南昌。
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江西道宣慰司,立江西等處行中書省(簡稱行省或省);江西稱省始於此時。治所設在龍興府(今南昌市),下轄江西湖東道和海北廣東道,共18路、9直隸州、91縣(州)。其中江西湖東道在今江西省境內。
至元十五年(1278年),立江西湖東道提刑按察使司,移省至贛州,統轄江西、福建、廣東;十六年(1279)還南昌;
至元十七年(1280年),與泉州行中書省合併;又將江西行省移至福州,同時把泉州行省遷來,合併成福建行省。
至元十九年(1282年),復立江西等處行中書省,轄龍興、吉安、瑞州、袁州、臨江、撫州、江州、南康、贛州、建昌、南安11路及南豐直隸州;饒州路、信州路及鉛山直隸州屬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共計13路、2直隸州、48個縣和16個縣級州。
至元二十二年 (1285年),將福建行省並人江西行省,一年後,福建改人江浙行省。
至元二十七年 (1290年),因江西各地民眾反抗鬥爭眾多,又曾「移江西行省于吉州,以便捕盜」。不久,行省復遷回南昌。
至元三十年(1293年)正月,割隸湖廣行省,從此與江西脫離行政隸屬關係。
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八月,福建等處行中書省和江西等處行中書省合併為福建江西等處行中書省[1]。
參考文獻
[編輯]引用
[編輯]來源
[編輯]- 《元史·志第十四·地理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