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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訴紐約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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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訴紐約州
辯論:2020年11月30日
判決:2020年12月18日
案件全名Donald J. Trump,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et al. v. State of New York et al.
訴訟記錄號20-366
引註案號592 U.S. ___
法庭判決
Case is premature due to lack of standing and ripeness
最高法院法官
法庭意見
全體一致意見
不同意見布雷耶
聯名:索托馬約爾、卡根

川普訴紐約州案美國最高法院處理2020年美國人口普查的一宗案件。它的核心是時任總統唐納·川普在2020年7月寫給負責進行和報告人口普查的商務部的一份行政備忘錄的有效性。備忘錄要求移民局報告人口普查結果,但不包括非法移民的估計人數。這份備忘錄受到了以紐約州為首的美國各州聯盟以及幾個城市和其他組織的挑戰,這些國家和組織起訴阻止對備忘錄採取行動。美國紐約南區地方法院為各州裁定並阻止備忘錄的執行,導致川普尋求最高法院採取緊急行動,在2020年12月31日人口普查結果到期前就此事作出裁決。法院於2020年12月18日發布了一項法庭裁決,撤銷了地區法院的裁決,並駁回了該案,理由是有一些與缺乏地位和成熟度有關的事項使該案為時過早。法院在2020年12月18日就類似的「川普訴烏塞什案」中作出了同樣的判決。[1]

雖然多個州誓言在判決下達完成後立即將案件重新上訴至最高法院,從而確立了地位和成熟度,但川普政府在執行過程中遇到了巨大的困難(部分原因是最高法院案例「商務部訴紐約州案」)。最終,川普的繼任者發布了第13986號行政命令,要求在2020年人口普查中對非公民進行統計,無論是為了統計還是確定國會的分配,從而扭轉了川普政府的政策,結束了爭議。

參考資料[編輯]

  1. ^ Trump v. Useche. [2021-02-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13).